2004年高考语文试题及答案详解(湖北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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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O/G/O第六章 第二节消 费 税黄冠豪第一节 消费税基本原理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第三节 征税范围第四节 税目与税率第五节 计税依据第六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七节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第八节 征收管理第一节 消费税基本原理 一、消费税概念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销售收入额 或经营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 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 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它选择部分消费品征税 ,因而属于特别消费税。 第一节 消费税基本原理二、我国消费税的特点(一)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消费税具有寓 禁于征的功能,是在增值税普遍调节基础上的的个别调 节。

2、(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多环节征税体现 了增值税普遍调节特征,单环节征税体现了消费税个别 调节特征。(三)税率税额的差别性:体现个别调节特征(四)税负具有转嫁性第一节 消费税基本原理 三、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1.两者范围不同: 2.两者与价格的关系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 价内税。 3.两者的纳税环节不同: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增值 税是在货物所有的流转环节道道征收。 4.两种的计税方法不同:增值税是按照两类纳税人来计 算的,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应税消费品来划分。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联系: 1.两者都是对货物征收; 2.对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征收消费税的

3、同时 需要征收增值税,两者计税依据是一致的。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应 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例题多选题】下列单位中属于消费税纳 税人的有(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的 单位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C.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D. 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第二节 征税范围从课征范围角度看,消费税有三种类型: 有限型消费费税:课征范围主要限于一些传统 消费品,一般不超过1015种。实行消费 税的国家中有50%以上采用。 中间间型消费费税:1530种类别 ,约占实行 消费税国家的30%。 延伸型消费费税:一般超过30种类别

4、 ,约占实 行消费税国家的20%左右。第二节 征税范围我国属于有限型消费税,有五类: 一,过度消费会对人身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造 成危害的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实木地板、木 制一次性筷子。 二,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珠宝玉石等 。 三,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等。 四,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消费品,如汽、柴油等。 五,税基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并具 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第三节 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消费税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生产、委托加 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从消费税的征收目的出发 ,目前应税消费品被定为14类货物,即消费税有

5、14个税目。 第三节 税目与税率1.烟:包括卷烟(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 、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 个人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三个子目。 不符合下述条件的,则征收消费税:(1)联营企业必须按照已公示的调拨价格 申报缴税。(2)回购企业将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回购后 再销售的卷烟,其销售收入应与自产卷烟的销售 收入公开核算,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如不分开核 算,则一并计入自产卷烟销售收入征收消费税。第三节 税目与税率(3)2009年5月1日起,在批发环节加征一 道从价税,按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 5%的消费税。第四节 税目与税率2.酒及酒精:酒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黄酒、啤酒、

6、果啤和其他酒。酒精包括各种工业 用、医用和食用酒精。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 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 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第四节 税目与税率【例题计算题】某市一娱乐公司2008年1月1 日开业,经营范围包括娱乐,餐饮及其他服务, 当年收入情况如下:餐饮收入6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自制的180 吨啤酒所取得的收入);该娱乐公司销售自制啤酒应缴纳的消费税18025010000 4.5(万元)销售自制的180吨啤酒所取得的收入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 为,征收营业税。餐饮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6005%30(万元)第四节 税目与税率3.化妆品。本科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 化妆

7、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不包括:舞 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应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是指以金、银、珠宝玉石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 、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及镶嵌饰物,以及经采 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 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5.鞭炮、焰火: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第四节 税目与税率6.成品油: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 、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 。7.汽车轮胎:包括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 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 的专用轮胎

8、。自2001年1月1日起,子午线轮胎 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第四节 税目与税率8.小汽车:小轿车、中轻型商用客车不包括:(1)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 范围。(2)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座位10 23座(含);(3)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 。9.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发动机气 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50ml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 消费税。第四节 税目与税率10.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高尔夫球、高尔 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等。本税目征收范围 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 。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 征收范围。11.高档手表:高档手表是

9、指销售价格(不 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 表。12.游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13.木制一次性筷子14.实木地板:以木材为原料。 第四节 税目与税率【例题单选题】根据现行消费税政策,下列 各项中不属于应税消费品的是( )。A.高尔夫球及球具B.实木地板C.护肤护发品D.一次性木筷第四节 税目与税率二、税率两种税率形式(1)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 ,税率从3%至45%;(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 费品,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3)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三种应税 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 税。 第四节 税目与税率消费税税目税率

10、表: 税目税率(税额)备注 一、烟 1.卷烟 定额税率 150元/标准箱 比例税率 56% 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上( 含)的 36% 每标准条调拨价格不足50元的 2.雪茄烟 36% 3.烟丝 30% 二、酒及酒精 1.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定额税率 0.5元/500克 第四节 税目与税率比例税率 20% 2.黄酒 240元/吨 3.啤酒 每吨出厂价格在3000元 以上的 250元/吨 每吨啤酒的出厂价格包括包装物 及包装物押金,但不包括供重复 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 每吨出厂价格不足在 3000元的 220元/吨 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的 250元/吨 4.其他酒 10% 5.酒精 5% 三

11、、化妆品 30%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0% 金银首饰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 五、鞭炮、焰火 15% 第四节 税目与税率六、成品油 定额税率 1.汽油、石脑油、溶剂油、 润滑油 1.4元/升(含铅) 1.0元/升(无铅) 2.航空煤油、燃料油、柴油 P106七、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八、高档手表 20% 10000元及以上(含)/只 九、游艇 10% 十、木制一次性筷子 5% 十一、实木地板 5% 十二、汽车轮胎 3%十三、摩托车 3%、10% 十四、小汽车 1%40% 有调整,不需要记 第五节 计税依据 三种计税方法 计税公式 1.从价定率计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定额计税

12、(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税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 售数量单位税额 第五节 计税依据一、计税销售额规定:1.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 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部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包括增值 税税额;价外费用的内容与增值税规定相同。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第五节 计税依据计税依据: 一个化妆品的生产企业,其对外销售化妆品一瓶 一百元(不含税价),成本65元,利润5元,消 费税税额是价格的30%,所以65530100 元。计算消费税时,应用100(含消费)税 30%,增值税

13、100(含消费)17%17(元 )收回的是10017117(万元)第五节 计税依据第五节 计税依据例:在100元之外,价外收入是10,价款不含税。则消费税 (10010/117)30%;增值税 (10010/117)17%。消费税与增值税计税依据含消费税和价外收入,不含增值税。 第五节 计税依据【例题单选题】一位客户向某汽车制造厂(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订购自用汽车一辆,支付货 款(含税)250800元,另付设计、改装费30000 元。该辆汽车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为( )。A.214359元 B.240000元C.250800元 D.280800元 【解析】(25080030000)(117%)2

14、40000元第五节 计税依据2.包装物押金收入(1)包装物连同产品销售。(2)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 (收取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除外),且单独核算又未 过期的,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 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1 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 消费品的适用率征收消费税。(3)包装物既作价随同产品销售,又收取押金。(4)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 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 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 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第五节 计税依据针对酒类产品:第五节 计

15、税依据【例题计算题】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07年1月“主营 业务收入”账户反映销售粮食白酒60000斤,取 得不含销售额105000元;销售啤酒150吨,每吨 不含税售价2900元。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反 映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其他应付 款”账户反映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 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70元。该 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第五节 计税依据【解析】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600000.5 10500020%46801.1720% 93601.1720%53400(元)啤酒应纳消费税15022033000(元)该酒厂应纳

16、消费税税额5340033000 86400(元)。提示:啤酒出厂价29001170(1 17%)1502906.67(元)3000(元),适 用单位税额220元/吨第五节 计税依据【例题单选题】某啤酒厂销售A型啤酒20吨给副食 品公司,开具税控专用发票收取价款58000元,收取包 装物押金3000元;销售B型啤酒10吨给宾馆,开具普通 发票取得收取3276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50元。该啤 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是( )。A.5000元B.6600元C.7200元D.7500元【解析】A型啤酒:(5800030001.17)203028.21(元)3000元,单位税 额为250元/吨;B型啤酒:(32760150)1.17102812.82(元)3000元,单位税额为220元/ 吨;消费税20250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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