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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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政策辅导顺义区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2009年3月一、需要注意的几个个人所得税政策1、企业和个人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 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 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 税。从2008年3月7日起,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 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和 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京财 税2008557号)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 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 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

2、个人所得税。对于住房公积金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额发放的部分,也要并入 当月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2、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 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解释: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 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 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 其他补贴、津贴。 根据以上规定,对于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 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 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免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解释:

3、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 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 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 ,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注意:京地税个1998492号 :(1)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 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 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 补助。 (2)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 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 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

4、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 的补贴、补助;(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 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4、京财税2005963号:自2005年6月11日起,个人从上市公司 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计 征个人所得税。5、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发放的过节费、过节补助都需并入当月工资 缴纳个人所得税。 6、劳务报酬的计算问题:(1)首先要区别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 l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非独立个人的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 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 l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种劳务取得的报酬。 l

5、 工资薪金所得必须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如双方要有劳动合同或雇佣 协议等;而劳务报酬所得则不存在这种雇佣关系,只是提供某次或多次的劳 务服务。(2)税法规定的劳务报酬28项:个人独立提供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 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 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理服务 的劳务取得的所得。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劳务报酬所得。(3) 劳务报酬的税率是20%。(4) 每次劳务报酬收入4000元以下(含4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劳务报酬收入-800)*20%每次劳务报酬

6、收入4000元以上: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劳务报酬收入*(1-20%)*20%(5)如果一次劳务报酬所得数额特别大,即应纳税所得额=一 次劳务报酬收入*(1-20%)20000元,还应加成征收。应纳税所得额在20000元至50000元之间 税率30% 速算扣 除数2000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 税率30% 速算扣除数7000举例:林某于2008年1月为某家建筑公司介绍了一个工程项目 ,公司支付给林某介绍服务费3000元。如何计算?如为8000元 ,如何计算?如为38000元,如何计算?(一)应纳税额=(3000-800)*20%=440(元) (二)应纳税额=8000*(1-20%)*20%

7、=1280(元) (三)应纳税所得额=38000*(1-20%)=30400(元)20000 元,必须按加成征收的方法算应纳税额=30400*30%-2000=7120(元)l(6)劳务报酬注意:l 1、单位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单位必须履行代扣代缴个人 所得税的义务。l 2、劳务报酬是按次计算的。属于一次性收入的所得,以取得 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 的收入为一次。l 例如:某人一个月内给某单位讲课十次,每次200元,就不能以 每次课为一次计算,而应以一个月为一次,即2000元来计算扣缴 税款。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 海关总署

8、关于第29届奥运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31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对于运动员因奥运会、残奥会比 赛获得的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 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除上述 规定外,对北京奥组委和“好运北京”赛事组委会以及赞助企业等 单位向运动员支付的奖金及其他奖赏收入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 税。二、年所得12万申报l (一)年所得包括:一个纳税年度内的以下11项所得:l (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 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 ;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

9、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 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其他所得。 l l (二)年所得中工资、薪金所得的确定:指与任职、受雇有 关的各种所得,减除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免税所得以及按照国 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三费一金”(基本养老保险 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后的余额。 l l (三)年所得中劳务报酬所得的确定: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扣 除额(每次800元或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l l (四)年所得中财产租赁所得的确定: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扣 除额(每次800元或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的收入额。如 个人出租房屋收入也要并入年所

10、得。l(五)对个人转让住房、取得股票转让所得都需进行 年所得12万申报。l(六)年所得12万申报期限:每年年初1月1日至3月 31日l(七)注意对于个人自行申报的,一定要选准主管税 务机关。即该个人所在的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 关,就是该个人自行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l 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任职受雇的,选择并固定 向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l(八)对于年所得达到12万的纳税人,没有在规定的 申报期内申报,税务机关将按照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 规定对个人进行处罚。(提醒抓紧申报,逾期加大处罚力 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国务院令第546号 :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 外国

11、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 条例缴纳房产税。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的房产征收房产税,在征税范围、计税 依据、税率、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等方面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 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 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三、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市税三字1987124号 ) 2、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

12、屋,从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 征收房产税。 (市税三字1987124号 ) 3、纳税人未竣工先使用的房产,应自其使用的次月起,就其实 际使用部分计算征收房产税。 4、对于纳税人购入的房屋,应自购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京地税地2001400号 )四、房产税的计算: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 1.2%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 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 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 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 估。(京财税200977号 )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

13、一般不 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 卫生、通风、照 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 压缩空气、 石油、 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 升降机、 过道、晒台等。( 1987财税地字第3号) 京财税20001718号:对附属设备问题进一步明确,对于 制冷供暖系统、消防系统、监视系统、电子防盗系统、闭路 电视和有线电视系统等设施,应一并计入房产原计算缴纳房 产税。京地税地2005529号 :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 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 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 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

14、否单独记账 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商品房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房产税,但 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 定征收房产税。房产原值=房屋实际完成投资额(已使用建筑面积总建筑面 积) 六、减免税注意:1、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 备案,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2、对于微利和亏损企业的房产,以及企业停产、撤消后原有的 房产闲置不用的,均要缴纳房产税,没有免税的政策。七、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 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

15、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定的次月 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京财税 2007136号 )2、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 使用税。3、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八、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期:每年的4月1-15日、10月1日-15日九、房地产开发用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一)京地税地2005550号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取得建造商品房用地土地使用权的 次月起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计税面积的确定:有土地证的,按土地证上的面积,没 有土地证的,暂按实际占地面积计算。对已销售房屋

16、的占地面 积,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计税面积中扣除 。已销售房屋的占地面积(已销售房屋的建筑面积开发项目房屋总建 筑面积)总占地面积。未售出房屋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已销售房屋的占地面积年应纳税额=未售出房屋占地面积1.5元/平米半年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2(二)京地税地2007303号:自2007年1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用地应在每年4月、10月 征期征收。4月份征期应以当年3月31日未售出房屋的占地面积 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上半年应纳的税款 。10月份征期应以 当年9月30日未售出房屋的占地面积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下 半年应纳的税款。十、注意几个政策:1、京财税20061432号 :自2006年5月1日起 ,在城镇土 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 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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