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作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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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作业二说明基金的变更、中止和清算的含义。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 告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7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宝盈货币 基金主代码 213009 基金管理人名称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基金经理变更类型 增聘基金经理 新任基金经理姓名 于启明 共同管理本基金的其他基金经理姓名 陈若劲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新任基金经理姓名 于启明 任职日期 2012年7月6日 证券从业年限 5 证券投资管理从业年限 5 过往从业经历 2007年7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研秘书

2、(集 中交易员)及债券组合研究员。 是否曾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否 是否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是 国籍 中国 学历、学位 本科,学士 是否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 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 局备案。基金变更的含义 (1)基金的变更是指基金在其运作过程中,因故 使基金本身或其运作过程发生重大改变。通常的变 更行为有: 由于某些特殊原因需要解散基金、分立基金或 本基金要与其他基金合并; 因故需要改变基金的运作方式,如由封闭式基 金变为开放式基金,公司型基金变为契约型基金等 等; 基金扩募或续期。 (2)基金的变更严重影响到投资者的利益

3、,因此 各国对基金的变更都有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和明确 的核准规定。基金的终止的含义 (1)基金的终止是指基金因正常原因或非正 常原因不再经营运作,并且清算解散。一般来 说,基金终止的引致原因和条件应当在基金契 约中作明确的规定和说明,并且符合监管部门 的规定。 (2)在我国,封闭式基金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的,按规定应当终止: 基金封闭期满,未被批准续期的; 基金经批准提前终止的;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基金被中国证监 会责令终止的。基金的清算的含义 (1)当基金因故终止经营,就进入到清算阶 段。一般要经历接管基金资产、清理和确认基 金资产、估价和分配等四个程序才能完成所有 的清算工作。 (2)基

4、金资产的接管者是基金清算小组。基 金清算小组必须在自基金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 日内成立,其主要由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 注册会计师、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 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如果必要 ,清算小组还可聘用其他工作人员。 结合美国银行业发展的情况,说明混业经 营趋势的背景与成因,对中国有什么启示美国银行业的混业经营实 美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前身:银行控股公司 自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至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 生效之前,长达66年之久的时间里,美国明确禁止银行从事证券活 动,银行控股公司模式成为这一法律的真空地带,由于相关法律限制 极少

5、而得以较快发展。 银行控股公司产生于20世纪初,根据1914年麦克弗登法案规 定,银行跨州设立分行的做法被明确禁止,一些美国银行为规避这一 限制而改制为单一银行控股公司,并以新设或并购方式设立附属机构 ,提供跨州金融服务。之后,银行控股公司这一模式得以不断扩张经 营领域,逐渐包括了银行、证券、保险和其他非金融领域,到1970年 三分之一的美国银行都转变为单一银行控股公司,为弥补法律漏洞, 银行控股公司法案1970年修正案正式将这一模式置于法律范围内 ,受到严格限制。 20世纪80年代后,美国监管当局适应市场变 化对于混业经营的限制逐渐有所放松,突出表现为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第20条允许银行 控股公

6、司的子公司从事一定比例的投资银行业 务,并且一再放宽限制,证券业务种类从商业 票据、政府债券放宽到公司债券和股票,证券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的上限1996年放宽到25% 。花旗的发展印证了这点:1998年花旗通过和 旅行者集团合并,收购了该集团的保险业务和 投资银行业务,成为美国第一个实行完全混业 经营的银行控股公司。 美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形成与发展趋向 1999年11月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生效后,金融控 股公司的建立方才正式得到法律上的认可。金融控股公 司作为一家金融类控股公司,持有下属单独注册资本的 分设机构的大部分或者全部股份,由各下属机构提供单 一的或几种金融服务,控股公司和子公司都是独立的

7、法 人主体。在该模式下,有多元经营需求的金融机构可以 通过组建金融控股公司执行资本运作,通过并购或投资 控股独立的子公司分别从事各类金融业务。其业务范围 不仅包括传统的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业务,而且还 包括不动产中介和管理、证券商业务、电子商务、情报 技术等新的内容。在法律的许可下,美国金融控股公司 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1)数量和资产规模有所增加,但混业经营比例有限 可以肯定的是,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生效后,美国金融控股 公司数量明显增加。首先,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融控股公司数量有所增长。数据显示,20002003年,从事保险承销的金融控 股公司数量由11个增至26个,其相应的资产总额也由116

8、1亿美 元增至3562亿美元,超过160家金融控股公司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其次,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控股公司数目也有一定增长。2003年经营证券承销和买卖的金融控股公司数目从2000年的37 个增长至57个,从事证券承销和买卖的资产也从2000年的9620 亿美元增长至2003年第一季度的16200亿美元;第三,从事商人 银行业务的金融控股公司的数目也从20个增长为26个,但从事 商人银行业务的资产规模基本保持在90亿95亿美元之间。 但在新成立的600多家金融控股公司中,除了花旗、摩根大通等 少数大型金融控股公司外,大部分是资产低于10亿美元的小型 银行控股公司,这些公司通常并未开展证券和保险

9、业务。据美联储统计,截至2004年年底,美国共有644家金融控股公司,其 中从事证券承销和买卖的数量不足9%,占全部金融控股公司的 比例更是不足1.2%,从事证券承销和买卖的资产仅占金融控股 公司总资产的2.3%;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资产规模与全部商业 银行资产规模相比更是微乎其微。而且,从这些金融控股公司的非银行业务量可以发现,从事证券承销的只有9%,大部分是 从事证券经销;从事保险承销的只有5%,从事保险代理的达 25%。从总体上看,大部分小型金融控股公司并未真正从事法 案允许的新业务,保险代理成为大量小型金融控股公司从事最 多的新业务。 (2)混业热潮并未发生,混业经营也并未呈现出明显 的

10、效益优势 按照金融服务现代化法规定,原有的银行控股公司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转为金融控股公司,不准备或者不 够条件转为金融控股公司的银行控股公司可继续从事原 有的金融业务。在该法案生效之前,市场曾普遍预期当 时的银行控股公司将可能力争满足条件向金融控股公司 转换,但是六年来,这一热潮并未真正发生。据统计,截至2004年6月,只有12%的银行控股公司转换成金融控 股公司,其中除49家资产超过了100亿美元外,绝大多 数还都是资产不足10亿美元的小型金融控股公司。 从理论上讲,金融控股公司通过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业务 的混业经营,本可以具备规模经济优势、范围经济优势、信息 等资源共享优势,从而在一

11、定程度上提高金融控股公司的效益 和效率。然而,近几年的实际情况是这一效果并不明显。从美国排名前50位的银行控股公司来看,2003年,从事混业经营的 资产收益率平均为1.99%,未开展混业经营的平均为2.12%;从 非利息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来看,从事混业经营的公司平均为59.35%,而未从事混业经营的公司平均为59.58%。两项指 标都未显示出混业经营的明显优势。另外,十国集团的金融部 门合并报告也证实了,美国金融业在允许混业经营后的效率并 无明显变化。现实情况是,在国际排名处于前列的众多银行中 ,既有混业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也有仍然专注于分业经营的 银行控股公司及银行。 (3)同业整合占据

12、并购主流,混业经营业务有所收缩 据统计,在金融服务现代化法通过的1999年,美国 金融业并购交易数量有1178笔,2000年为988笔,2001 年为913笔,2002年为820笔,2003年为765笔,其中主 要表现为银行之间的并购,并购的主要目的不是跨业经营,而是同业整合。比如,2003年10 月美洲银行收购富 利波士顿金融公司,2004年摩根大通银行收购美国第一 银行公司,2004年5月太阳信用银行收购国家商业金融 公司。事实上,这些银行并购的目的并不在于借机进入 证券业或保险业,而是着眼于扩大资本实力,增强其在 商业银行业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答案(1)背景 从目前的情况看,金融混业经营

13、取向似乎得到普遍的认同, 而且西方国家大型金融机构在推动混业经营上积极性最高,不 论是欧洲国家的保险公司还是美国的商业银行都在推崇全面的 金融服务。 (2)成因 信息技术革命推动; 金融工程技术与金融衍生品为风险控制提供了全新手段; 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理念变化及外部监控体系的改进 ; 经济各部门产生的更全面的金融服务需求,使金融中介逐渐 减少对自身传统核心业务的依赖,尝试为消费者提供更广泛的 产品和服务; 激烈竞争也会引发不同金融机构的融合发展,业务上混业经 营。 (3)启示 在实行的行政性分业经营始于1993年,至今已有12个年头。现 实中的准金融控股公司已有不少,如今又受到美国及其他国家

14、混业经营的影响,掀起了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讨论的浪潮。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对加快金融体制 改革做出了全面战略部署,其中就提出要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同年10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第6条写明“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 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从而,为中国实行综合经营的金融控股 公司预留了法律空间。种种现象表明,金融控股公司在中国的 发展已成为一种趋势,如何借鉴和总结他国的成功经验和失败 教训,结合好中国国情,使其得以顺利发展已成为当

15、前的迫切 要求。 借鉴美国金融控股公司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的一些特点,可得出 以下几点启示: 监管法规要顺应市场需求和形势变化作出相应调整 可以说,美国出台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的重大意义在于它解除了金 融业自由发展的束缚,给了金融机构一个更有效的组织形式选择,每 个金融机构都可以自由地选择业务组合、自如地调整发展战略和模式 ,但并没有表示要鼓励或强求原有的银行控股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都 要采取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从事混业经营。混业经营也并非包治百病 的灵丹妙药,法案通过后,美国并没有出现市场预期的混业高潮,除 存在短期因素影响外,关键还是微观主体会从自身的发展战略出发, 抉择出究竟是分业还是混业更符合自身的经营特点、更能提高资本收 益率、更能有效地控制风险以确保企业的稳健经营。因而,我们不必 把金融控股公司的数量变化作为评判一种模式成败的标准,也不必从 某些金融控股公司的战略调整(如放弃投资银行和保险承销业务)中推 测其混业经营的成败与否。关键在于明确一点:伴随市场需求和形势 变化,监管法规是否有必要作出相应调整,是否已具备一定的抗风险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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