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空心化”问题治理调研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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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农村“空心化空心化”问题治理调研报告问题治理调研报告农村“空心村”的存在,浪费了国家有限的土地资源,恶化了农民的生活环境,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等,为此,特以近年来建设的新村聚居点空心化问题为例进行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一、县农村空心化现状及原因分析近年来,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总体部署,大力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县共建成农民新村聚居点 30 个,涉及农户 1328 户,其中:新建点 16个 714 户 ,改建点 14 个 614 户 。正在建设有的 23 个 1227 户,其中新建点 16 个 974 户,改建点 7 个 253 户。建成镇吊脚楼村、镇立山村新村综合体

2、2 个 123 户。据调查 ,建成的新村聚居点中住房空置率在 50%以上的聚居点 3 个,占10%;空置率在 3050%的聚居点 2 个,占 6.6%;空置率在 1030%的聚居点 2 个,占 6.6%;没有空置住房的聚居点 23 个,占 76.8% 。造成其空心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举家外出户增多。当前 ,农民主要靠外出务工获得收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农民进城打工、经商或谋生的人数不断攀升,导致农村人口密度逐年递减,直接导致了“人去房空”现象的出现。全县大多数村外出务工人员人数高达 80%以上,其中举家外出户达 30 以上。县 2011 年建成的镇村聚居点共 25 户

3、 85 人,其中:村 10户 38 人,吊脚楼村 15 户 47 人。该聚居点外出人口 66 人,其中季节性外出 27 人,占总人口的 31.8%,常年外出 39 人,占总人口的 45.9%,该聚居点新建农房常年无人居住 9 户,占总户数的 34.6%,季节性无人居住 10 户,占总户数的 40%。二是城市化进程加快。部分外出务工经商先富起来的村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在城市站稳脚跟后,举家迁往城镇生活。国家大力推进“一主三化”发展,城镇吸引力增加,各项就业、就医、就学、文化等环境条件良好,加之中心集镇建设步伐加快,大量村民纷纷迁到村外生活,“空心村”现象日趋加重。目前,县镇、镇、镇、镇、镇、乡等6

4、 个乡镇都在进行场镇开发,邻近场镇或有能力的农户都在集镇购房。如,镇骑龙寨村农民新村聚居点共 30 农户,就有 7 户在城镇购买房屋 ,占总户数的 23.3% 。三是政策执行不到位 。部分群众对老宅一直恋恋不舍,总认为老宅基地是祖上传下来的,保存老宅就是留住了“根”。由于历史原因,农村一户多基、超标准占地,占用耕地建房,农房迁建后旧宅基地普遍闲置,致使农村长期以来“只见新房不见新村”、“建新房不拆旧房”,致使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政策没能很好落实,许多村民建新房而未拆除旧房,占新基不退老基,造成一户多宅。所调查的县镇村、镇骑寨村、吴家桥村三个新村聚居点,建了新房未拆除旧房将宅基地还耕的建房户达到 1

5、5 户,占新建农房户数的 25.4%。四是早期规划不合理。一些新村建设规划比较简单,对村庄功能分区布局、基础设施配套、群众生产生活习惯考虑不周,不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再加上执行规划的法律约束力不强,村民建房存有很大的随意性 。如县已建成的镇村农民新村聚居点,村组织就没考虑到农户的耕作半径,将 150 户农户集中到一起,造成农户生产不方便 。二、县治理农村空心化的主要措施为确保新村建设“建得起、住得下 、不空置”,在新村建设中坚持“四个结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科学规划布局,强化产业支撑,突出乡村特色,统筹推进全县新村建设。一是群众申建与政府指导相结合 。县委、县政府创新提出新村建设“申建制”

6、,统一制定出台新村建设奖补政策,发动群众自愿申建 ,对 30 户以上群众提出申建要求,经村组申请、乡镇审查、部门评审、县级审批等流程审核通过的 ,纳入全县新村建设计划 。在实施过程中,由建房户成立业主建设管理委员会,自主选择施工单位、负责材料采购、监督资金使用和建设质量,既赋予群众新村建设的监管权和话语权,又减轻了政府工作压力,实现了政府意图与群众意愿的有机统一。目前,全县在建的 23 个新村聚居点的1227 户农户都是采用“申建制”建设的。二是新村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坚持产业促新村、新村带产业 ,产村相融互动,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着力发展优质柑橘、绿色蔬菜

7、、现代畜禽、道地中药材和高效经济林等特色优势农业,以及乡村生态旅游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全县新发展优质甜橙、油桃等优质水果 3 万亩,绿色蔬菜 3 万亩,薄壳核桃、九叶青花椒等高效经济林 2 万亩,道地中药材 1 万亩,建成工厂化生猪繁育基地 18 个,标准化生猪养殖小区 88个 ,发展生猪适度规模养殖户 5516 户,发展特色家禽规模养殖户 254 户 。初步形成了郪涪两江流域优质蔬菜产业示范区、蓬乐路优质甜橙(柠檬)产业示范区、射大路优质干果产业示范区、罗桂路优质生猪产业示范区等“四大”产业区和隆盛现代农业园区。三是规划引领与尊重民意相结合。坚持“绿色、人文、智慧、集约”的规划理念,统筹谋

8、划新村的产业布局、生态保护及基础设施,做到新村规划、产业规划、交通规划、生态规划、旅游规划等多规融合。同时,充分尊重群众喜好,多次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征求群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并根据民意调整规划,着力打造具有“田园风光 、乡村情趣、农家特色、群众满意”的新农村,水村幸福美丽新村规划 2013 年获得了国家住建部“美丽乡村”称号。四是新村建设与新村开发相结合。在新村建设中,县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新村建设,建设农民新村安置房的同时,打造开发新村旅游商贸等产业,着力培植新村产业,繁荣乡村经济。如在建设药香小镇新村综合体中,通过公开招标吸引永逸集团投资 5 亿元参与新村安置房建设 、场镇开发建设,着

9、力打造集养生、养老、旅游为一体的“全国知名药香小镇”。三、治理农村“空心化”问题的建议治理农村“空心化”,是推进城乡统筹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重大举措,是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破解建设用地难题的有效途径。为此,我们必须坚持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强化政府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增加农民收入、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一)科学规划,完善基础功能。科学规划是治理农村“空心化”的关键。要结合城乡一体化和农村城镇化发展的历史趋势,精心设点,合理布局。按照集约用地、少占耕地的原则,在新村户型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确保长远发展与农民的实际需要。建议将治理农村“空心化”与农村环境整治、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10、宅基地复垦、城乡一体化建设及农民市民化等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农民向大中城市、中心集镇与中心村集聚,同时统筹农村的水电、道路、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生活污水排放等基础设施建设,延伸城市公共服务,配套文体娱乐及商业设施 ,既村解决民生产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又优化农村的环境质量,提升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二)发展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农民有了钱,才有建新房的意愿。加快幸福美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前提是促进农民增收。增加农民收入,关键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建设一批优质水果、绿色蔬菜和道地中药材等现代农业基地和园区,构建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产业支撑。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镇

11、一业,积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形成小规模与大群体相结合的产业基地和生产体系,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接机制 ,实现千家万户增收致富 。同时,要鼓励引导农民积极发展交通运输、商贸服务、乡村旅游等二、三产业,拓展劳务输出,增加农民现金收入,为推进农村“空心化”治理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三 )加大投入,加快治理进程。雄厚的财力是治理农村“空心化”的根本保障 。一是将农村“空心化”治理与农村环境整治、幸福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整合各部门项目资金,向治理农村“空心化 ”倾斜。同时,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农村宅基地的整理置换和竞价选位,发挥农村宅基地的一部分物权功能和价值潜能,使新农

12、村建设产生内生动力,缓解农村基础设施和公一事业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二是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向农村“空心化”治理提供低息贷款,以扩大资金筹集渠道。三是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利用民间资本 ,采用由工商资本与村民共同出资改造“空心村” ,例如让房地产开发商介入“空心村”改造,让房地产开发商承担部分资金 ,然后将新建农民公寓的部分物业用房或尾房作为其收益,实现彼此之间的互利双赢,以解决改选资金不足的问题。发动在外成功人士资助“空心村”改造,调动在家村民参与积极性,共同建设美丽家园。(四)强化管理,构建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农房规划建设管理,坚决制止农村建房无序局面,逐步引导农民居住向新村聚居点集中,推进新村建设进程和建设水平。一是农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建新房必须拆除旧房并复垦 。二是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政策,控制农房建设用地标准,禁止违法占地建设。三是农村个人建房必须申报设计方案或选用新农村标准图集方案。四是农村个人建房不按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或标准图集建房,则取消其享受国家一切补助资金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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