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运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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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结构简图】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概述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运输合同的概念、种类和特征运输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客运合同的概念、成立与生效客运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出租车客运合同货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多式联运合同的概念多式联运合同的特殊规定货运合同的当事人的 主要权利和义务【案例分析1】李某携带自制雷管一箱,混过甲市铁路部门的安 检,登上开往乙市的列车。中途由于火车在行进 中很颠簸,剧烈震动,导致雷管爆炸,李某自己 被炸伤,另有三名乘客被炸伤。事后,伤者要求 甲市铁路部门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对于李某应承担赔偿责任应没有异议,但 是,承运人即铁路部门对伤者是否应承担赔偿责 任呢? 提示:

2、我们认为承运人应当先行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可 向李某追偿。 扩展题:请思考2008年7月29日昆明公交车爆炸案受害人 应由谁来赔偿?【案例分析2】张某乘坐飞机,有两个小包放在头顶的行李箱内 。其中一个包丢失,另一个包因飞机穿越云层颠 簸掉下砸伤旅客吴某。请问承运人的责任如何? 提示:本案中丢失的包属于旅客自身携带的物 品,承运人承担过错责任,从已知的条件看, 其没有过失,不予赔偿。掉下的包,将他人砸 伤,承运人承担严格责任,如其没有免责事由 ,应当对吴某进行赔偿。 【案例分析3】甲托运人将3万吨大米交乙铁路承运人运输3000 公里,运输至1000公里时,因罕见、突发未有预 报的洪水冲击铁路,使该

3、3万吨大米灭失。承运人 已经运输了1000公里,能否要求甲方承担1000 公里的运费? 提示:本案中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 ,损失由双方当事人分担,托运人承担货物的损 失,承运人承担运费的损失,因此承运人不能要 求甲方承担1000公里的运费。对于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是否包括 不可抗力? 对此有不同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从合同法的规定看,尽管分则中未将不可 抗力作为免责事由,但是在总则中规定因不可抗力不履行 合同的,可免除责任,因此,不可抗力可以作为免责事由 ;另一种观点认为,应比照铁路法第58条规定执行(该 条规定:“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 亡的,

4、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人身伤亡是 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铁路运输企 业不承担赔偿责任。”)即适用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第三种观点认为除非有特别规定,否则对于运输过程中旅 客的伤亡,不可抗力不能作为免责事由。【难点追问】2009年8月5日上午,某客运公司的长途客车上的检票员发 现甲、乙、丙3人没有买票,于是让3人补票。三人蛮不讲理 ,司机说:你们没有买票,我们就可以把你们赶下车,干嘛那 么多废话。三人听后,感到害怕,其中甲、乙马上就补了票 ,但丙由于身上没带钱,央求汽车把他带到某站。检票员不 同意,把丙赶下车。当日下午1点,售票员发现客人太多,已经超员5人,于是

5、 便拒载后来的客人。丁由于有急事,央求上车,售票员说:客 车运输不能超载,出了问题,我们要负责任的。丁说:出了 问题,我负责。不管什么问题,我都一人负责。售票员无奈 便让其上了车,还说:出了问题可由你一个全部负责!下午3点,售票员发现戊某携带危险品,便随之把危险品 拿到车下销毁。戊坚决反对。售票员说:要么你拿着危险品下 车,要么让我销毁。后来,由于拥挤,王某把一位老年人挤倒,导致老年人受 伤。 【思考题】【思考题】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o(1) 乘车人甲、乙、丙3人没买票,售票员可否直接将其赶 下车? o(2) 由于丙身上没带钱,售票员最终还是把他赶下车?是否 合法?为什么? o(3)

6、 售票员是否有权销毁旅客携带的危险品?为什么? o(4) 对于老年人的受伤,丁是否应负责?为什么? o(5) 对于老年人的受伤,售票员和其运输公司是否应承担责 任? o(6) 对于老年人的 受伤,王某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o(7) 设检票员未把丙赶下车,在赶往某某站的途中,由于司 机突然刹车致丙倒地重伤,谁应对丙的损失负责? 【思考题】(1)乘车人没买票,售票员不能直接把人赶下车,应先让 其补票。 (2)合法。因其享受坐车的权利,就应承担付款买票的义 务。 (3)有权。因其携带的危险品已危及所有旅客的安全。 (4)丁某对于老年人的受伤应负主要责任之一,因其明知 超载运输,而强行上车,对造成并加剧

7、引发老年人受伤的 拥挤状态负有一定责任。 (5)对于老年人的受伤,客运公司负责违约损害赔偿。但 公司可对其工作人员售票员进行追偿,让其承担部分责任 。 (6)对于老年人的受伤,如果王某没有过错,王某将不承 担任何责任,其责任主要由运输公司承担。 (7)客运公司应对丙的人身伤害负责。 多式联运多式联运合同合同 一、多式联运合同的概念 概念:概念: 联合运输合同,简称联运合同,是指 当事人约定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承运人通过衔 接运送, 用同一凭证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 托运人支付运输费用而订立的协议。联运合同 包括单式联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 多式联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

8、订立的,约定以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不同运 输 方式,采用同一运输凭证将货物运输至约定地 点的货物运输合同。 二、多式联运合同的特殊规定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318318条规定:条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但该约定 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区段承运人的约定,不能对抗托运人。(一)多式联运合同经营人的地位及与(一)多式联运合同经营人的地位及与 区段承运人的关系区段承运人的关系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319319条规定:条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托运人 交付的货物时,应当签发多式联运单据。按照托运人的

9、要 求,多式联运单据可以是可转让单据,也可以是不可转让 单据。”单据是否可以转让,托运人有选择权,经营人应当 根据托运人要求签发。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320320条规定:条规定:“因托运人托运货物时的过错 造成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的,即使托运人已经转让多式联 运单据,托运人仍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条的要点 是:因托运人的过错造成联运经营人损失的(如将危险品 当作普通物品运输等),即使转让多式联运单据,其仍应 承担责任。因为托运人构成了侵权责任。(二)多式联运单据(二)多式联运单据按照合同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联运经营人 对运输的全过程承担义务。货物的毁损、灭失无 论发生在哪一运输区段,其都要承

10、担赔偿责任。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321321条规定: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 发 生于多式联运的某一运输区段的,多式联运经营 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 方式的有关法律规定。货物毁损、灭失发生的运 输区段不能确定的,依照本章规定承担损害赔偿 责任”。(三)赔偿的法律特别适用(三)赔偿的法律特别适用u 1. 关于出租车客运合同成立时间应如何认定?u 2多式联运合同的责任分担问题。 作业1 国际多式联运概述1.1 国际多式联运的概念 n 国际多式联运(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ation,IMT): 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

11、 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即公路、铁路、航空 、水路运输方式中两个以上),由多式联运经 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 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 1.2 国际多式联运的特征 n 1、多式联运经营人必须与货主签订多式联运合同 ; n 2、多式联运经营人必须对全程运输承担承运人的 运输责任; n 3、必须是国际货物运输; n 4、必须使用多式联运单据; n 5、必须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进行不间断 的运输。1 国际多式联运概述1.3 国际多式联运的优点 n 1、统一、简单o 货主只需一次性订立运输合同,办理一次性托运,按 同一费率支付运费,购买一次性保险。这种一个合同 、一种单据、

12、一种运费率的形式大大方便了货主。 n 2、缩短了运输时间,降低事故率 n 3、降低了运输成本,节约运输费用 n 4、有利于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实现合理运输1 国际多式联运概述2 多式联运经营人2.1 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具备的条件1、必须依法注册 2、必须签发多式联运单据 3、必须具有充足的自有租金 4、必须具备经营能力 n 建立自己的多式联运线路;拥有一支具有 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和专业知识、经验丰富的专 业队伍;在各条联运线路上建立完整的网络 机构;能够制定各线路的多式联运单一费率 ;具有必要的设备和设施。2 多式联运经营人2.3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制度(一)责任期间 n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

13、运公约以及中国的 合同法都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期 间为从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承运人 掌管货物的全部期间。 o “交付货物时”,是指联运经营人以下列方式之一交 付货物的时间: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或者其受雇人 、代理人;如果收货人不向多式联运经营人提取 货物,则按照多式联运合同或按照交货地点适用的 法律或特定行业惯例,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支配之下 ;将货物交给根据交货地点适用的法律或规章必 须向其交付的当局或其他第三方。 (二)责任形式 n 1、承运人责任形式的含义o 承运人的责任形式是关于承运人赔偿责任和法律适 用的综合制度。 o 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形式所要解决的问题: n 如果货物在运输

14、中发生灭失、损坏或延迟,谁应当对此 负责? n 对损害的赔偿,应当对各区段按照同一标准,还是按照 损坏发生区段所适用的法律规定的标准?2 多式联运经营人2.3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制度(二)责任形式 n 2、承运人责任形式 o (1)统一赔偿责任制 n 在多式联运中由经营人对整个多式联运过程按单一规范负统一的 责任,统一责任制是最符合多式联运特点的责任制度,由于其采 取了一种法律规范,使得经营人和货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消 除了由于各区段承运人相互推卸责任所带来的隐患。 o (2)网络赔偿责任制 n 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对整个运输过程负责,但对不同区段发生的损 失适用不同区段的法律。 o (3

15、)独立赔偿责任制 n 指联运经营人和实际承运人仅对自己完成的区段负责,各区段承 运人的赔偿责任按照该区段的有关法律规定。 n 这种责任制不适合国际多式联运,因而不宜采用。2 多式联运经营人2.3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制度(二)责任形式 n3、多式联运公约中的“经修正后的统一责任制”o 含义: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 交付按照多式联运公约或区段的适用法律规定负责赔 偿,就高不就低。 o “经修订后的统一责任制”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制定 该公约时相互斗争和妥协的产物,其目的既是为了顺利通 过新型的运输方式确定统一的法律原则,又是为了维持现 存的由各单一运输方式国际公约所

16、确立的国际货物运输法 律制度。2 多式联运经营人2.3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制度(三)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n1、承运人赔偿责任归责原则的含义 o 概念:是指有关运输合同法律规定的确定承运人赔偿责 任的准则,用以确定承运人的责任基础。 o 分类:可分为“严格责任原则”和“过失责任原则”。 n2、严格责任原则 o 概念:是指除了不可抗力、情势变迁等有限的免责事件 外,虽然加害人没有过失,但是根据法律规定仍需承担 民事责任的认定责任准则。 o 在这种制度下,除非承运人能够证明货物的灭失、损坏 或延迟交付是由于合同或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由 托运人原因造成的,否则承运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2 多式联运经营人2.3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制度(三)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n3、过失责任原则 o 概念:也称为“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只有主观上存在过错 时,才需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认定责 任准则。 o 在这种责任制度下,承运人只对因其本人的,或其受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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