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民法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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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民法基础知识(一)教学内容第一节 民法概述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第三节 民事行为第四节 代理第五节 时效教学目标 1)重点掌握民事法律关系概念及构成的要素,自然人和法人的民事权 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特征及有效条件,代理的 概念和特征,表见代理,诉讼时效等。2)学会运用民法基本理论分析实际案例,特别是有关自然人、法人的 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问题,代理过程中的效力认定问题。3)一般了解民法的渊源 提纲契领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关系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主体:自然人 法人 两户内容: 权利 义 务客体: 物引子:一个法律小幽默倒霉的猎人猎人的第一天有个猎人早上起来上山打猎,

2、发现了一只兔子,猎人开枪,兔子中枪以 后狂奔。猎人猛追,翻过了99座山,跨过了99条河,最后兔子终于倒 下了,猎人很开心,正要去拣兔子,突然一个小朋友出现了,一把抓住 兔子,猎人很生气,说“小孩快把兔子还我!小朋友说“不给,我先抓到 的。”两人争执不下,决定去找法官评理。法官了解了案件以后说“无主物,依据物权法,应当先占为主,猎人虽 然有开枪的行为,但是先占者是小朋友,依法判决兔子归小朋友所有” 。猎人当时晕倒!猎人的第二天第二天猎人又去打猎,又看见一兔子,猎人迅速开枪,兔子还是翻过了 99座山,跨过了99条河,最后倒地,猎人左右看看没有他人,大喜,立 即拣了兔子。刚下山,发现警察在下面,法官

3、也在下面。猎人得意的问 到“法官大人,现在兔子是我的了吧?”法官说,朋友这只兔子跑到我国的境内,依据我国的法律,兔子是珍贵 稀有动物,属于国有的,现在你必须归还这只兔子”。猎人于是又晕倒 !猎人的第三天第三天猎人又出去打猎,又发现一只兔子,猎人迅速开枪,兔子中枪以 后狂奔。翻过了99座山,跨过了99条河,最后兔子终于倒下了,猎人 看看在本国境内,又没有小朋友,猎人大欢喜,拿了就跑。刚出来又遇 到法官,猎人哆嗦着问“大人,这回没有问题了吧?”法官笑着说,“你看看兔子脖子的布条上写着什么?”猎人一看“王小毛赠送给李小毛,爱情留念”“这是什么意思?”“哦!就是前天那个小朋友赠送给初恋女朋友的礼物呀!

4、“哦?兔子有主人?那我不是要赔偿他一只兔子?”“恐怕没有那么简单!”法官说“具有特殊意义的物体,如果遭受侵害,引起的将除了物权上的赔偿以 外还有精神损失费用?猎人听了当时晕倒!”猎人的第四天第四天,猎人出发到集市上卖了枪,买了本法律书籍开始学习!同志们,一定要懂得法律呀!九个小案例: 1、“遗腹子”的法律问题 一对夫妇,女方怀孕数月,可不幸丈夫因车祸死亡。丈夫生前有20万的 个人财产,丈夫父母均健在,生前未留遗嘱,那么该笔财产该如何分割? a.如果小孩平安出世,如何分割? b.如果小孩不幸胎死腹中,如何分割? C.如果小孩出生时啼哭了三声,睁开毛茸茸的眼睛看了看这世界,觉得不 够满意,于是就匆

5、匆离去了,该如何分割? 知识点: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返回2、“夫婿失踪、妻欲改嫁”A君出海打鱼4年未归,沓无音讯,其妻后遇心上人,欲改嫁之,可否 ?有那些程序如何?知识点: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宣告死亡,返回 3、“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某学院院长为了建设新校区,以学院的名义向A君举债。该笔债务一直没有 偿还,A君某日来到该学院,却发现教育局进行了人事调动,更换了院长。 当他向现任院长余某要求返还钱款时,余某说“俗话说的好,欠债还钱天经 地义。可是冤有头、债有主,这不是我在任期间的债务,我不负责偿还 ” A君无奈,找到原任院长,原任院长生气的说“你向我要钱是

6、什么意思,我 拿你的钱盖了自家的房子了?” 两任院长说的是否有道理?“冤有头,债有主”,这主应该是谁? 知识点: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法人的责任返回4、“未成年人”侵权后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某闺女用“九阴白骨爪 ”击伤白雪后。某闺女12岁,长得清秀可人,但她就是见不得别人比她漂亮。某日, 有一“白雪”小公主从她家门口经过,该闺女伸出她的“九阴白骨爪”将 其击伤,“白雪”立马变成了“红雪”。问:责任主体是谁?为什么?知识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返回5、“未成年人的交易”-8岁小男孩卖了老爸手提,买了蓝色妖姬某6岁小男孩,爱慕隔壁班的一位小女孩,适逢2.

7、14情人节,欲买一束 蓝色妖姬送给女孩,可手头没钱。于是他拿了父亲的手提电脑,以700 元的价格卖给了他的老师胡某,小男孩用这钱买了一束玫瑰给女孩,博 得女孩“嫣然一笑”。回到家,见到父亲“怒发冲冠”,抡起“蒲扇掌”在男孩的屁股上一顿乱打 ,男孩终于招供。父亲找到老师要求老师返还电脑。可否?为什么?知识点:民事行为的效力,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返回6、“法定的书面合同”-房东欲将房客扫地出门小胡是房东,小A是房客,两人口头约定:租期1年,600元/月。可 5个月后,小胡的儿子回老家工作了需要住房,于是房东要求A限期 搬离,可否?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知识点:要式法律行为返回7、

8、“空白合同的法律风险”小胡是某公司的业务员,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公司开除,但公司并 没有收回小胡手中持有的盖有公司印章的空白合同。小胡持此空白合同与A君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款到发货。A君将款项汇到指定的帐号(实为小胡个人帐号)上后,迟迟未收到货 ,于是打电话向某公司催货,公司说没有签过这样的合同,A君方知上 当。问:公司应否履行合同或应否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知识点:表见代理返回8、“法律竟支持了小赖”-中国式债权人与债务人小胡同志手头紧,但是又想趁着长假出去旅游,于是2003-4-28向咱班 A君借了10000元钱,A君一百个不愿意,但又拉不下脸,于是就答应 了。小胡同志写下欠条,言明“5月

9、28日归还”。小胡同志一直没还钱,A君每次来上小胡同志的课时,总是用灼热的眼 神盯着小胡,希望她能明白他心中的期待,可小胡却似乎没有任何的感 应。就这么一学期过去了。第二年,A君休学一年,一直没有上课。直至2005年新学期开学了,A君才又开始来上课了,每每见到小胡,都 极其的热情,灼热的眼神一直未曾改变。小胡也极其热情的回应,嘱咐 A君牢记毛主席的教导“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可就是没有提“钱”。2005、6、1日,A君实在按捺不住,上完课直接来到小胡办公室,微 笑着说“老师,难道你真的忘了吗?”“忘了什么?”“你曾经借过我钱?”“哦,我记起来了,可我最近手头有些紧,能否缓两天?”A君知趣离场

10、。过了几天,A君见小胡又似忘了此事。再次来到办公室,说“老师,你借我的钱还我吧,我最近缺钱。”我说“工资没发,上有老、下有小,家里都揭不开锅,哪有钱还你?”A君终于火了。说“老师,你太过份了。你今天是还也得还,不还也得还 。不然我起诉你。”我欣慰一笑“请便”。下面,大家想一下结局是怎样的?A君一纸诉状将小胡告上法庭。小胡从容步入法庭,对着迎面的A君欣然一笑。A君在法庭上大声的读了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令小胡偿还借款本金及利 息。经过法庭调查,在法庭辩论时A君陈词,唾沫飞溅:“欠债还钱,天经地 义,请法院支持我的诉讼请求。”小胡说“对于A君所有的陈述都表示认可,但是我于2003、4、28日借款 ,

11、A君于2005、6、1第一次请求我还钱,已过了法定的两年诉讼时效, 请求法院驳回A君的诉讼请求。”知识点: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断与中止返回 9、“八年前的一次按摩惹的祸” A君楼上住着小胡,小胡这人喜好交友,每天晚上都拉一大堆朋友来家里 聚会,家里就像迪厅一样热闹。A君忍无可忍,冲上楼去要求停止聚会。 小胡与A君发生争执,小胡推了A君,A君像个皮球一样,从八楼滚到了一 楼。 A君站起身,左三圈右三圈脖子扭扭屁股扭扭,踢了踢腿,转了转腰,感 叹“这一跤咋就摔得那么舒坦呢,简直就像被按摩过一样。” 于是心情大好,也不与小胡计较了。 八年后, A君感到经常性头疼,于是上医院检查,医生得出结论:“脑

12、部 有於血,可能是曾经受到过猛烈的撞击导致的。” A君猛然想起八年前的那次“按摩”。A君一纸诉状将小胡告上法庭,如果 小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那次按摩是导致於血及头疼的原因,该请求有没 有过诉讼时效? 知识点:诉讼时效的最长保护期间返回第一节 民法概述 以下知识将对以上9个问题一一作出解答。 一、概念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 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思考: 税收征收的法律关系是用民法来调整的吗? 犯罪行为是用民法来调整的吗?二、民法的渊源1、宪法中的民法规范2、民事基本法3、民事特别法4、行政法规中的民法规范5、其他规范性文件三、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

13、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尊重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 “第三者”受遗赠案)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第三者”受遗赠案:案情简介:四川省黄某和蒋某1963年结婚,但是妻子蒋某一直没有生育,后来只 得抱养了一个儿子。由此原因给家庭笼罩上了一层阴影。1994年,黄 某认识了一个张姓的女子。1996年底,黄和张租房公开同居,以“夫妻” 名义生活,依靠黄的工资(退休金)及奖金生活。2001年2月,黄到医院检查,确认自己已经是晚期肝癌。在黄即将离开 人世的这段日子里,张面对旁人的嘲讽,以妻子的身份守候在黄的病床 边。黄在2001年4月18日立下遗嘱:“我决定,将依法所得的住房补贴金、 公积金、

14、抚恤金和卖泸州市江阳区一套住房售价的一半(即4万元), 以及手机一部遗留给我的朋友张某一人所有。我去世后骨灰盒由张负责 安葬。”4月20日黄的这份遗嘱在泸州市纳溪区公证处得到公证。4月22 日,黄去世,张根据遗嘱向蒋索要财产和骨灰盒,但遭到蒋的拒绝。张 遂向纳溪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判令被告蒋某 按遗嘱履行,同时对遗产申请诉前保全。从5月17日起,法院经过4次开庭之后,于10月11日纳溪区人民法院公 开宣判,认为:尽管继承法中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而且本案中的遗赠也是真实的,但是 黄将遗产赠送给“第三者”的这种民事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第七条“民事 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

15、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因此法院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概念和特征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1、自然人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成为民 事主体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死亡分为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案例:“遗腹子”的法律问题条件 起算 利害关系人及申请顺请顺 序 公告期 宣 告 死 亡 4年 2年从下落不明的次 日开始计计算,战战 争期间间下落不明 的则则从战战争结结 束开始计计算,意 外事故从

16、发发生事 故之日起。近亲亲属、受遗赠遗赠 人、债权债务债权债务 人、 人寿保险险合同受益人(单单位不是利 害关系人),不告不理。 申请请宣告死亡的顺顺序: (一) 配偶。 (二) 父母、子女。 (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孙孙子女、外孙孙子女。 (四)其他有民事权权利义务义务 关系人 。 申请请撤销销死亡宣告不受上顺顺序限制 问问:如果贾贾宝玉失踪四年,谁谁有权权 申请请?普通:1年 特殊(意外事 故):3个月 被宣告死亡 的人,判决 宣告之日为为 其死亡的日 期。 扩展性思考:宣告死亡大体上产生与生理死亡一样的法律效果1、如果一个人被宣告死亡后,其实没有死亡,五年后又回来了,发现 妻子已经改嫁他人,能否要回妻子?2、如果发现妻子了,但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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