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解析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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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法最新内容 及 新政策下薪酬福利制度的设计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 陈立 授课内容一、个人所得税法最新内容 二、企业年金个税新规 三、新政策对员工年终奖的影响 四、新政策对个体经营者的影响 五、新政策下劳务报酬所得的征税问题 六、新政策对员工股权激励、离职补偿、竞业限制补偿的影响 七、补发工资、股权转让、转增资本及未分配利润的个税问题 八、各项补贴、津贴的个税分析及筹划 九、节税的工资发放方式及薪酬节税方案设计要点 十、个税自行申报政策的分析与建议 十一、以折扣折让、赠品、抽奖等方式向个人赠送礼品的个人所得税问题一、个人所得税法最新内容(一)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历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86年9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 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 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 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工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工资费用扣除标准:外籍人士800元居民400元合并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 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工资费用 扣除标准统一为800元开征“储蓄存款利息税” 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

3、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 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 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 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 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 费用扣除额调至1600元 高收入者实行自行申报纳税减征、停征储蓄存款利息所 得税工

4、资费用扣除标准提高至 2000元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二)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主要变化1、费用扣除标准提高 工资、薪金所得: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 附加减除费用: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 除1300元(4800元维持不变)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租、承包经营所得:按月减除3500元 的必要费用 2、调整税率结构(1)工资、薪金所得由9级税率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 40%两档税率,将第一档税率由5%降为3%,级距进一步扩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1 不超过1500元的 3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5、 10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 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2)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 得税率级距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1 不超过15000元的 5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103 超过

6、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20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30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5(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 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3、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1、缴纳“三险一金”费用后工薪收入的纳税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失业保险:个人部分医疗保险:个人部分公积金:个人部分715 按照“三险一金”法定缴纳比例算下来,月工资薪金收入 在4268元4730元以下的都不用缴个税 这次调整后,工资阶层纳税比例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 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个人所

7、得税 收入全年减收1440亿左右 (三)对工资、薪金所得税负的影响法定缴纳比例: 18262010年社平工资城市平均月薪(元)社平工资(元)重庆2580 30963 北京420150415 上海389646757 天津312837540 广州4541544922、税负变化月薪5000元 【(5000500026)3500】36元 减负率(1456)14595.86,全年减少纳税1668元月薪6757元 【(6757675726)3500】345元 减负率(32545)32586.15,全年减少纳税3360元月薪10000元 【(100001000026)3500】10105285元 减负率(7

8、05285)70559.57,全年减少纳税5040元月薪52162元 【(521625216226)3500】30-27557775元 【(521625216226)2000】25-13757775元 如果按照18的“三险一金”缴纳比例来算,该金额为47073元月工资收入低于该金额的,按新税法计算的纳税额减少 月工资收入高于该金额的,按新税法计算的纳税额增加新税法降低了中低收入工薪阶层的税负,提高了高收入者的税负从税收筹划的角度而言,高收入者会有更大的筹划需求个税调整前后税负对比52162元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9、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一)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 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 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 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 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 税。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 实施条例有关问题宣传口径的通知 国税办发201195号 二、企业年金个税新规(一)企业年金的定义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 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 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 主要由个人缴费、企业缴费和年 金投资收益三部分组成,即企

10、业 年金是补充养老保险的一种主要 形式。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2006年12月,重庆仪表材料研究所和工行重庆分行、平安养 老保险公司签订了我市第一笔企业年金合同,为200多名员工购 买了企业年金。光大银行获得扬子江乙酰化工有限公司企业年金的账户管理 人和托管人两项资格。这是我市企业首次以招标形式选择年金 管理和运营银行。长安铃木、宇通客车、化医集团等10家企业与招行重庆分行 签订了企业年金合作协议。 2009年12月,泰康养老携手泰康资产与重庆渝惠食品集团有 限公司正式签订了受托及投资管理合同,这是重庆市国资委下 属国有企业首家成功签约的企业年金项目。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由三

11、个层次构成:第三层次: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第一层次: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次: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年金税收制度的运 行环节: (1)企业和职工个人向 养老金计划进行缴费; (2)养老金计划取得投 资收益; (3)养老金计划向退休 者支付养老金。 p 基本养老保险 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保险金,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 领取原提存的保险金,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 缴付的保险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取得的利息收入,免于征收个人 所得税p 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 除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外,单位为员工购买的其他各 类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都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利息收入是否应征收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 尚无

12、明确规定p 储蓄性养老保险 利息所得是否应征收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尚无明确规定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 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0号企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 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 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 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 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 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

13、2%的 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 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 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 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 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渝 府发2006124号):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 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有条件的单位,缴存比 例最高不得超过1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

14、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的通知(渝府发201099号):住房公积金计提比例按照7% 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 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31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 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 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按税法规定缴

15、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 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 关于邮电系统发放职工补充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 的请示(吉地税个所函字199916号):省邮电系统将1998年 实行工效挂钩以来形成的结余工资,以每人3000元的标准发放 给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作为补充养老基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发放补充养老保险金征收 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9615号职工取得的该笔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办法为:一、对在职职工取得的该笔所得,应全额计入发放 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二、对离退休职工取得的该笔所得,应单独作为一 个月的工资、薪金收入,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二)相关政策规定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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