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题公用事业优势地位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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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名词解释 1。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 命题分析:这个被我押着了, 理由是责权利效相统一和社会本位是人大经济 法两大金字招牌,是总论中的重中之重。答案要点(均为个人见解与答法,下同) :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中各管理主体 和公有制经营主体所承受的权利、 利益、义务和职责必须相一致, 不应当有脱节、 错位、不平衡等现象存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或以公有制为主导的市场经济条 件下,这是作为经济法灵魂的一项根本性的原则。(史际春老师)具体要求 是:各负其责,各行其权,兼顾利益,注重效益。(王宗玉老师) 2。学科经济法学说 答案要点:是学界于 80年代末 90 年代初在关于经济法的概念或涵义及其是 否是一个独

2、立法律部门的学术争论中,否定经济法独立性法律部门地位的典型代 表学说之一, 该说认为经济法是 “研究经济法规运用各个基本法手段和原则对经 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规律”的法律学科。 这违背了划分法律部门的 “主客观相 统一”原则(史老师的独创) ,总的来说不利于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3。复式预算 答案要点:徐老师论文原文引用: “现行预算法第26 条规定: “中央预 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 预算法实施条例第20 条进一步 规定: “各级政府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分为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 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 复式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另行 规定。 ”这两

3、条规定对于改变以往实行的单式预算,对于区分政府以公共管理者 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取得收入和支出的不同性质,具有重大意义, 是向公共财 政体制方向迈进的一步。 ”大家根据这个自己组织语言吧。4。掠夺性定价 这个完全是国际经济法内容 5。反补贴法 6。自然垄断 答案要点:是指由行业本身的自然特性决定,只有在该行业中由一个企业或主体 经营时,才会实现效益最大化的情况。其与法定垄断相对, 如水电、石油输送管 道等。在反垄断立法中, 应该对自然垄断行业制定好适用除外制度,并通过立法 规制、成本调查、价格听证等方式合理控制收费率。二。简答 1。流转税的概念和类型 答案要点:流转税:是以在商品流转中商品销售

4、收入额和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劳务 或业务收入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 1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 流转税。 (1)纳税主体: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 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2)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在我国,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法定增值额为增值税的征税对象。 其征税范围不仅涉及生产环节销售货物的领域,而且在流 通环节销售货物也需缴纳增值税。 (3)税率:现行增值税法规定了17% 、13%、零税率三档税率。其中17%为增 值税基本税率, 13% 为低税率,对出口产

5、品实行零税率。 2消费税:是以应税消费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1)纳税主体: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 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不分经济性质和所具有的国籍,也不分所处的地区, 均 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2)征税客体和税目:消费税征税客体是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的流转额。消费税共有11 个税目,如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 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和小汽车。 (3)税率:消费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比例税率共设置 25 个不同档 次的税率,最低税率为3% ,最高为 45%。对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实行定

6、 额税率。 3营业税:是以工商营利单位和个人商品销售收入额、提供劳务发生的营业额 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1)纳税人:凡在我国境内提供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劳务、转让无 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2)税目:共设 9 个税目: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 文体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3)税率:为比例税率,设4 个税率档次,最低为3%,最高为 20%。 4关税:是以进出关境的货物或物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2。简述价格法规定的价格听证会制度 答案要点: 在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服务价格、 自然

7、垄 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时, 应当召开价格听证会, 由政府价 格主管部门主持, 征求消费者、 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 可行 性的制度。(价格法法条)价格听证制度是经济法平衡协调原则和社会本位 性的体现。其目的是 , (以下大家发挥)3.简述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公用事业滥用优势地位的规定答案要点: (1)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涉及的公用事业滥用优势地位在学界中被称 为限购排挤行为, 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为了排挤 其他经营者而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的行为。 (2)危害, (3)也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行政垄断和地方

8、封锁行为的 规制。 (就是教材中列出但没有解释的第十一种行为) 行政垄断:是指政府或其所属部门凭借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排斥或限制竞争,或 使特定企业得以垄断和限制竞争,排除或限制其他企业合法竞争,包括政府封锁 市场、组织价格卡特尔、限定经营或交易等。 地方封锁行为: 是指政府机关或其他单位、 个人无正当理由排斥非本地区或者本 系统企业生产的质量合格产品进入本地区、本系统的行为。 (4)法律责任4.为什么西方发达国家将反垄断法视为经济法的龙头法乍一看难以回答, 不过想想这句话是在哪出现的呢,哦是在“反垄断法的性质和 地位”中出现的,这道大题大家都准备了吧,相信答本题也就没问题的,把书上 那一大段搬

9、上去吧,个别词句按照题目调整一下。答案要点: (1)从反垄断法的概念和基本内容看:反垄断是资本主义国家干预经济的最重 要手段。反垄断法则是国家管理或干预经济生活的现实在法律上的最重要的反映。 所以,西方发达国家的多数学者认为, 反垄断法是“经济宪法”、“市场经济宪章” 等,把反垄断法放在经济法的核心地位上。 (2)从反垄断法产生的背景看:反垄断法是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为 了防止和消除自由竞争所引起的垄断现象,使市场经济机制得以健康运转而制定 的法律。在市场竞争中, 市场主体都有一种这样的倾向,即在取得同样利润的情 况下,通过单独的或联合的行为来限制竞争,以减少风险。 反垄断法正是体现了

10、 国家对这种市场经济现象的干预。 所以说反垄断法最明显地体现了资本主义经济 法的本质特征,是资本主义经济法的龙头法。 (3)从反垄断法的利益保护结构来看:反垄断法以社会公有利益为本位,维护 整个社会利益、国家利益,保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所有竞争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在资本主义经济法中最为明显地体现着经济法的的利益保护结构。 (4)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反垄断法在我国还不具有龙头法的地位,可以说财 政法在我国经济法中处于这种地位。但这并不否认财政法也应该建立在维护公平 竞争,防止垄断的基础之上。(史老师)如税率的高低不应以所有制为标准, 而应以税目和营业额等为标准。 (朱大旗老师) 三。论述 人大经

11、济法的论述还是有规律可循的,每年的两道论述第一题为经济法总论问题, 而且是书中着墨很多的那几个重中之重,肯定是书上的。第二题是理论联系实际, 根据当年热点用经济法的思维方式论述一个问题,如前年的“为什么政府采购法 是经济法体系”,去年的“新发展观与经济法治新发展” 。今年的论述符合一贯规 律,虽然直接命中不太可能,但多准备一些还是能准备到这两道题的。1.论经济法和商法的关系这个题虽然是个非重点章节 (第三章) 的内容,我还是准备到了。 原因是十年来 总论中符合我上面说的范围的内容基本已经考尽,而又必须遵循这个出题原则, 所以从去年开始, 这个位置的题目出现了与n 久以前某年重复的现象, 去年考

12、了 97 年这个位置的原题 “论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 ,我就百思不得其解, 30 分的论 述重复,小题却从来不重复, 为什么呢?终于思考出了个中原因,那么,是不是 备考时应该把 95-98 这几年的总论论述题好好的总结准备一下呢,没错,今年继 续了 96 年这个位置的原题“论经济法和商法的关系。”06 的考友要注意这一规 律。 答案要点: 1经济法与商法的 联系 (1)商法和经济法在经济关系调整中是相辅相成的。 (2)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 、 “公共道德”和“公序良俗”条款等,是商法与 经济法的分界和连结点: 一边是经济法以维护宏观平衡和自由公正的经济秩序为 己任,另一边是商法对在此良好环境

13、下自由从事活动的主体行为加以规范。(3)二者的这种关系,反映了对现代市场经济进行法律调整的“二元价值观”。2经济法与商法的 区别 (1)调整范围和调整对象不同。 经济法主要调整 公共性经济关系 ,着眼于宏观的秩序和效益, 一般不涉及个人的 人格、财产和交易关系; 商法则主要调整平等、 等价的产权关系和流转关系,着 眼于微观的交易安全,重在保障个别主体的财产及人身权益。 (2)调整经济关系的主旨不同 经济法的根本作用是为了保证社会有一个正常、自由的竞争环境, 从而使民商法 能够按照社会的需要和利益发挥其积极作用;商法的根本作用, 则是保证各种合 法主体能够按照自己真实、 自主的意愿参与经济关系及

14、从事其他活动,保证其合 法意愿能够正常地实现。3.论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必要性和修订内容 人大经济法考新法有三种形式,比较重要的法律出台或修改主要考简答,如02 年税收征管法关于纳税 * 利的修改。也有考论述的情况,如03 年为什么说政府 采购法属于经济法体系。不太重要的法律考名词,如04 年的开放式基金。所以 按理说对外贸易法应该考名词 (不是说它不重要, 而是似乎在人大经济法教材内 容中它不重要,这个是大家的共识) ,可我找遍了修改内容,只有一个名词“对 外贸易经营者”,于是我准备了一个名词 “对外贸易经营者”,两个简答“对外贸 易法的修改内容”“对外贸易法修改的目的和意义。 ” 其实我和大家

15、一样, 认为金融法修改考的可能性最大,几乎是必考, 也下了最大 工夫去准备。不过金融法有一点,它是在2003 年修订的,也许说,出题老师可 能不认为它属于今年新法命题范围?而04 年修改的正牌经济法有对外贸易法、 证券法和公司法。 为了防范这一点, 我不敢遗漏, 在考友的惊诧声中, 连证券法 和公司法的修改内容都背了(又走火入魔了)。 1对外贸易法修改的目标 (1)为国内各类外贸经营者创造平等条件,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提 高贸易自由、便利程度。 (2)为中外双方创造公平和可预见的外贸环境,促进互利共赢,实现中国与世 界的共同发展。 (3)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建立健全外贸运行监控体系和国际收

16、支预警机制,合理 保护国内产业和市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2对外贸易法 2004 年修正案的内容 (1)中国境内的自然人首次获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原外贸法中对从货物进出口 与技术进出口的外贸经营权审批、 国营贸易和自动进出口许可等方面的内容也根 据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的有关承诺进行了修改。 (2)专门增加了“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对外贸易调查”等章 节,在关于限制和禁止进出口、 安全例外、 对外贸易秩序、 对外贸易救济等方面 补充了中国应当享受的相应权利。 (3)为了加强对对外贸易的监测和服务,及时发现和处理对外贸易中出现的新 情况,专门增加了建立预警应急机制、公共信息服务体系、 对外贸易统计制度和 对违法行为进行公告等新规定。(4)针对原外贸法对法律责任的规定比较原则,处罚手段不够,处罚种类单一 的特点,对对外贸易违法行为进行了具体分类,通过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和从业 禁止等多种手段,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3对外贸易法修改的意义 (1)履行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树立了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对外 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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