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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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培训 学习问答 第一章 总 则 一、公务员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培训 学习问答 第一章 总 则 一、公务员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根据公务员法第 1 条的规定,公务员法的立法目的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规范公务员的管理; (二)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 (四)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五)促进勤政廉政; (六)提高工作效能。 二、公务员法的立法依据是什么? 二、公务员法的立法依据是什么? 答:公务员法的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什么是公务员? 三、什么是公务员? 答:根据公务员法第 2 条规定,公务员是指

2、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四、是否属于公务员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四、是否属于公务员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是否属于公务员,必须符合三个2条件:一是依法履行公职;二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五、公务员法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五、公务员法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答:公务员法的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公务员的义务、纪律和监督; 二是公务员的权利及保障; 三是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包括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如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职务升降和任免、培训等。 六、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六、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

3、 根据公务员法第 4 条的规定, 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七、公务员法立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七、公务员法立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法立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六项: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四)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五)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的原则; (六)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的原

4、则。 3八、公务员的主管部门有哪些? 八、公务员的主管部门有哪些? 答:公务员的主管部门是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按照分工,共同负责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第二章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 九、公务员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第二章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 九、公务员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根据公务员法第 11 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公

5、务员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十、公务员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答:根据公务员法第 12 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4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一、公务员享有哪些权利? 十一、公务员享有哪些权利? 答:根据公务员法第 13 条规定,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6、)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 职务与级别 十二、公务员职位一般分为哪几个类别? 第三章 职务与级别 十二、公务员职位一般分为哪几个类别? 答: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三大类别。 十三、公务员职务分为哪几大类型? 十三、公务员职务分为哪几大类型? 5答:根据公务员是否承担领导职

7、责,公务员法将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大类型。 十四、领导职务分为哪几个层次? 十四、领导职务分为哪几个层次? 答:公务员法把领导职务分为十个层次,即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 省部级正职、 省部级副职、 厅局级正职、 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十五、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哪几个层次? 十五、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哪几个层次? 答:公务员法把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八个层次,即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十六、机关设置公务员职位的依据是什么? 十六、机关设置公务员职位的依据是什么? 答:机关设

8、置公务员职位的依据是四大要素:一是职能。机关的职能要分解落实到各个职位上去, 这样就赋予每个公务员具体的工作职责与工作任务。二是规格。机构规格限定了职位的最高职务层次。三是编制限额。编制限额决定了职位数量,编制数量就是职位数量。四是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职数是指某一职务的具体数量,结构比例是指各层次职务的结构比例,包括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结构比例。 十七、职位设置的最终要求是什么? 十七、职位设置的最终要求是什么? 答: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职位设置的最终要求,一是确定各具体职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岗位责任;二6是确定任职资格条件, 明确具备何种资格的人才能担负该职位的职责。 十八、

9、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是什么? 十八、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是什么? 答: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十九、公务员的级别如何确定? 十九、公务员的级别如何确定? 答:公务员的级别根据四大要素确定: (1)所任职务; (2)德才表现; (3)工作实绩; (4)资历。 第四章 录 用 二十、公务员录用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第四章 录 用 二十、公务员录用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公务员录用的适用范围是: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二十一、公务员录用采取什么方法? 二十一、公务员录用采取什么方法? 答: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录用

10、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二十二、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哪些法定条件? 二十二、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哪些法定条件? 答: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两方面的法定条件: 第一,应当具备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即(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第二, 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十三、报考公务员有哪些限制性的条件? 二十三、报考公务员有哪些限制性的条件? 答:根据公

11、务员法的规定,报考公务员的限制性条件,也即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共有三种: 一是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是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是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十四、机关录用公务员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二十四、机关录用公务员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答:机关录用公务员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 二是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 二十五、录用公务员的程序是怎样的? 二十五、录用公务员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第一,发布招考公告,即由录用主管部门发布招考公告。 第二,资格审查,即由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

12、考申请进行审查。 第三,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第四,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即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第五,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即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8第六,备案或者审批,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二十六、录用公务员的招考公告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二十六、录用公务员的招考公告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答:录用公务员的招考公告应当载明下列六项内容: (1)

13、招考的职位、名额; (2)报考的资格条件; (3)报名的方式、时限等; (4)考试内容和科目、时间、地点和区域分布; (5)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6)其他报考须知事项。 第五章 考 核 二十七、公务员考核的内容有哪些? 第五章 考 核 二十七、公务员考核的内容有哪些? 答: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这五个方面综合体现了公务员的素质及其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是一个概括性的表述。其基本含义是: (1)德,包括公务员的政治品德、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情况及个人品德。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3)勤,指事业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 (4)绩,是指

14、工作实绩。 (5)廉,是指廉洁自律情况。公务员考核的重点就是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着重考核工作实绩,并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 二十八、公务员考核的方式有几种? 二十八、公务员考核的方式有几种? 答:公务员考核的方式有两种: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9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二十九、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程序是怎样的? 二十九、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程序是怎样的? 答: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程序主要有三项: (1)由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 (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3)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

15、核等次。 三十、公务员定期考核划分为几个等次? 三十、公务员定期考核划分为几个等次? 答:公务员定期考核划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三十一、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可以使用在哪些方面? 三十一、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可以使用在哪些方面? 答: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可以使用在这些方面: (1)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的依据; (2)作为调整公务员级别的依据; (3)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的依据; (4)作为公务员奖励的依据; (5)作为公务员培训的依据; (6)作为公务员辞退的依据。 第六章 职务任免 三十二、公务员职务的任用方式有哪几种? 第六章 职务任免 三十二、公务员职务的任用方式有哪几种?

16、 答: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职务的任用方式有三种: (1)选任制。选任制是指通过选举产生的方式来确定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 (2)委任制。委任制是指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直接委派工作人员担任一定职务的任用方式。 10(3)聘任制。聘任制是指机关与所聘公务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通过签订聘任合同来任用公务员的一种任职方式。 三十三、选任制公务员在何种情形下担任职务? 三十三、选任制公务员在何种情形下担任职务? 答: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 三十四、选任制公务员在何种情形下终止职务? 三十四、选任制公务员在何种情形下终止职务? 答:选任制公务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即终止职务: (1)任期届满不再连任; (2)任期内辞职; (3)任期内被罢免; (4)任期内被撤职。 三十五、任命公务员职务必须具备什么前提条件? 三十五、任命公务员职务必须具备什么前提条件? 答: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任命公务员职务必须同时具备三个前提条件: (1)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 (2)必须在规定的职数内进行; (3)有相应的职位空缺。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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