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边投资协定制度环境和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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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边投资协定、制度环境和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上)2012 年 07 月 31 日16:51 来 源 : 经 济 研 究 2012 年 第 5 期作 者 :宗 芳 宇路 江 涌武 常岐字 号打印纠错分 享推 荐浏览量 131 内容提要: 双边投资协定是两国政府为了促进和保护双边投资签署的协议。 作为特定的联系两国的双边制度因素,双边投资协定给企业提供了不同于国家制 度环境的保护, 因而对企业的投资区位决策产生影响。本文建立了关于双边投资 协定、东道国制度环境与母国制度对发展中国家企业对外投资区位选择作用的研 究框架。基于中国上市公司2003 年至 2009 年对外直接投资的数据, 本文有三

2、点 发现:首先,双边投资协定能够促进企业到签约国投资;其次,双边投资协定能 够替补东道国制度的缺位, 对于促进企业到制度环境较差的签约国投资的作用更 大;此外,双边投资协定还能够弥补母国制度支持的不均衡性,对于帮助非国有 企业到签约国投资有着显著的积极作用。关键词: 双边投资协定,制度环境,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一、引言从 2001 年实施“走出去”战略以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FDI)连续保持快速发展势头。截至2009年底,我国 1.2 万家境内投资者在全球177 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1.3 万家,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净额 2457.5 亿美元,居全球第15 位和发展中经济体第3 位(

3、商务部, 2010 )。类似对外直接投资迅速发展的现象在其他发展中国家也普遍存在。2009 年, 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净额达到2800 亿美元,占全球 FDI 输出的 25.5% 。而在 2003 年,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净额仅为562 亿美元,占全球比例10% 。从跨国公司数量来看,1992 年时发展中国家的跨国公司占全球跨国公司总数的比例还不到10% ,但在 2008 年时这一比例已经达到28% (UNCTAD ,2009 ,2010 )。在这种背景下,研究发展中国家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对实践有很大指导意义。与发达国家企业循序渐进的海外发展模式不同,发展中国家企业对外、投资速度快、力度大,

4、经常通过多种进入模式同时到多个国家投资,呈现出加速增长的态势(Guill n&Garcfa-Canal,2009 )。因此,研究发展中国家企业对外投资的行为特点还能够完善既有的基于发达国家企业对外投资的理论。区位选择是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战略决策,决定了企业投资的风险和成败(Dunning,1998 )。国际商务领域的研究分析了东道国的制度环境和东道国与母国的距离因素对企业区位选择的影响。为了保护产权,企业倾向于到政治稳定、制度成熟和有支持外企投资政策的东道国投资(Henisz&Delios, 2001 ) 。为了减少组织协调和适应的成本,企业往往到与母国文化距离、心理距离和制度距离较近的东

5、道国投资(Johanson&Vahlne,1977 ;Kogut&SinRh,1988 ;Kostova ,1999 )。鉴于发展中国家企业与发达国家企业对外投资的差异,学者们进一步从母国方面探讨了发展中国家企业区位选择的影响因素,提出跳板和制度逃逸等视角(Luo&Tung,2007 ;Witt&Lewin,2007 )。然而,已有国际商务领域文献主要关注东道国或者母国的单方面因素以及两国的距离因素对企业投资区位选择的影响,系统研究母国和东道国之间特有的双边联系因素作用的文献还不多。“双边联系因素”是指母国和东道国之间特有的联系因素,能够直接对双边国家间的投资发挥作用。两国之间签订的双边投资协

6、定就具备了这些特征。双边投资协定(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ies,下文简称“ BIT”)是由两国政府签订的,旨在鼓励、促进和保护两国间投资的法律协定。通过对签约国之间投资的准入条件、投资待遇、征收情况和争议解决办法等权利和责任的明确规定,BIT 从法律层面上提供了对投资者的鼓励和保护。两国之间的距离因素虽然也是双边因素,但不是“双边联系因素”,而是属于各国之间普遍的距离存在。东道国并不是对具有特定距离的投资国给予特定的保护,而BIT 是东道国针对来自签约国的投资进行专门保护的依据,因此是特定地联系母国和东道国并影响双边投资的双边联系因素。国际商务领域虽有少量研究提出

7、国家间多双边协定对于企业对外投资的作用,但大都为宏观层探讨,系统的实证研究非常少见(Luo et al. ,2010 )。政治经济学领域从国家层面研究了BIT 帮助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的作用,发现BIT 通过保护投资产权以及保障外资投资的公平和优惠待遇促进了签约国之间的双边投资,显著增加了发展中国家的外资流入(Busse et al. ,2010 ;Desbordes&Vieard,2009 ;Neumayer&Spess,2005 )。然而现有关于BIT的研究尚有不足之处。首先,这些研究大都以BIT 和发展中国家吸收外国投资为背景,很少探讨BIT 对发展中国家企业对外投资的作用。随着发展中国家

8、对外直接投资的快速发展和发展中国家签订的BIT 对于各项内容的日趋完善,发展中国家签订的BIT 不仅能起到吸引外资的作用,而且还能起到促进本国企业到签约国投资的作用。其次,政治经济学对BIT 的研究多限于国家层面,BIT 在企业对外投资决策中的作用尚待研究。第三,发展中国家企业潜在目标投资国的制度环境差别较大,母国制度对于不同类型企业的支持程度往往不同,因此BIT 与东道国和母国制度环境的交互作用对于企业区位选择的影响机制也值得进一步探讨。本文结合国际商务领域的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理论和政治经济学关于BIT 的研究,以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为研究背景,探讨作为“双边联系因素”的BIT 就发展中国家企

9、业对外投资区位选择的作用。我们希望回答以下三个问题:(1)BIT 能否促进发展中国家企业到签约国投资?(2)BIT 与东道国制度环境之间的交互作用对企业对外投资区位选择有什么影响?(3)BIT 与母国制度因素之间的交互作用对企业对外投资区位选择有什么影响?我们认为 BIT 能够促进发展中国家企业到签约国投资。作为对签约国投资的特殊制度保护,BIT 能够弥补东道国制度环境的不足,对于促进企业到制度环境较差的签约国投资可能起到更大作用。非国有企业得到的母国制度支持比国有企业少,BIT 的保护作用显得更为重要,因此BIT 对于促进非国有企业到签约国投资的作用可能更大。本文以我国上市公司2003 年至

10、 2009 年对外投资为研究背景检验并支持了相关假设。下文安排依次为理论和假设、计量方法和实证结果,以及讨论和结论。二、理论和假设(一)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国家层面制度因素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是在东道国长期、高成本的资本投入,东道国的环境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运营和成败,因此选择合适的东道国是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决策(Dunning,1998 )。国际商务领域研究的国家层面制度因素主要包括东道国和母国的制度以及母国和东道国的距离因素。1.东道国制度环境东道国的制度环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海外运营风险。东道国税率减免、准入限制放宽、本地资源自由转让等开放的制度环境能够为外资企业解除限制、提供便利和降低成

11、本(Meyer&Nguyen,2005 )。稳定的东道国政治经济环境能够为企业经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使企业的资产免于遭到动荡的政局和战乱以及大幅波动的经济的影响和破坏,是企业生存的基本保障(Henisz&Delios,2001 ;Delios&Henisz,2003 ;Garcia.Canal&Guill n,2008 )。此外,东道国制度越成熟、产权保护制度越健全,企业的运营环境也越规范,企业的产权越能得到有效保护(Buckley&Casson,1998 ;Wei ,2000 ;张建红、周朝鸿,2010 ;杨全发、韩樱,2006 )。成熟的制度环境还意味着政府政务和立法透明、腐败程

12、度低,能够减少企业成本,为企业投资的增长提供良好环境(Globerman&Shapiro,2003 )。2.母国制度环境因素母国制度环境的质量、政治风险和制度成熟度是影响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因素。制度逃逸视角认为母国制度环境约束条件很多时,企业的发展受到很大限制,因而通过对外投资从母国制度环境逃逸(Witt&Lewin,2007 )。母国政治环境风险越大,企业在母国经营的风险越大,越容易发生逃逸投资。跳板视角则认为,母国的制度和市场环境的限制太多时,企业能够获得的资源和制度支持比较少。所以,企业以对外投资为跳板,到有战略资源和市场开放的东道国投资以规避风险(Luo&Tung,2007 )。同

13、时,母国的各种对外投资的鼓励优惠政策是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正向催化剂(Lu et al. ,2011 )。母国政府制定鼓励企业对外投资的政策,如对于某些行业对外投资优先审批、贷款优惠或者税率减免,能够直接为企业提供便利、减少成本。3.东道国与母国间的“距离”与东道国和母国的单方面制度因素不同,东道国与母国的各种“距离”是双边因素。为了成功嵌入当地环境,减少组织协调与适应的成本,发达国家的企业在国际化初期倾向于到与母国文化距离、心理距离和制度距离较近的国家投资(Johanson&Vahlne,1977 ;Kogut&Singh,1988 ;Kostova ,1999 ;Xu&Shenkar,200

14、2 ;杨忠、张骁,2009 )。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则表现出较强的适应能力,常常出于寻求战略资产的目的进入距离不同的国家(Guill n&Garcia-Canal,2009 )。然而,“距离”这一双边因素只是东道国和母国之间客观存在、并且任何两个国家之间都有的普遍距离存在,并不是母国和东道国专门设定、符合两国之间特定情况和相互利益并影响双边投资的联系因素。从文献回顾可以看出,关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影响因素,国际商务领域主要从东道国和母国的单方面因素以及两国之间的距离因素进行了讨论。将双边联系因素BIT 纳入已有研究,能够建立一个结合单双边因素的更为完善的区位选择影响因素研究框架。(二)双边

15、投资协定双边投资协定是两个国家为了鼓励、促进和保护相互之间的投资而签署的法律协定(UNCTAD , 2000 ) 。最初 BIT 主要是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为了保护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而签订。20 世纪 80年代以来,尤其是90 年代开始,发展中国家之间也签订了大量BIT(UNCTAD ,2000 )。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统计,截至2009 年,全球的BIT 总数已达到2750 个,其中约26% 的 BIT 是在发展中国家之间签订( UNCTAD ,2009 ,2010 )。发展中国家签订的BIT 在内容上日趋完善,在投资准入、投资待遇和争议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内容越来越重视保护在签约

16、国的投资,为本国企业对外投资做好护航准备(UNCTAD ,2010 ;余劲松、詹晓宁,2006 )。BIT 具体内容因两国具体的谈判结果不同而有一定差别,但一般都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投资的定义、投资准入和待遇的规定、收益汇出的规定、征收和补偿、赔偿损失以及争议解决。BIT 保护的投资较广泛,一般为一国的投资者在另一国领土内各种类型的财产,包括货币资金、动产和不动产、工业产权、专利技术、股权和特许权等内容。投资准入和待遇部分规定了外资的准入条件和享受的待遇。BIT 一般都规定按照东道国的法律法规鼓励签约国来投资。投资待遇方面,BIT 一般规定来自签约国的投资在当地享有公平公正且不低于本国和第三国的待遇。在收益汇出方面,BIT 规定允许投资者随时将投资中产生的利润、股息、利息等收益汇出东道国。避免东道国对投资的征收和国有化是投资保护的重要内容,BIT 一般都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征收外国投资必须满足一定前提条件,例如出于公共利益、依照国内法律程序、采取非歧视性的方式并给予补偿等,还应按照投资被征收前的价值及时补偿。赔偿损失部分规定了东道国发生战乱等重大事件使另一国投资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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