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专业作业及其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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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法学专业(专科、专升本、高起本)科刑法学课程综合作业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 分,共 10 分)1 B 2 C 3 C4 A 5 D 6 B 7 D8 A 9 A 10 D 二、名词解释(每小题5 分,共 30 分)1、论理解释:按照立法精神,联系有关情况,从逻辑上所做的解释。又分 为扩张解释和限制解释。 (5 分) 2、犯罪构成: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极其程 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5 分) 3、犯罪中止: 指在犯罪过程中, 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 发生的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5

2、 分) 4、附加刑:又称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它的特点是既能独立 适用,又能附加适用。它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此外,驱逐出境 也是一种特殊的附加刑。 (5 分) 5、假释: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 期之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 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制度。 (5 分) 6、时效中断:指在追诉期限内,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以前经过的 时效期间归于无效,法律事由消失后,重新计算追诉期限的制度。(5 分)三、简答题(每小题10 分,共 30 分)1、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1)犯罪分 子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4 分) (2)犯罪分子必须不 是累犯或首要分子( 3 分) (3)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 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3 分) 2、简述犯罪客体的概念及其分类。概念: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 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4 分)分类:犯罪的一般客体, (2 分)犯罪的 同类客体,(2分)犯罪的直接客体( 2 分) 3、简述犯罪未遂的概念及特征概念: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 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4 分)特征:1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 罪(2 分)2 犯罪未完成而停止下来( 2

4、分)3 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 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2)四、论述题(每小题15 分,共 15 分)概念: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 如实供述司法机关 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3 分)可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 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如下。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归 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 有关机关和个人的控制之下, 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 并最终接受国家的

5、审查 和裁判的行为。(3 分)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首先投案人所供述的必须是犯罪 的事实,而不能是违法行为或是不道德行为;其次,投案人必须如实供述犯罪事 实,即按照实际情况彻底供述所实施的罪行。(3 分) 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 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如下: 主体条 件。是指成立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三种人:即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 (3 分)客观条件。必须如实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 本人其他罪行。(3 分)五、案例题(每小题15 分,共 15 分)选项 A正确。(2 分)刑法规定,教唆他

6、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 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甲教唆赵某入户抢劫, 赵某接受教唆后实施的是拦路抢 劫,无论是在什么地方采用何种方式实施抢劫行为的,都成立抢劫罪, 抢劫的地 点及方式对该罪的构成不产生影响。因此,甲仍然成立抢劫罪的共犯。(2 分) 选项 B正确。(2 分)乙只是为吴某入户盗窃放风,但吴某入户后实施的行 为已经超出了乙所认知的范围,属于超出共同犯罪内容的行为。因此,乙和吴某 只在盗窃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 吴某抢劫行为的刑事责任由吴某自己承担。 (2 分) 选项 C错误。(2 分)丙以为钱某要实施杀人行为,为钱某提供了杀人凶器, 但钱某仅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 因此,丙与钱某在故意伤害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 罪,而不是丙不承担刑事责任。(2 分) 选项 D正确。(2 分)因为丁已经将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完全退出 来了,之后孙某的盗窃完全是靠他个人的手段及方式完成的。因此,丁对孙某的 盗车结果不承担刑事责任。(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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