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环境科技协会章程中国能源环境科技协会章程中国能源环境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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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国能源环境科技协会章程中国能源环境科技协会章程中国能源环境科技协会章程中国能源环境科技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团体名称:中国能源环境科技协会 (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CHINA ENERGY ENVIRONMENT TECHNOLOGY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EEA第二条中国能源环境科技协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政府批准成立的不受部门、地区和所有制限制的社会团体,注册登记号为:50358627-001-03-09-2。是由能源环保界(煤炭、石油、化工、电力、建材、钢铁、可在生能源)热心环保事业人士、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全国性社会组织。第三条本会遵

2、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其宗旨是以三个代表主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能源工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围绕实现国家环境保护目标,围绕公众环境权益,发挥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中国及全人类能源环境事业的进步与发展。第四条本会的住所为北京丰台区小屯路9号,立高大厦C座5层。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和协调能源环保系统的各种资源,共同参与环境事业,加强社会监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协助和监督能源工业实现国家环境保护目标,促进能源工业环境事业发展;组织参加国际民间能源环境技术交流与合作,维护我国良好的能源工业国际环境形象,

3、确立中国能源工业环保组织应有的国际地位。推动中国能源环境事业的进步与发展,其具体业务范围如下:(一)围绕国家能源工业及环境保护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各级政府及其能源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建议;(二)积极推动维护能源环保权益的立法,建立健全能源工业环境权益保障体系,组织开展维护能源工业环境权益活动和环境法律援助,维护公2众合法环境权益;(三)开展相关的能源工业环境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咨询服务;(四)开展能源工业环境领域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多渠道多角度为环境领域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创造条件,构建能源环境领域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新平台;(五)团结凝聚能源系统各

4、社会组织,联合各方面的力量,共同促进中国能源环保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六)开展能源工业环保(重点是环境权益维护)现状调研,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境保护和维护环境权益知识,提高全民环境意识;(七)组织参加国际能源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民间交流与合作,维护我国良好的能源发展与国际环境形象,为我国的能源工业健康发展和环保事业争取更多的国际支持和实际利益,推动全人类能源与环保事业发展;(八)组织推广能源工业环保事业发展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措施、新经验、新途径,推动能源环保自主创新、科技进步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开展能源系统环境友好的创建,认证评估工作和有助于环境的公益性活动,开展能源系统(煤炭、石

5、油、电力)环境保护各类专业人员技能培训及政策法规培训等工作。承办政府及有关组织委托的其他工作。第三章会员第六条本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能源环保系统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可申请作为本团体的单位会员,能源环保系统热心于环保事业的人士可申请作为本会的个人会员。第七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自愿从事或参与本会业务范围内的一项或几项活动;(四)个人会员应该是在能源系统及环境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人士;(五)单位会员应该是能源系统环境形象较好,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事业3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第八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

6、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的活动;(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会的决议;(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第十一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会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二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

7、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三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四)决定本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四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 2/3 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 5 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 1 年。第十六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 , 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 , 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七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

8、(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日常重大事项。第十八条理事会须有 2/3 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 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 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九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 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

9、选举产生,分别由会长1人、执行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组成、秘书长1人、 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 常务理事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七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5第二十一条常务理事会须有 2/3 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至少一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三条本会的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 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 执行会长、

10、副会长、 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 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 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四条本会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第二十五条本会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 2/3 以上会员代表决通过方可任职。第二十六条本会执行会长为本会法定负责人。本会法定负责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负责人。第二十七条本会会长、执行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

11、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二十八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 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6主要负责人 , 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二十九条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

12、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一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二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三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四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五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接受理事会的财务检查。第

13、三十六条本会的资产,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七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7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八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三十九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生效。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向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一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同意。第四十二条本会终止前,须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三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纪律第四十四条本会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事、按章办事。第四十五条本会成员必须十分珍惜和自觉维护本会信誉,勇于开拓,诚信办事,热情待人,树立良好形象。第四十六条本会成员必须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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