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网下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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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增发 A 股网下发行公告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美的电器” )公开增发不超过 189,106,922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下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68 号文核准。 2、本次增发发行数量不超过 189,106,922 股 A 股。 3、 本次发行采取原 A 股股东优先认购与网上、 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原A股股东放弃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

2、余部分在网上、 网下进行发售。原 A 股股东通过网上申购行使优先认购权。网上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组织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4、本次增发 A 股发行价格为 15.75 元/股,为招股意向书刊登日 2009 年 7 月 28日(T-2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美的电器股票均价。 5、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 A 股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 2009 年 7 月 29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 10:1 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189,106,922 股,约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的 100%

3、。公司原 A 股股东与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使用同一申购代码进行申购, 并行使优先认购权, 股票申购简称 “美的增发” , 申购代码 “070527” 。 6、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发行数量的初始比例为 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2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7、本次发行网上申购分为公司原 A 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优先认购部分和其他投资者及公司原 A 股股东比例认购部分,申购代码为“070527” ,申购简称为“美的增发

4、” 。参与申购的投资者请注意本发行公告中有关网上申购的申购数量与申购次数等具体规定。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的集资需求,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并于 2009 年 8 月 4 日(T+3日)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 A 股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公布。 9、本公告中有关申购的具体规定仅适用于网下发行。有关网上发行事宜请参阅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 A 股网上发行公告 。 10、本公告仅对投资者参加本次网下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

5、本次增发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于 2009 年 7 月 28 日(T-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 A 股招股意向书摘要 。 11、本次发行的有关资料亦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3释义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美的电器、发行人、公司 指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增发 指根据经发行人第六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0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经发行人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增发方案有效期延期一年) ,并经中国证监

6、会核准向社会增发不超过 189,106,922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为本次增发之目的,以中信证券为主承销商,由具有承销资格的各承销商为本次增发而组建的承销团 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原 A 股股东 指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美的电器之 A 股股东 机构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新股的境内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

7、家有关规定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公告中的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及时缴付申购资金或申购定金、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 优先认购权 指发行人原 A 股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 A 股持股数量以 10:1 的比例优先认购本次增发的股份的权利 股权登记日 指 2009 年 7 月 29 日(T-1 日) 申购日/T 日 指 2009 年 7 月 30 日(T 日,该日为网上、网下申购日) 4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 发行人本次增发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8、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增发股份数量不超过 189,106,922 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协商确定。发行结果将在申购结束后通过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增发 A 股发行结果公告披露。 3、发行价格 本次增发 A 股发行价格为 15.75 元/股, 为招股意向书刊登日 2009 年 7 月 28日(T-2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美的电器股票均价。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原 A 股股东优先认购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原 A 股股东放弃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在网上、网下进行发售。原 A 股股东通过网上申购行使

9、优先认购权。网上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组织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 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5、网下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机构投资者, 指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参与股票申购的境内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除行使优先认购权

10、部分的申购以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同时选择网上、网下两种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若同时为原 A 股股东,其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必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 6、优先认购权 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 A 股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 2009 年 7 月 29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 10:1 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189,106,922 股,约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的 100%。 7、承销方式 本次增发的社会公众股采取余额包销方式,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牵头组成的承销团包销剩余股票。 8、发行地点 全国所有与深交所交

11、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9、本次发行日程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停牌安排 T-2 (7 月 28 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网上网下发行公 告及网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T-1 (7 月 29 日) 网上路演,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T (7 月 30 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网下申购定金缴款 日(申购定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当日下午 17:00)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 全天停牌 T1 (7 月 31 日) 网下申购定金验资 全天停牌 T2 (8 月 3 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确定网上、网下发 行股数,计算除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认 购外的网上、网下配售比例 全天停牌 T3 (8 月 4 日) 刊

12、登发行结果公告,退还未获配售的网 下申购定金,网下申购投资者根据配售 结果补缴余款 (到账截止时间为 T+3 日 下午 17:00) ,网上配售股票发售 正常交易 T4 (8 月 5 日) 网上未获配售的资金解冻,网下申购资 金验资,募集资金划入发行人指定账户正常交易 6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10、除权安排 本次发行不做除权处理, 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美的电器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11、上市时间 本次增发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增发股份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 在本次发

13、行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合并统计网上和网下的有效申购情况,然后根据整体申购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数量。符合本次发行办法规定的有效申购(包括网下及网上申购)将按照如下原则获得配售: 1、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总发行量,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额发售。投资者认购后的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2、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总发行量(即超额认购的情况)时: 扣除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认购获得足额配售的股票后,其他有效申购将按以下方法进行配售: 申购类型 条件 配售比例网下申购 有效申购股数为 50 万股或以上, 9,450 万股以下, 超过 50 万股的必 须是 10 万

14、股的整数倍 a 网上通过“070527”申购代码 进行的申购 申购数量下限为 1 股,上限为 94,553,461 股 b 本次除公司原 A 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部分外,剩余部分将依照以下原则进行发行:网下配售比例与网上通过“070527”申购代码进行申购的配售比例趋于一致,即 ab。 配售股数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 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的不足 1 股的零股7累积后由主承销商包销。 三、原三、原 A 股股东优先认购部分配售的安排股股东优先认购部分配售的安排 (一)优先配售数量及安排 1、认购比例及数量 公司原 A 股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 2009 年 7 月 29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

15、在册的 A 股持股数量以 10:1 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约189,106,922 股,约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的 100%。 2、股权登记日 2009 年 7 月 29 日(T-1 日) 。 3、认购时间 优先认购时间为 2009 年 7 月 30(T 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二)有关优先认购的重要日期 1、股权登记日(T-1 日) :2009 年 7 月 29 日。 2、优先认购日(T 日) :2009 年 7 月 30 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认购权。 (三)优先认购发行方式 1、公司原 A 股股东与其

16、他社会公众投资者使用同一申购代码通过网上申购行使优先认购权。优先认购代码为“070527” ,认购名称为“美的增发” 。 2、申购价格为 15.75 元/股。 3、公司原 A 股股东通过申购代码进行申购的数量最低为 1 股,最高不得超过其可优先认购的股数(计算结果取整数部分精确到 1 股) ,若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其超出部分与其他网上申购的部分一起参加比例配售,参与本次申购的每个投资者的网上(含优先认购权部分)申购上限为 94,553,461股。 4、每个股票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8除首次申购外,其余申购视作无效申购。 5、 若公司原 A 股股东持有的美的电器 A 股股票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只能在其中一家营业部报价申购,优先认购权按其拥有的全部美的电器股票合并计算。 6、公司原 A 股股东各自具体的申购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公司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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