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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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讲 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二、合同的分类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一、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合同的法律特征1、合同的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2、合同的内容和目的是设立、变更、终止 民事权利义务3、合同是一种协议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权利义务的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 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 二、合同的分类(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

2、同(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三)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五)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六)主合同和从合同(七)射幸合同和实定合同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互负对等义务分类。双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互负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另一方享有权利的合同 。(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为对价。区别的意义: 1、在于确定某些合同的性质2、义务内容不同3、主体要求不同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不同(三)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标的物交付为要件分类。诺成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的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实践合同指除了当事人

3、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交付标的 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是否应以一定形式为要件分类。要式合同:法律规定合同具备特定形式才能成立或者生 效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法律没有要求特定形式的合同。甲方卖给乙方一卡车草绳,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甲方给乙方送货时,恰逢阴雨天,乙方很担忧,就对甲方说,阴雨天怕草绳卖不出去。甲方说,一个礼拜卖不出去的,全退给我。乙方表示接受甲方的好意。后来,乙方把剩下的一半草绳退给甲方。甲方予以拒绝。(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五)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根据法律合同是否为某种合同确定了一个合同名称而进 行的分类。有名合同是指法律对某类合同

4、冠以名称并为其设定具体 规则的合同。亦称常见合同、典型合同。无名合同是法律未规定名称,也就无从为其设定具体规 则的合同。亦称非典型合同。借用合同、悬赏合同、邮电合同、演出合同、旅游合同、服务合同等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 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问甲乙之间的是何种合同?(六)主合同和从合同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依附关系分类。主合同,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为存在前提的合同。如保证合同相对于主债务合同而言即为从合同。甲卖给乙100台电脑,甲要求乙提供担保,于是,乙 找到丙,丙答应提供担保。甲公司卖给乙公司一批走私手表,甲(债权人)

5、先交 货,乙(债务人)后给钱,给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是丙。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随之无效。甲向乙借款1万元,期限2年,年利息3%,乙要求甲提供担 保。甲请丙做担保,丙将自己持有的公司股票质押给乙 ,以担保甲的债务。问:甲乙之间的合同为有名合同还是无名合同?是从合同 还是主合同?是要式合同还是不要式合同?是实践性合 同还是诺成合同?是无偿合同还是有偿合同?是双务合 同还是单务合同?乙和丙签订的合同是有名合同还是无名合同?是从合同还 是主合同?是要式合同还是不要式合同?(七)射幸合同和确定合同根据合同法律的效果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确定分类。 确定合同指法律的效果与订立的合同时已经确定的合同。射幸合同指法律的

6、效果与订立的合同时尚未确定的合同。合同一般都属于确定合同,特殊的情况属射幸合同,如保 险合同、赌博合同、彩票(购买)合同、抽奖或有奖销 售合同。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一)平等原则(二)合同自由原则 (三)公平原则(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合法原则(一)平等原则合同法第3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 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要点:1、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2、机会平等。3、适用合同规则上的平等。(二)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法第4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 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内容:1、订立合同的自由2、选择相对人的自由3、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4、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5、

7、选择合同形式的自由6、创设合同类型的自由合同法第5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要点: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标准确定 合同权利义务;2、当事人发生纠纷时,法院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对当事人 确定的权利义务进行价值判断,以决定其法律效力;3、当事人变更、解除合同或者履行合同,应体现公平精 神,不能有不公平行为。(三)公平原则合同法第6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 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 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 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四)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第7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

8、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合法原则第二讲 合同的订立一、要约与承诺二、合同条款三、缔约过失责任一、要约与承诺合同法第13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一)要约1、概念要约(offer):又称发盘、发价,是指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为 受要约人、相对人或承诺人。2、构成要件(一)要约(1)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2)要约应包含在被接受时就受其约束的意旨;(3)要约需向受要约人发出。3、要约的生效 (一)要约到达通常是指送到受要约人及其代理人的手中 ,但并不以此为限,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所控 制的范

9、围,就认为已经到达。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4、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人发出要约后,于要约生 效前,宣告取消要约。 (一)要约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 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一)要约5、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指在要约生效后,使要约归于消灭的行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一)要约5、要约的撤销【案例】甲向乙发出要约,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3天后,甲反悔,欲撤销要约,此时,乙尚未作出承诺。问,甲可否撤销要约?5、要约的撤销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一)要约(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 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

10、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 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6、要约的失效(一)要约(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7、要约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亦称引诱要约,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 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一)要约特点:1、它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2、从法律性质上看,要约邀请是一种缔约的准备 行为;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它既不能因相 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也不能因自己作出某种承诺 而约束要约人。如何区别要约邀请和要约?(一)要约1、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作区分2、依法律规定

11、作区分3、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 款来确定4、根据交易习惯来区分甲对乙声称“我正在考虑卖掉家中祖传的一套家具,价 值10万元。”问,该表示是否为要约?若甲向提出“我愿意卖掉家中祖传的一套家具,价值10 万元。”问,该表示是否为要约?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作区分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 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合同法第15条:例:某商店清仓查库,在报纸上刊登广告,称处理某某牌 床垫,原价800元,现价280元,售完为止(没有规定承诺 期限)。齐某在合理的时间内赶到商店,要求购买两个。 商店经理说,该床垫质量很好,最低价为400元。齐某提 起诉讼,商店辩称,“广

12、告不是要约,只是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1、概念 承诺(acceptance)是对要约的接受,是指受要约人接受要约中的全部条款,向要约人作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二)承诺2、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3)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作出。(二)承诺如果约定有效期间,承诺必须在此期间作出;(二)承诺如未约定有效期间:经常要考虑的事实有:要约发出的时间、要约到达 的时间、作出承诺所必要的时间、承诺通知到达所需要 的时间等。对于书面要约,受约人应在通常情况下能收到要约 后必要的合理期间内承诺。对于口头要约,受约人

13、须立即承诺;(二)承诺3、承诺的方式 承诺诺原则则上采用通知的方式,但根据交易习惯习惯 或要约约表明可以通过过行为为作出承诺诺的除外。 承诺通知为明示方式,沉默或者不作为本身不构成承诺。甲方向乙方以信函方式提出要约:“如不同意,请在7天内答复,否则视为接受。”(二)承诺4、承诺的效力与生效时间 (1)承诺的效力:合同成立(2)承诺的生效时间: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5 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 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 5月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合同法第26条: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

14、,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承诺的生效时间(二)承诺5、承诺的撤回 承诺的撤回是阻止承诺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合同法第27条: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承诺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 思考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甲称 将来一定奉还。事后甲还了乙500元。后二人 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已 送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问,甲是 否有权要求退回500元?乙是否有权要求偿还 300元?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

15、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二、合同的条款合同法第39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 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二、合同的条款格式条款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规则(1)规定了提供方的一般义务,确立了保护相对人的原则(2)规定了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3)确立了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合同法第39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 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 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 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二、合同的条款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

16、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3)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二、合同的条款格式条款合同法第41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二、合同的条款格式条款案例w被告开设一家实弹射击娱乐场所,原告带领第 三人前往被告处练习射击,原告正欲举枪射击 时,不巧第三人操作有误,将子弹射向离原告 不远处的水泥地面,弹壳反弹击伤原告的脸部 ,因第三人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请求被告 赔偿其医疗费、住院费、精神损失费,共计15 万元。被告提出,射击操作规程有“违反操作 规则,责任自负”。该操作规程公开张贴于射 击场内,因此被告不应承担责任。w根据合同法第39的规定,该射击场在其操作 规程中规定的注意事项,属于免除或者限制射击 场责任的条款,并且已经以公开张贴这种合理方 法提起相对人的注意,故应认为该注意事项即格 式化免责条款已经订入了合同.但该条款是无效的 。 w理由是: w第一,该条款违反了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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