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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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财规划的法律基础1法律基础部分*理财规划的法律基础2只有了解熟悉相关法律体系,才能更 好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执业,也只有掌 握一定深度的法律知识,才能将委托人的 “财”理得井然有序,滴水不漏,并使之 获得强有力的保护。3本章内容主 要 内 容民事法律基础商事基础知识民事诉讼及 公证基础知识代理 诉讼时效 婚姻继承 合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民事诉讼管辖 起诉与审理公司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行为信托 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 仲裁 法院判决或 仲裁的执行公证第一单元 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 系民事法律关系 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 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 的客体*理财规划的法律基础4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关

2、系*理财规划的法律基础5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构成 (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理财规划的法律基础61、定义: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民事 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2、分类:权利人 义务人3、范围:自然人、法人、不具有法人资 格的组织。(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理财规划的法律基础71、定义: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的共 同对象。2、分类: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 。注意理财规划合同中的客体:理财规格师 提供的理财规划的行为。(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理财规划的法律基础8定义:指民事主体享有的的民事权利和民 事义务的具体内容。注意思考:理财规划过程中的民事法律关系内容。二、民事法律事实*理财规划的

3、法律基础9根据事实是否与主体的意志有关,法律事实可以分为行 为事实和自然事实两大类。行为: 1、受主体意志支配;2、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 活动。自然事实:1、与主体意志无关;2、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 客观现象。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 律事实属于行为的是( ) A人的出生 B人的死亡 C时间的经过 D签订合同【答案】D【页码】P253【考点】民事法律行为*理财规划的法律基础10案例分析王某于2000年向张某购买笔记本电脑一台,双方 交付后,王某发现该笔记本有重大质量问题,于 是向张某表达了撤销该行为的意思,与张某发生 激烈争

4、议。回家后,因张某不愿意退款一事非常 气愤,王某将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笔记本电脑当 作垃圾扔掉。因为过于气愤,王某旧病复发,住 进了医院,在医院就医期间订立一份遗嘱。两周 后,王某不幸病逝,根据其所订立的遗嘱,王妻 取得王某的遗产。 问:在本案中,有几个民事法律事实?这些法律 事实都引起了哪些民事法律关系?案例分析参考答案要点案例一 问:本案中,有几个民事法律事实?这些法 律事实都引起了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1、交易行为(合法行为) 债的发生、消 灭; 2、交付行为(合同履行) 所有权的变动 ; 3、表示撤销的行为和可撤销行为 4、抛弃(处分行为) 所有权的消灭 5、订立遗嘱死亡接受遗产继承关系

5、案例分析甲随父母旅游,在深山拾得一块稀有玉石,为确定该 玉石的价值,甲的父母委托专家乙进行鉴定,在此期 间,丙于乙处盗走该玉石,并委托其好友丁保管该玉 石。不久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丁不幸死亡,丁之子戊 继承了丁的全部财产,因戊不知该玉石非其父所有, 故将该玉石也作为丁的遗产予以继承。因戊是一个小 有名气的玉石雕刻家,其经过认真研究,反复设计, 历时半年之久,在这块小小的玉石上精心雕刻了红楼 十二钗,十二个人栩栩如生。在之后的巴黎举行的一 次国际玉石雕刻作品展览会上,该作品获得金奖。正 在此时,公安机关将丙抓获,查出该玉石为甲所有。 问:在本案中,有几个民事法律事实?这些法律事实 都引起了哪些民事

6、法律关系?案例分析参考答案要点案例二 1、本案中,有几个民事法律事实? 本案中有六个法律事实。 2、这些法律事实都引起了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 (1)拾得行为所有权的发生 (2)合同行为委托法律关系 (3)盗窃行为侵权关系 (4)合同行为保管法律关系 (5)死亡继承法律关系 (6)加工所有权法律关系 三、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理财规划的法律基础15(一)民事权利财产权人身权综合性权利物权 债权人格权 身份权知识产权 继承权*理财规划的法律基础161.物权自物权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练一练下列各项物权中,不属于他物权的是()A典权 B所有权 C抵押权 D质权2、债权*理财规

7、划的法律基础18发生原因(重点):1、合同2、侵权行为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二)民事义务*理财规划的法律基础19 法定义务约定义务 积极义务消极义务(三)民事责任*理财规划的法律基础20定义:民事主体不履行民事义务而应当承担的补偿 性法律后果。 条件: 1)民事责任是以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 的民事权益为前提。 2)民事责任以一方当事人补偿另一方当事人的损 害为主要目的。 3)民事责任可以有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 商。 分为: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第二单元 民事法律行为*理财规划的法律基础21一、民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 二者区别:合法性 民事行为 无效

8、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一)民事行为的成立 1一般成立要件。是指一切民事行为依法成立所必不可少的共 同要件。 2特别成立要件。某些特别类型的民事行为的成立,除了具备 一般成立要件外,还需具备特别成立要件。房子转让(过户 )(二)民事行为的生效 民事行为的生效是以民事行为成立为前提和基础的。生效的民 事行为,就是民事法律行为。 1 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有效要件。是指每个民事法律行为有 效均须具有的条件。包括: (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为。 (2)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 (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 2 民

9、事法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 *理财规划的法律基础23一般生效要件民事行为成立:意思表示 有无之判断“主体”“表示”民事行为有效:意思表示适法 好坏之判断主体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民事主体-自然人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财规划的法律基础24两类人:1、年满18周岁,智力发育正常的人。2、16周岁至18周岁的,能独立生活的正常 人。民事主体-自然人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理财规划的法律基础25两类人:1、年满10周岁以上的智力发育正常的未成年人。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民事主体-自然人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理财规划的法律基础26两类人:1、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2、不

10、能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行为人的民事法律行为0101618 无 限制 完全 完全行为能力的年龄标准*理财规划的法律基础28无民事行为能力10岁以下 完全不能辨 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4岁16 岁 不能完全辨 认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 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16岁18 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岁以上民法年龄其民事行为的效力可分为四种情况: A纯获益的行为有效。 B与其能力相适应的行为有效。 C与其能力不相适应的合同行为效力待 定。 D与其能力不相适应的非合同行为无效 。其民事行为的效力可分为三种情况: A纯获益的行为有效。 B其所从事的细小的民事行为有效。 C除以上两种情况外,其他

11、民事行为皆无效 。无和限制民事行为人的有效行为 :*理财规划的法律基础291、纯获利的行为。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2、日常生活用品的购买行为。3、其他与智力和年龄相适应的行为。民事主体-法人*理财规划的法律基础301、有效行为:法律和章程规定范围内的行为有 效。 2、无效行为:超出法律和章程规定范围内的行 为无效。但已经履行,且无争议的除外。三、无效民事行为*理财规划的法律基础31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条 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不按照行为人设 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法律 效力的民事行为。 类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的民事行为以及限制行为

12、 能力人进行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范的民事行为 3、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法律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理财规划的法律基础32(一)概念 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并生效,但因意思表示不真实 ,可以因行为人撤销权的行使,使其自始不发生效 力的民事行为。 行为成立时,有效 在法定期间内,行为人可以撤销该行为的效力 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行为自始无效四、可撤销、变更的民事行为(二)种类 1、存在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民事行为成立时显示公平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 对方当事人在违背 真实意思的情况

13、下为的民事 行为*理财规划的法律基础33是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能通过自己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使民事行为的效力归 于消灭的权利。 通过诉讼(仅能由受害人行使,加害人不能行使) 法定期间: 1年自行为成立之日起(民法通则),行为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合同法)在法定期间内,未行使撤销权,不得再行撤销(三)撤销权*理财规划的法律基础34五、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一)概念 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但是否生效尚不确定,只有经由特定当事人的行 为,才能确定生效或不生效的民事行为。行为成立时,其效力悬而未决行为人之外的特定第三人决定“追认”或者“拒绝”若其追认,行为自始有效若其拒绝,行为自始无效*理财规划的

14、法律基础35(二)类型1、限制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多方民事行为2、无权处分行为3、无权代理行为4、债务承担*理财规划的法律基础36可撤销民事行为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比较:可撤销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成立时的效力状况有效效力悬而未决撤销权/决定权人行为人行为人之外的特定第三 人行为的最终效力撤销:自始无效 不撤销:始终有效追认:自始有效 拒绝:自始无效*理财规划的法律基础37民事行为的最终效力状况的结论:1、民事行为的有效:A、有效的民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权未行使 C、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被追认2、民事行为的无效:A、(确定)无效的民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15、被撤销 C、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被拒绝后果法定性后果,与意思表示无关 “返还财产” “赔偿损失” “收缴财产”杨某15周岁,智力超常,大学三年级学生。杨某因 在某项发明,而与刘某达成转让该发明的协议。该 转让协议的效力如何?( ) A该转让协议有效 B该转让协议效力未定 C该转让协议无效 D该转让协议可撤销 【答案】B【页码】P303 , P308【考点】民事法 律行为第五项下列选择中( )应认定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A某甲与某县政府商定,某甲赠给某县政府一台 轿车,但实际上此台轿车归某乙所有 B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确能证明发病期间实施的 民事行为 C某甲把一幅古画真品错当成复制品卖给某乙 D11岁的某丙接受了从英国来的叔叔送给他的一 台电脑,价值1.5万元 E已经参加工作的16岁刘 某,和他人签订了一份标的为10万元的合同 【答案】AB【页码】P304【考点】无效民事行为第三单元 代理*理财规划的法律基础40适用代理不得代理买卖 承揽 租赁 债务履行 接受继承等主要是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和当事人 约定应当由特定人亲自为之的行为。 如:立遗嘱 婚姻登记 收养子女等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范围代理的种类*理财规划的法律基础41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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