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轮股份(人力资源管理)二分厂品质奖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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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翔电子发展 (深圳) 有限公司 品质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制二课 (作业员 班长) 执行生效:2000 年 10 月 16 日起项目 内 容 说 明 担 当 确 认 违 反 规 定 备 注1. 班长,作业员必须执行所作产品首件确认,并保证确认无异常发生违反一次处罚 20 元2. 班长做好首件确认后, 必须按实际状况填写首件记录确认不到位或不属实处罚10 元/认,禁止生产作业未确认即生产,作业员处罚 10 元/权监督其工作首件确认须参照标准板或承认样版作业员班 长组长业员必须按照作业标准书上规范动作去做未执行处罚 5 元/050查一次所生产之产品未执行处罚 10 元/ 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紧急向班长

2、汇报处理。良品处理,0 业员处罚 1050 元/次,班长处罚 3080 元/ 次自主检查自主管理 00300刷一次模面班长必须巡回确认检查作业员动作,并以纠正作业员班 长组长a 未执行 5 元/次b 未监督及指示不明班长处罚 1030 元/ 作记录确认未执行 10 元/须迅速报告班长或组长,并马上停止作业a 保养点检未执行每次 10元/次b 发生重大不良或机器损坏,50 元/义务通报组长作业员班 长组长做记录a 未依指示做 ,轻罚 1050元/次,长追踪传票,检查上一站数字,当站报废数及数字如实填写,并流入下一站班长组长a 传票确认不实际处罚1030 元 /次如担当者未执行,确认者尚未确认,则确认者均以”违反规定 ”栏目同样处分 制二课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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