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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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障支出张雨滢 20141100358目录社会救助支出社会优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社会救助支出社会救助含义与基本原则 社会救助:也称社会救济,是指国家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向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社会、经济原因而难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提供财力物力或物质援助,以保证其最低生活需求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保障的是公民的生存权 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 国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社会救助体系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国务院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挤占挪用。社会救助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社会救助体系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内容社会救助体系 民政部2014年4季度社会服务统计季报中 1-12月社会服务经费累计

3、支出 3955.9亿元其中:救灾支出 88.5亿元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694.6亿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844.0亿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支出 78.0亿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支出 110.3亿元直接医疗救助支出 188.6亿元2014年社会救助支出1.1最低生活保障1.1.1 含义与基本原则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为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下的社会成员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安排。 根本目的是运用国家财力帮助那些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贫困人口摆脱生活困境,使其达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

4、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基本原则:生存保障原则普遍性原则与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相联系原则维护受助者尊严1.1.2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1.1最低生活保障1.1.2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1最低生活保障1.1.2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1最低生活保障1.1.2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14年4季度城市低保标准表(各省)1.1最低生活保障1.1.2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14年4季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1最低生活保障1.1.3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14年4季度农村低

5、保标准表(各省)1.1最低生活保障1.1.3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14年4季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1最低生活保障1.1.4 农村五保供养 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简称“五保”。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 于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村民委员会协

6、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1.1最低生活保障1.1.4 农村五保供养 供养对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 (一)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四)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五)办理丧葬事宜。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农村五保

7、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应当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1.1最低生活保障1.1.4 农村五保供养 供养形式:当地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和在家分散供养。 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有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的地方,可以从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中安排资金,用于补助和改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耕的,其收益归该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所有。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的农村五保供养,在资金上给予适当补助。1.1最低生活保障1.1.4 农村五保供养 截至2013年底,全国有农村五保供养537.2万人,比

8、上年下降1.5。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农村五保供养资金172.3亿元,比上年增长18.9。其中: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83.5万人,集中供养年平均标准为4685元/人,比上年增长15.4;农村五保分散供养353.8万人,分散供养年平均标准为3499元/人,比上年增长16.3%。(民政部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 2014年4季度, 五保集中供养人数174.6万人, 五保供养平均标准(集中) 5371.3元/人、年, 五保集中供养人均支出水平 354.3元/人、月,五保分散供养人数354.9万人,五保供养平均标准(分散)4005.9元/人、年,五保分散供养人均支出水平250.9元/人、月。(民政部

9、2014年4季度社会服务统计季报) 2015年2月,农村居民五保集中供养人数171.3万人,农村居民五保分散供养人数355.1万人。(民政部2015年2月份社会服务统计月报)1.1最低生活保障1.1.5 关注动态 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绩效评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 201245号)2014年1月29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绩效评 价办法以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全国低保信息系统“低保一期系统”是发展改革委批准实施的国家电子政务重点工程项 目。已于2014年9月验收,正式投入使用。民政部关于加快推广应用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

10、息系统的通知(民函 201583号)全面应用业务系统(2015年底前),及时上传或交换数据(2015年6 月底前),全力做好运行维护和系统完善。1.1最低生活保障1.2 医疗救助基本信息 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2009】81号) 救助范围:在切实将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五保户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基础上,逐步将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人员主要包括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以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要坚持以住院救助为主,同时兼顾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因病住院救助对象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门诊救助主要帮助解决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患有常见病、慢

11、性病、需要长期药物维持治疗以及急诊、急救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1.2 医疗救助2013年运行情况2013年,筹集资金21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132亿元;地方各级筹集资金86亿元,占39%。与2012年相比,医疗救助筹资从198.6亿元增长到223.3亿元,增长12.4%。其中,中央财政从130.8亿元增长到132.8亿元,增长1.5%;地方财政从68.6亿元增长到86亿元,增长25.4%。1.2 医疗救助2013年运行情况2013年全国医疗救助支出资金257.6亿元,比2012年的220.8亿元增长17%。其中,住院救助支出183.8亿元,占总支出的71%;门诊救助支出21.8亿元,占总支

12、出的8%;资助参保参合支出52亿元,占总支出的20%。1.3 受灾人员救助基本信息 国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生活救助。 自然灾害救助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住房损毁严重的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 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及时核实本行政区域内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并给予资金、物资等救助。 年冬寒或者次年春荒遇到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支出情况 2013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预算数为295.84亿元,决算数为240.91亿元。地震灾后恢

13、复重建支出预算数10亿元,决算数42.79亿元。(财政部:2013年公共财政支出决算表) 2013年,财政部、民政部下拨中央救灾资金102.7亿元,民政部调拨帐篷19.6万顶、棉衣被62.8万件(床)、折叠床8.9万张等救灾物资,累计救助受灾群众8000万人次。(民政部: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 2014年,中央本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预算数5.31亿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9.35亿元。(财政部:2014年中央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表) 2014年,1-12月累计救灾支出88.5亿元。(民政部:2014年4季度全国社会服务统计季报)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2014年执行数4.26亿元,2015年预

14、算数1.35亿元。(财政部:2015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1.3 受灾人员救助1.4 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临时救助制度要以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 困难问题为目标临时救助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临时救助制度建设。国务院民政、卫生计 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按照 各自职责做好相关

15、工作。救助方式: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实、提供转介服务。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2015年3月12 日)1.4 临时救助 2013年临时救助698.1万户次,其中,按户籍性质分类城市家庭323.0万户次,农村家庭375.1万户次;按属地分类当地常驻户口681.0万户次,非当地常驻户口17.2万户次;按救助类型分类支出型临时救助620.5万户次,应急型临时救助77.6万户次。 2014年临时救助:1季度78.9万户次,2季度119.2万户次,3季度155.4万户次,4季度301.8万户次。 2015年2月份社会服务统计月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临时补助14.0

16、亿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临时补助14.2亿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生活保障对象临时补助0.7亿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生活保障对象临时补助1.3亿元。社会优抚支出社会优抚 社会优抚:是指国家和社会根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对现役军人、退伍军人和烈军属等提供保证一定生活水平的资金和服务,是一种带有褒扬优待和抚恤性质的特殊社会保障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抚恤优待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 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 复员军人 退伍军人 烈士遗属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病故军人遗属 现役军人家属社会优抚 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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