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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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一、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一、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 1.按照安全事故伤害程度分类 1.按照安全事故伤害程度分类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1986规定,安全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1986规定,安全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 (1)轻伤,指损失1个工作日至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1)轻伤,指损失1个工作日至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工日;(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个工作日

2、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工日; (3)死亡,指损失工作日超过6000工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和平均寿命计算出来的。(3)死亡,指损失工作日超过6000工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和平均寿命计算出来的。 2.按照安全事故类别分类2.按照安全事故类别分类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86中,将事故类别划分为20类,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86中,将

3、事故类别划分为20类,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3.按照安全事故受伤性质分类 3.按照安全事故受伤性质分类 受伤性质是指人体受伤的类型,实质上是从医学的角度给予创伤的具体名称,常见的有:电伤、挫伤、割伤、擦伤、刺伤、撕脱伤、扭伤、倒塌压埋伤、冲击伤等。受伤性质是指人体受伤的类型,实质上是从医学的角度给予创伤的具体名称,常见的有:电伤、挫伤、割伤、擦伤、刺伤、撕脱伤、扭伤、倒塌压埋伤、冲击伤等。 4.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分

4、类根据2007年4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493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三条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 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4.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分类根据2007年4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493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三条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 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死亡30 人 重伤 100人 经济损失10000万元死亡10 人 重伤 50人 经济损失5000万元死亡3 人 重伤 10人 经济损失1000万元一般

5、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二、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二、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原则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原则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进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既要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使责任人受到追究;又要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因此,施工项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实施“四不放过”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进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既要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使责任人受到追究;又要总结经

6、验教训,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因此,施工项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实施“四不放过”的原则:(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3)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3)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事故报告的要求事故报告的要求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事故报告应 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事故

7、报告应 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1)施工单位事故报告要求施工单位事故报告要求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用最快的传递手 段,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向施工单位负责人 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用最快的传递手 段,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向施工单位负责人 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 责上报事故。

8、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 责上报事故。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 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 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建设主管部门事故报告要求建设主管部门事故报告要求 (1)建设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 通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工会和人民 检察院。)建设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 通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

9、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工会和人民 检察院。 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及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及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建设主管部门依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 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接到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 院建设主管部门依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 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接到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 院; 必要时,建设主管部门可以越级

10、上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建设主管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2)建设主管部门按照上述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时,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 超过建设主管部门按照上述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时,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 超过2小时。小时。3)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报告的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2)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的简要经过;(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 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的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的初步原因事故的初步原因;(5)事故发生后采

11、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6)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之日起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 应当及时补报。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 应当及时补报。 3.事故调查事故调查 根据条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 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 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根据条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

12、事求是、尊重科学的 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 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

13、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人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人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 签名。签名。 4.事故处理事故处理 1)施工单位的事故处理施工单位的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处理事故现场处理 事故处理是落实“四不放过”原则的核心环节。当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 位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做好标识,排除险情,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员和财 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事故处理是落实“四不放过”原则的核心环节。当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 位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做好标识,排除险情,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员和财 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事故现场是追溯判断发生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人责

14、任的客观物质基础。因抢 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则,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 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 像。事故现场是追溯判断发生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人责任的客观物质基础。因抢 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则,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 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 像。(2)事故登记事故登记 施工现场要建立安全事故登记表,作为安全事故档案,对发生事故人员的姓 名、性别、年龄、工种等级,负伤时间、伤害程度、负伤部门及情况、简要经 过及原因记录归档。施工现场要建立安全事故登记表,作为安全事故档

15、案,对发生事故人员的姓 名、性别、年龄、工种等级,负伤时间、伤害程度、负伤部门及情况、简要经 过及原因记录归档。(3)事故分析记录事故分析记录 施工现场要有安全事故分析记录,对发生轻伤、重伤、死亡、重大设备事故 及未遂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分析,查出主要原因,分清责任, 提出防范措施,应吸取的教训要记录清楚。施工现场要有安全事故分析记录,对发生轻伤、重伤、死亡、重大设备事故 及未遂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分析,查出主要原因,分清责任, 提出防范措施,应吸取的教训要记录清楚。(4)要坚持安全事故月报制度,若当月无事故也要报空表。要坚持安全事故月报制度,若当月无事故也要报空表。2)建设主管部门的事故处理建设主管部门的事故处理 (1)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人民政府对事故的批复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事故相关责任者实施行政处罚。处罚权限不属本级建设主管部门的,应当在收 到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人民政府对事故的批复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事故相关责任者实施行政处罚。处罚权限不属本级建设主管部门的,应当在收 到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个工作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附具有关证据材料附具有关证据材料)、结 案批复、本级建设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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