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16宏泰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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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券简称:16 宏泰债 债券代码:136336 关于关于 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年公司债券 2017 年度年度第第一一次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一七年一月 1 重要声明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 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 、 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

2、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 “ 受托管理协议 ” )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宏泰公司”或“发行人”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人”或“海通证券” )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海通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一、一、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的主要条款 债券名称债券名称

3、 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债券简称 16 宏泰债 债券代码债券代码 136336 发行总额发行总额 10 亿元 债券债券品种品种及及期限期限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 5 年期固定利率公司债券 票面利率票面利率 3.54% 起息起息日日 2016 年 3 月 24 日 到期日到期日 2021 年 3 月 24 日 二二、本期债券的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重大事项 发行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 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 ,对于债券存续期间所涉及诉讼进行了梳理,对于公司新增属于指引中重大诉讼适用范围的诉讼披露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一)诉讼

4、基本情况 1、发行人就与湖北同星农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杨生洪、李品慧的合同纠纷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基本情况如下: (1)该案受理时间:2016 年 3 月 21 日 (2)受理机构: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3)当事人: 1)原告: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 被告: 湖北同星农业有限公司、 湖北省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杨生洪、李品慧 (4)诉讼标的:300 万元 3 (5)目前案件进展:由于被申请人湖北省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不可撤销责任,为湖北同星农业有限公司向发行人代偿 4,317 万元,本次诉讼标的由 4,617 万元下降为

5、300 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法发20157 号) ,该案应移送至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但截至目前,该案尚未正式移送。 2、发行人就与湖北德荃生物科技园有限公司、湖北省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梁崎的合同纠纷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基本情况如下: (1)该案受理时间:2016 年 10 月 31 日 (2)受理机构: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3)当事人: 1)原告: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被告:湖北德荃生物科技园有限公司、湖北省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梁崎 (4)诉讼标的:3,80

6、0 万元 (5)案件进展:目前该案在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之中。 3、发行人子公司湖北省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就与湖北同星农业有限公司、随州市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杨生洪的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基本情况如下: (1)该案受理时间:2016 年 3 月 21 日 (2)受理机构: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3)当事人: 1)原告:湖北省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被告:湖北同星农业有限公司、随州市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 杨生洪 (4)诉讼标的:3,822 万元 (5)案件进展: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6 年 7 月

7、 11 日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下发民事判决书(2016)鄂 01 民初 1785号, 判决被告随州市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湖北省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偿付代付款 3,403.75 万元和利息、违约金 478.62 万元以及从 2016年 3 月 21 日期算至代付款付清为止依约计算的利息、违约金;被告随州市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湖北省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 4 万元;被告湖北同星农业有限公司、杨生洪对上述判项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二审情况(二)二审情况 杨生洪就与发行人子公司湖北省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股份有

8、限公司、 湖北同星农业有限公司担保追索权纠纷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基本情况如下: 1、当事人: (1)上诉人(原审被告) :杨生洪 (2)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湖北省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3)原审被告:湖北同星农业有限公司、随州市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上诉请求:依法撤销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鄂 01 民初 1785 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两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3、项目进展:目前该案尚未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原审被告湖北同星农业有限公司及随州市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尚未提起上诉。 海通证券作为“16 宏泰债”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5 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 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五五、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熊婕宇、张琳、郑云桥 联系电话:010-88027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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