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规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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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一部分:职能及会议制度一、市社主要职责和任务(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拟订有关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二)承担市人民政府委托的任务,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及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协调管理;对烟花爆竹实行归口经营管理。(三)向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县、乡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真正成为加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四)指导全市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城乡物资流通;负责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市供销社提供信息服务。(五)指导全市供销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与供销社

2、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六)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业行使出资人的职能。(七)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全市供销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兴建商品生产基地;兴办各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资批发市场,培育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龙头企业;领办农业开发项目和扶贫项目,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供销联社交办的其他事项。2二、内设机构职责(一)办公室负责文秘、机要、办公自动化、档案、信访、督办、提案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等工作;协调、指导直属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二)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

3、事劳资工作;负责县、区(市)级供销社联合社主任任职资格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直属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鉴定工作;拟定系统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直属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社机关的党群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内精神文明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三)经济发展科编制全市供销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系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系统兴办专业合作社和农副产品市场及龙头企业;指导系统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系统科技和社办工业的管理工作;监督执行政府委托的国家重要商品的储备和调运;负责系统向政府申办农业开发和扶贫

4、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综合经营业务指导、农村市场分析、预测、经济信息发布及反馈工作;负责系统业务经营计划编制和统计报表汇总编报工作。(四)财会审计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务、金融、会计等政策法规;指3导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系统财务会计报表汇总编报;管理机关财务,依法对市社直属企业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五)企业管理科指导全市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和行业体制及运行机制的改革;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提供政策咨询;监督检查系统执行国家政策、法规的情况;依法保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指导系统社属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加强企业管理;研究拟定市社直属企业改革方案,管理市级社有资产;制定社有资产受

5、益、转让、出售、租赁的管理办法,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三、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市供销联社事业编制 22 人。其中,主任 1 名、副主任 2 名、调研员或助理调研员 1 名;正副科长(主任)7 名,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 4 名,列入参照试行国家公务中制度范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 2 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四、市社领导职责与分工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田应昌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兼管党建、审计、人事工作。市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守彬同志分管经济发展科、办公室和系统财务工作;协助主任管理审计工作。市供销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朱扬德同志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安全

6、生产工作;分管企业管理科,协助党组书记管理人事教育科工作。五、市社会议制度4(一)党组会议及扩大会议制度1、党组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吸收直属单位党支部书记以及办公室、政工科党员负责人参加。2、党组会议及扩大会议根据工作情况不定期组织召开。3、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党政部门提出的大政方针,制定贯彻措施和实施意见。4、分析形势、通报重要情况。5、研究基层社建设和机关建设。6、研究系统内改革改制中的重大问题。7、讨论决定各县、区(市)供销社和直属公司报告请示的重要事宜。8、研究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市社管理干部的考察、考核、调整和配备、任免、调动、后备干

7、部的选拔与培育等事宜。(二)市社办公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1、市社办公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各科(室)负责人参加。2、市社办公会议根据工作情况,一般每月召开 1 至 2 次,具体内容、时间由社领导决定。3、研究决定和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署和工作任务。4、根据上级要求,部署安排全市供销社系统的经济发展工作。5、讨论和审定市社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和重5要文稿。6、讨论决定市社工作涉及面大,须各科(室)协调配合的工作安排以及各科(室)需提交讨论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7、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形势,通报重要情况。8、讨论决定市社机关工作制度和规定以及其他重要问题。9、主任办公会议根据其本

8、阶段的工作重点任务,由主任召集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专题研究。(三)科(室)务会议1、市社科(室)务会议由各科(室)负责人主持,本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2、科(室)务会议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科长决定。3、按照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科(室)工作,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4、讨论研究工作中需提请市社领导审批的重要事宜。5、对各级社和直属企业的请示、报告进行研究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6、组织科(室)人员进行工作实绩的考核评比总结以及评选先进等事宜。7、安排科(室)内工作和其他任务。6第二部分:机关规章制度一、市社机关劳动考勤制度(一)考勤组织形式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实行佩带上岗证上岗,上班时由本人

9、到会议室领取上岗证,下班时将上岗证交回原处。暂定由各科(室)轮流值班,如实登记考勤,随时检查上岗情况,月底将考勤汇总交办公室公布。7(二)有关规定1、病、事假必须事前办理请假手续,急病、急事请假的事后必须补批请假手续,假实不符作旷工计。2、迟到、早退扣罚 10 元/次,旷工半天(累计迟到、早退四次(含四次)视旷工半天),扣月平均工作奖 50%,累计旷工二次扣一季度工作奖,三次扣半年工作奖,四次(含四次)以上扣全年工作奖。旷工按规定另扣罚当日工资。迟到、早退以规定的时间上班后 15 分钟和下班前 10 分钟为限(迟到、早退 1 小时以上按旷工记)。3、未佩带上岗证上班者,一次扣罚 5 元,代他人

10、领交上岗证者加倍扣罚。4、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节假日加班者,必须报社领导签批,签批手续交值勤人员登记,无审批手续,不作加班登记。原则上,加班以补休冲抵。根据工作需要,不得集中补休,安排补休需社领导批准同意,未经同意不得强行补休。5、因公伤假按出勤计。6、上班时间非工作关系串岗、溜岗一次,视为迟到、早退处理,超过 1 小时按旷工计。7、凡国家规定的休假、未补休的法定假日加班、丧假、婚假不休者可抵补病、事假。8、病、事假,值班负责人有半天批准权限,半天以上需分管领导签批,三天以上需社主要领导签批。9、值班人员应严格检查劳动纪律,以本人是否到岗作如实登记,如发现值班人员考勤不实、弄虚作假,发现一次按出

11、勤人8员应扣比例加倍扣罚。10、各科负责人,应负责科内劳动纪律管理,科内人员违反劳动纪律,科室负责人应及时报告值班人员,不报告者,按同等处罚。11、以上规定为原管理制度的完善配套规定,与原规定不符,以此为准,并继续在实践中补充完善。12、此规定从 2000 年 8 月起执行。二、市社机关考核考评办法(一)考评组织及办法1、机关考评小组由机关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政教科、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事务由政教科、办公室安排人员办理。2、考评办法:以百分制量化考评。对科室考评:民主测评,考评小组集中后推荐,党组审定。对个人考评:个人述职、民主评议,考评小组审定,重大问题报党

12、组决定。考评程序:一是个人述职(科室总结),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完成工作任务、遵纪守法、服务质量、团结同志、关心集体、注重形象等。二是群众评议(以书面调查、无记名测评、直接向考评小组或党组反映等形式)。三是汇总初定。四是公示。五是最后审定。六是对争议较大或需重奖重罚及需查处的问题报党组决定。9(二)对科室考评1、考评内容:以“三定方案”规定的工作职责为主要内容,结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 “三优两满意”活动的开展、临时交办任务的完成、团结协作、执行纪律等情况综合考评。纳入全系统综合考评,对评出的先进科室,以精神奖励为主,辅之以适当的物质奖励。科室工作人员个人考评以平均分纳入对科室的考评内容

13、。2、记分标准:以完成“三定方案”规定的工作任务 60 分其中:市社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占 50%对个人考评平均分占 20%完成临时交办任务 10 分遵守纪律 10 分认真开展“三优两满意”活动,转变工作作风 5 分环境、卫生、室内整洁 5 分基层评定 10 分(三)对个人考评1、考评内容:按德、能、勤、绩综合考评德:政治理论素质,思想品德 30 分能:工作能力及业务水平 20 分勤:满勤 20 分10绩:工作业绩 30 分2、考评等次:考评分优、良、中、差四个档次95 分(含 95 分)以上为优。85 分(含 85 分)至 95 分(不含 95 分)为良。70 分(含 70 分)至 85 分(

14、不含 85 分)为中。70 分(不含 70 分)以下为差。3、奖惩办法:取消考勤奖,实行工作奖与岗位津贴相结合的奖励办法。结合考评为差,公务员考核为不合格者,实行待岗、离岗学习(费用自理)、组织培训,暂停参加考评资格,待考核合格后再上岗。4、加分:受到市社和上级表彰、奖励加 13 分。市社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考核取得优胜者加 12 分/次。工作勤奋、有突出表现、贡献者加 15 分。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受党组表扬者加 12 分。见义勇为有突出表现者加 25 分。“舆论宣传”凡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工作研究、调查报告、经验总结等文章者加 0.52 分。5、减分:工作消极,不服从安排者,扣 25 分,直至

15、取消评奖(节假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不服从安排者扣 510 分)。11渎职失职者,视责任、损失大小扣 210 分,直至取消评奖。有违纪行为者视情况,一般干部扣 25 分,科级干部(含副主任科员、协助主持科室工作人员),扣 36 分,副县级以上干部扣 510 分,直至取消评奖,并追究相关责任。有违法行为者,取消评奖,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劳动纪律,除按机关考勤执行外,迟到、早退、串岗、溜岗一次扣 1 分,旷工半天(含迟到、早退、串岗、溜岗累计为旷工半天)扣 5 分,二次以上(含 2 次)每次扣 10 分。病、事假按考勤办法执行。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影响工作者扣 25 分。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和社、科

16、(室)临时交办任务者扣25 分,拒不完成者取消评奖。不按时完成中心学习组和机关安排的学习任务、写出学习心得体会、发言提纲者扣 5 分/次。6、工作奖档次标准:级差:优、良之差为 10%,良、中之差为 10%,中、差之差为50%。奖金额度及计发办法:原考勤奖改为岗位津贴与工作奖考评计发结合。A、岗位津贴:a、岗位津贴额度、档次标准另行研究决定。b、病、事假不扣岗位津贴:迟到、早退等扣本人日岗位津12贴 50%/次,旷工半天(含全年累计迟到、早退等四次)为一次(下同),每次扣当月津贴 1/3,2 次以上(含 2 次),每增加 1 次增扣1/3 月岗位津贴。B、工作奖:个人工作奖计算式:即:本人年终考评等级应得额/251 天实际出勤天数-其他应扣款=本人全年实得工作奖金额注:病、事假不计出勤(按政策规定应享受的探亲假、休假、法定假日加班可抵经按规定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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