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效司法保障

上传人:j****9 文档编号:46018376 上传时间:2018-06-21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7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效司法保障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效司法保障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效司法保障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效司法保障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效司法保障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效司法保障》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效司法保障(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效司法保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效司法保障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目标,扎扎实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需要,也是改善发展环境,维护社会政治持续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基层人民法院是在我国审判组织中最靠近广大老百姓,是为广大老百姓直接服务的第一线,肩负着打击犯罪、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协调各种社会关系、维护社会正义、促进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发展的使命,是平安创建活动开展的司法保障力量。基层法院要积极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和司

2、法为民要求,充分发挥司法的职能作用,切实解决好各种涉诉纷争,全面加强各项工作和建设,为维护稳定、保障改革、促进发展提供有效司法服务。一、发挥审判职能,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1、坚持“严打”方针,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是基层法院在构建和谐、平安社会进程中承担的首要职责。基层法院应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加强“严打”整治斗争,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事情抓起,从问题最严重的地方整起,从维护稳定最关键的环节入手,深挖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严厉打击

3、严重暴力犯罪及抢劫、抢夺、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依法从重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充分发挥保护人民,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22、坚持“调判结合”,发挥民事审判职能,维护权利,定纷止争,规范秩序。大量的民事纠纷最终将通过诉讼途径得到解决,依法调处民事纠纷是基层法院服务于开展平安创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一要始终坚持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民事案件,保护合法权益,做到中立公正,不偏不倚,维护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促进市场交易信用的建立;妥善处理好企业破产改制、城镇化建设、土

4、地开发、拆迁改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矛盾的激化;妥善处理与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有关的案件和其他各种涉农纠纷,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妥善处理好涉及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城乡困难群众利益的案件,切实做到维护权利、化解矛盾、平息纠纷,防止影响稳定大局。二要坚持“调判结合”,在处理具体案件时,注重调解,讲究审判艺术,灵活运用调解和裁判的方式和手段,学会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力争大多数案件都能够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确实调解不成需要判决的,也要把调解艺术引入审判过程中,以调解铺垫判决,以判决语言诠释调解结果,化解当事人

5、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特别是对那些对立情绪较大和当事人互有过错的案件,要从多种可能的判决结果中,筛选出解决问题的最佳平衡点,使当事人服判息讼。3、坚持“和谐执行”,发挥执行职能,增进当事人的沟通与理解,顺利、及时地实现权利。执行工作是实现民事权利的重要环节,基层法院依法开展“和谐执行”,顺利、及时地兑现权利是实现社会和谐、平安、稳定的重要保障。执行工作要以达到和谐的效果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情法并重、宽严相济、公正文明的执行方法,将和谐要求贯穿3于执行过程始终,将和谐措施落实到执行工作的所有参与者身上,在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的同时,使执行过程中的对抗执行、逃避执行、威胁执行、执行上访等不和谐现象以及

6、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使当事人之间、法院与当事人之间以及法院与社会之间实现信任、友爱与和谐互动,实现执行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最终目标。二、践行“司法为民”,拓展和延伸审判服务领域1、认真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矛盾错综复杂,不免会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涉诉信访案件。基层法院在接待信访群众,解决信访问题时,首先要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保证信访申诉渠道畅通,开通军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下岗职工等社会“特殊群体”的诉讼绿色通道,对其来院诉讼在立案、审判、执行环节实行“三优先”。二是坚持因案制宜

7、、综合施策,采取灵活多样、务实高效的办法解决涉诉上访问题,促使信访当事人息诉罢访;坚持责任查究,找准涉诉信访案件的瑕疵点,逐案进行分析研究,重新制定息诉罢访、教育稳控、依法惩治的方案,确保涉诉信访问题及时、有效、彻底地解决。2、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是中央和省委对政法机关和综治部门提出的要求,也是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重要措施和工作重点。基层法院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承担着重要职责。一是对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通过组织公判大会,震慑犯罪,教育群众,扩大刑事审判4的社会效果。二是加强青少年犯罪的审判工作,成立专门的少年法庭,对少年犯罪贯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实

8、行“圆桌审判”。同时,要加强庭校共建工作,积极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讲堂、在学校公开开庭审判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和在校生的法制教育。三结合审判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通过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送法下乡等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各种疑难法律问题,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三、深化改革、强化监督,确保司法公正与高效1、加大民事调解力度,强化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调解是我国现代民事审判制度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当前社会矛盾凸显、申诉上访较多、执行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加强民事调解力度,有利于化解各类民事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一是加强诉讼调解,将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始终,抓住“庭前、判前、

9、庭后”三大工作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调解。立案前,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在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进行立案调解;开庭前,利用送达和证据交换等时机,引导当事人明白诉讼权利、义务及诉讼风险,自觉进行庭前和解;判决前,围绕当事人争执的焦点,摆事实、论证据、明法律,使当事人明确利害关系,促使当事人自愿调解。二是灵活运用调解方法,提高调解质量。在调解中注重“依法调、以理调、以情调”相结合,运用“亲情融化法”、“巧用说情法”、“互换心理位置法”等各种调解方法,坚持热心、耐心、细心的态度,感化当事人。与当事人交心谈心,耐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准确把握当事人的心理症结,不失时机地将当事人引入诉讼调解的轨道。

10、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强化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基层法院要加强与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及村委会5积极配合与协调,建立健全民调组织、民调联系点,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调解网络。同时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成立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各民调联系点的调解工作,并帮助人民调解员提高业务水平,及时总结和推广调解经验,充分发挥民间调解组织的作用,使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形成良好互动。2、严格案件质量评查,提高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是基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两个关键。基层法院要始终践行“公正与效率”的主题,不断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一是建立审判质量与效

11、率考评体系,对体现审判质量效率的关键性指标,包括发回重审率、审限内结案率、民事调解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进行严格统计,并形成通报制度,按月通报案件评查情况。二是加强案件质量监督评查,通过定期检查、重点评查等多种形式,定期对立案审查、实体裁判、法律文书、卷宗材料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根据评查情况,认定差错责任,评定质量等次,评选优秀法律文书。同时,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并与评先、评优挂钩,形成有效的法官考评管理和监督机制。三是规范审判流程,提高审判效率,对案件的立案、送达、保全、开庭、评查、归档等各环节予以规范,加强衔接,提高案件内部流转速度。同时,对一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事案

12、件和被告人认罪的刑事案件,依法适用民事简易程序和刑事普通案件简化程序审理,缩短庭审过程,提高审判效率。3、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与高效。基层法院要不断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完善接受监督的措施,有效地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是加强思想认识,6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使全院干警认识到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法定性、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健全人大代表建议和来信制度、向人大常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和重大事项、重大工作部署通报制度、法院工作意见、总结、文件、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大案要案和人大批办、督办案件专报制度等,规范化的接受人大的监督。三是认真负责地办理人大代

13、表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人大转办交办案件,对一些重大案件的审理,主动聘请人大代表担任执法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评议。四、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司法能力和水平基层法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平安创建服务,离不开法院工作人员的水平和素质,为此,基层法院必须加强法院自身队伍建设,强化“以人为本,以才强院”意识,这是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于平安建设的基本要求。首先是必须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培养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奉献的良好风气,增强法院干警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树立人民公仆意识,对干警进行执法为民的宗旨教育,让干警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工作态度,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其次是加强队伍的业务素

14、质,积极开展法官职业培训,完善适应审判工作所需要的教育培训体制和培训模式,落实培训、考核、使用三位一体的教育培训激励、约束制度,进一步增强培训效果,加强对法官审判技能的培训,利用庭审观摩等与审判实践相结合的培训形式,不断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最后是加强队伍的廉政与作风建设,营造团结、互助、有活力的法院和谐氛围,培养法官对职业的责任感和自豪感,使法官自觉树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务实、创新的意识和目标,用先进文化、典型人物引导人、凝聚人、激励人、塑造人,调动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出一个和谐安定、团结互助的工作环境。7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