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厦桩基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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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XXXX 大厦桩基础工程大厦桩基础工程承承 包包 合合 同同发包单位:佛山市顺德区 XXXX 公司 承包单位:佛山市顺德区 XXXX 公司 合同编号: ZJ-1004 2桩基础工程承包合同桩基础工程承包合同发包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 XXXX 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包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 XXXX 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名称:第一条、工程名称:XX 大厦桩基础工程第二条、工程地点:第二条、工程地点:佛

2、山市顺德区容桂文明西路与文华路交 汇处 第三条、工程图纸:第三条、工程图纸: 乙方按 XXXX 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如图纸修改或变更则按甲方最终审批确认的图纸施工。第四条、工程说明:第四条、工程说明:1、本工程采用预应力高强混泥土管桩(PHC) ,型号为HPC-AB500-125,桩身砼强度等级不低于C80,采用十字桩尖。2、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为Ra=1900KN,图中带阴影标记的桩为抗拔桩单桩抗拔承载力特征值为300KN。3、本工程采用静压法施工,持力层为中风化层岩层,沉桩终压桩力不小于4200KN,沉桩时浮机5次。4、本工程采用500管桩,总桩数约736条,暂定平均桩长约 1

3、7.44 米。共约12836米。5、管桩品牌选用中山建华或顺德鸿业桩管厂的管桩。第五条、合同总价:第五条、合同总价:约¥ 元(大写: 整) ,为含税造价(以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为结算依据) 。以上总价含安全生产文明措施费¥ 元。第六条、承包方式及范围第六条、承包方式及范围: :本工程要求静压桩,2 台以上桩机(必须满足工期需要) ,若因地质原因,须引孔,乙方须无条件配合,费用另计。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施工,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验收合格。承包内容包括:桩机设备、桩施工、管桩、标准钢桩尖、桩焊接、灌桩底砼、桩机进退场费、税金、水电费、基础桩检测所需的全部工作、桩基础竣工验收资料编制等工作。其

4、他要求:a、所有桩要求送桩深度至自然地面下 3.5 米,且不得超过 4.0 米;b、对于标高不满足桩基检测要求的桩,由施工单位负责接驳并必须满足测桩要求(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3不再另计) ;c、灌桩底砼的灌注高度为 2.0 米,采用 C20 砼;d、工程包现场放线。以下内容不在本次承包范围:桩基检测费;抗拔桩检测用的钢筋笼制作及砼施工;桩检测如果采用大应变所需的木板。第七条、施工工期:第七条、施工工期:总工期 22 天。本工程计划于 2012 年 5 月 24 日开工,全部工程应于开工之日起 22 天内完工,并经甲方、监理及相关质量检测部门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正式通知为准。乙方须于上

5、述规定的期限内将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如因故修改设计图纸或其他原因需要乙方暂停施工的,经甲方签证确认,工期相应顺延,未经甲方代表签证,工期不予顺延。验收合格后三天内桩机必须退场。第八条:结算及工程量计算方法:第八条:结算及工程量计算方法:1、工程量计算方法:a、有效桩长以自然地面下 3.5 米处至桩底的长度(不计桩尖,且自然地面下 3.5 米处以上不计任何工程量) 。b、本工程无送桩工程量,工程计价按有效桩长计算。但实际施工时,应符合设计标高及规范要求,如施压桩时,桩顶标高未达到设计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接至设计标高。 2、各结算单价确定如下:序号项目内容单位综合单价(元)备注1HPC-

6、AB500-125 桩身元 米含管桩材料 费、人工、机械、 水电费、管理费、 利润、税金等 (包送桩费)2钢制标准桩尖个3桩底灌注 C20 砼个含材料费、人工、机械、管理费、 利润、税金等3、因任何原因发生的断桩、偏桩、桩身倾斜、桩顶标高低于设计标高及经检验不合格的桩,由此造成的接桩、补桩及承台、垫层、土方加深、扩大检测等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4、本工程合同算造价,工程竣工结算按甲方最终确认的图纸及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即该项目日后设计如有变更,在打桩过程中,如有数量增减,按合同约定单价结算) ,工程计价时按以上第 2 点的单价计算。第九条、付款方式:第九条、付款方式:1. 桩机进场正常

7、施工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造价的 10%作为预付款。2. 桩工程每施工 5000 米,经甲方确认后 10 天内,支付所完成工程量 75%的工程款(若剩余桩工程量不足 5000 米,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 75%的工程款),同时一次扣回¥ 元的预付款。43. 桩工程施工全部完成经甲方确认后 15 天内,甲方支付至已完工程量总造价 85%的工程款。4. 桩工程全部完成并经测试合格,且工程结算经我司审批同意后,10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 95%的工程款,并开具全部工程结算价款发票。5. 余款甲方在乙方提交正式桩基合格资料且土方开挖完成并确定所有桩身、桩位满足要求后 30 天内付

8、清。若打桩完工后 90 天内不开挖,乙方可以收回余款,但乙方仍对桩身、桩位等质量负责。甲方通过银行转帐分期预付工程款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每笔工程款(结算款除外)三天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工程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下一笔工程款及拒办结算手续。第十条、双方责任:第十条、双方责任:1、乙方桩机进场前,甲方应做好“三通一平”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甲方只提供电源接驳点,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2、施工期间乙方应密切注意地下管线和四周房屋安全,如发现险情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做好排险措施,不得冒险作业。如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工程的

9、基础设计图纸、地质钻探资料等。负责提供市政坐标及每座四大角坐标图纸。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建筑地基基础施工及验收规范 、 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标准和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理等监督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问题,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设计单位确定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进行施工。如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工程竣工后十天内将资料整理好送甲方签认及留底,以便存查。6、甲方签认的施工记录表及工程量的签证作为工程结算依据。7、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依据,未经甲方

10、同意不得擅自修改。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质量与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9、乙方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10、乙方必须按要求做好轴线和桩位的自检与复检工作,并办理有关验线手续。如有桩位及轴线偏移,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11、压桩过程中如发现有“座机”现象, (座机定义指由于机械所在地面的地基土壤载力不足引起机械设备下陷) ,乙方必须对该处桩位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方可施压。51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地方的安全文明生产规定及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详见附件)进行施工。如乙方违犯上述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

11、,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13、甲方协调安排设备、材料等的摆放场地,在本工程移交甲方前,乙方负责本工程及材料、设备、半成品、成品的维护和保管。14、甲方不负责乙方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食宿问题。15、乙方负责桩基试验的全部工作。包括:锯桩、接驳桩、箍桩(包括辅材) 、抽水、土方开挖及场地平整等指挥工作(平整场地的勾机费用由甲方负责) 。16、基于安全考虑及防止土方下塌等,乙方必须及时用沙袋等对已施工的桩孔进行有效的封堵(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再另计)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和质量标准: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和质量标准:工程完工后三天内,乙方提供

12、完整合格的工程验收资料三套向甲方和监理申请验收,甲方和监理在七天内进行初验,并委托政府质检部门对桩基质量进行检测试验,初验和检测报告合格视为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验收合格。本工程验收以设计图纸及施工说明为依据,按照国家、地方桩基础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和规程、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合格以上。如工程质量检测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负责按甲方及设计单位的要求重新打桩,直至工程通过检测合格为止,由此所发生的打桩工程和检测试验的费用以及工程逾期交付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内容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

13、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的 15 天后进驻现场接管工程,终止本合同。对此乙方须支付全部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2. 乙方不按合同工程进度、工程要求施工,延误工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设人力、机械,乙方必须整改及时、得力,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有权处以乙方人民币一万元违约金,经甲方二次书面指出后仍未按要求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须支付全部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3.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进行施工,不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不遵守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不遵守甲方的指令,无视甲方的警告,忽视履行其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有权处以乙方人民币一万元违约金,经甲方二次书面指

14、出后仍未按要求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须支付全部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4. 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本工程(包括工程节点计划) ,将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交付甲方,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 元,逾期超过十五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0%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此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 5. 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工程顺延,从逾期三十天次日起,每天按拖欠款的万分之二支6付违约金。第十三条、其它:第十三条、其它:1、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

1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施工图纸及说明书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以下无合同正文内容)发包单位(盖章):佛山市顺德区 XXXX 公司 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承包单位(盖章):佛山市顺德区 XXXX 公司 代理人:电 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7附件附件 工程施工管理办法工程施工管理办法1 工期管理1.1 本合同所提及的工期、时间除注明外均以日历天为计算单位,总工期包括施工准备、备料、 人员进场、供货安装、通过竣工验收时间在内,具体工期以协议书为准。 1.2 开工日期以甲方、监理发的开工令为准,如乙方认为现场不具备开工条件,应在24小时内向 甲方、监理提出书面报告。 1.3 竣工日期是指乙方完成合同内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工程质量合格,通过竣工验收之日。 1.4进度计划 1.4.1 乙方在编制工期及各个进度控制节点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下雨、台风、高温天气、 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因素及施工图纸的设计、修改、变更所需时间(除本合同定义的不可抗力 因素外)以及甲方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1.4.2 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监督。工程进 度延迟时,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监理确认后,限期追回进度。 因乙方的原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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