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司考真题之非类解读--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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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关于公务员录用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县公安局经市公安局批准,简化程序录用一名特殊职位的公务员 B. 区财政局录用一名曾被开除过公职但业务和能力优秀的人为公务员 C. 市环保局以新录用的公务员李某试用期满不合格为由,决定取消录用 D.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考点】公务员基本管理制度【详解】依据公务员法第 31 条,“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采用其他测评办法。”故 A 选项错误。依据公务员法第 24 条第 2 项,曾被开出公职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故 B 选项错误。依据公务员法第 3

2、2 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适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故 C 选项正确。依据公务员法第 29 条,“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故 D 选项错误。【点评】公务员法是传统的“鸡肋”知识点,每年均有考查,但性价比很低,因此需要知道命题人的 考查重点和命题角度。44. 根据行政法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评估行政机构和编 制的执行情况。关于此评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评估应当定期进行 B. 评估具体办法由

3、国务院制定 C. 评估结果是调整机构编制的直接依据 D. 评估同样适用于国务院行政机构和编制的调整【考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详解】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 24 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评估机构和编制的执行情况,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参考依据。评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制定。”故 A 选项正确,评估应当定期举行;评估具体办法应当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制定,B 选项错误;评估结果是调整机构编制的参考依据而非直接依据,故 C 选项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和编制的调整适用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故

4、 D 选项错误。【点评】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也是传统的“鸡肋”知识点,对此我们需要思路清楚,理解各个类别的 机构的性质和功能,同时记忆其设置的程序和设置的主体。45. 起草部门将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该送审稿向社会公布,征求 意见,应报经下列哪一机关同意? A. 起草部门 B. 国务院办公厅 C. 国务院法制办 D. 国务院【考点】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详解】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 19 条规定:“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经报国务院同意,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故答案为 D 选项。【点评】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条例也是传统的“鸡肋”知识点,但真题重复率较高,对此要熟悉历年 真题的考

5、察角度和考察内容,本题即为 2008 年 41 题的原知识点,只不过当年是一个选项,现在随着命题难度的降低,已经成为一道完整的题目。46. 经王某请求,国家专利复审机构宣告授予李某的专利权无效,并于 2011 年 5 月 20 日 向李某送达决定书。6 月 10 日李某因交通意外死亡。李某妻子不服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 诉讼。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李某妻子应以李某代理人身份起诉 B. 法院应当通知王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 本案原告的起诉期限为 60 日 D. 本案原告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再起诉【考点】行政诉讼代理制度、第三人、起诉期和复议与诉讼的衔接关系【详解】依据行政诉讼法第 24 条

6、第 2 款,“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这里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提起诉讼的,其近亲属可以依其口头或者书面委托以该公民的名义提起诉讼。”本案中李某死亡,李某的妻子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而不是以李某代理人的身份起诉。故 A 选项错误。依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 24 条第 1 款,“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王某作为专利的争议人,专利宣告

7、无效的申请人,与行政行为之间有密切的利害关系,所以,应当通知他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故 B 选项正确。依据行政诉讼法第 39 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故 C 选项错误。依据专利法第 46 条第 2 款,“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以直接起诉,专利案件并没有复议前置的情形,故 D 选项错误。【点评】本题提示我们要注意学科内和学科间的对比学习,比如 A 选项的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 政诉讼近亲属的范围,C 选项复议和诉讼的提

8、起期限等,这样的学习方法可以提高复习效果和做题效果。BD 选项提示我们重者恒重的规律,对于重点知识一定要重点学习。47. 经传唤调查,某区公安分局以散布谣言,谎报险情为由,决定对孙某处以 10 日行政拘 留,并处 500 元罚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传唤孙某时,某区公安分局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孙某 B. 传唤后对孙某的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 48 小时 C. 孙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应向市公安局申请 D. 如孙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直接起诉的,应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考点】治安管理处罚的调查手段、复议机关、拘留的暂缓执行【详解】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82 条第 2 款,“

9、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故 A 选项正确。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83 条第 1 款,“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故 B 选项表述为 48 小时是错误的。依据行政复议法第 12 条第 1 款,“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故C 选项错误。当事人既可以向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所以 C

10、选项的表述遗漏了区政府,所以是错误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107 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而本题的 D 选项缺少暂缓执行治安处罚的多个条件,当事人申请、保证人或保证金以及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所以,D 选项的表述过于绝对化。【点评】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特别是调查程序是每年都会考查的细致,希望考生对传唤、询问、搜 查

11、等细节知识引起关注。本题考查较为细节,但是 A 选项可以依据生活常理解出,利用生活常理解题是一种重要的解题思路。48. 某市质监局发现一公司生产劣质产品,查封了公司的生产厂房和设备,之后决定没收 全部劣质产品、罚款 10 万元。该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实施查封时应制作现场笔录 B. 对公司的处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C. 对公司逾期缴纳罚款,质监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 D. 质监局可以通知该公司的开户银行划拨其存款【考点】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和罚款的执行制度、强制措施的程序、强制执行的主体【详解】依据行政强制法第 18 条第 8 项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

12、施应当制作现场笔录,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同时,查封是典型的行政强制措施,所以查封应当制作现场笔录,所以,A 选项正确。依据行政处罚法第 33 条的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和没收 10万元是不能够适用简易程序的,故 B 选项正确。依据行政处罚法第 51 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

13、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同时,根据行政强制法第 45 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质监局对其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属于间接强制执行罚,所以,C 选项正确。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明确授权才可以采取直接强制执行,划拨属于直接强制执行,D 选项质监局并没有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能自行通知银行划拨账户存款,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点评】本题属于常规知识点的考查,难度不大,尤其是 D 选项属于讲课一再强调的每年必考的重 点内容,所以不应当

14、做错,拥有直接强制执行权的共有 5 类机关,分别是税务局、海关、公安局、国安局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49. 国务院某部对一企业作出罚款 50 万元的处罚。该企业不服,向该部申请行政复议。下 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在行政复议中,不应对罚款决定的适当性进行审查 B. 企业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可以口头委托 C.如在复议过程中企业撤回复议的,即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复议申请 D. 如企业对复议决定不服向国务院申请裁决,企业对国务院的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法 院不予受理【考点】行政复议审查范围、委托制度、撤回复议制度和复议机关【详解】行政复议中,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以及适

15、当性进行审查,这和行政诉讼只能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是不同的。故 A 选项错误。依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 10 条,“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 1 至 2 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申请人、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行政复议机构。”只有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才可以口头委托,企业是不可以口头委托的,故 B 项错误。依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 38 条第 2 款,“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

16、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C 选项忽略了但书的存在,将表述绝对化,故而是不对的。依据行政复议法第 14 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对于省部级机关的原级复议决定,是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的,但本裁决为终局的,不可再诉,故 D 选项的表述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点评】A 选项提示我们要注意对比,复议和诉讼就审查范围是不同的。B 选项的口头问题是考前一再强调的必考细节,口头与书面,签字与盖章,收费,公开,表明身份,一个人还是两个人等等这样的字眼是刺激命题人兴奋点的内容,每年具有大量的题目出现,我们在复习过程中也给考生进行了归纳,希望考生能够有意识的记忆。50. 县公安局以李某涉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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