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招教考试教育法律法规考点:教师常用的教育法律救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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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 年湖南招教考试教育法律法规考点:教师常用的教育法律救济制度欢迎来到湖南省教师招聘网湖南省教师招聘网(http:/ 30 日内,做出处理。逾期未做处理或者久拖不复的,若申诉内容涉及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申诉人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9.受教育者申诉制度的申诉人主要包括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略者害的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10.受教育者申诉制度中的被申诉人一般包括受教育者所在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及学校工作人员。11.教育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和争议是教育行政建设的前提。12.相对人向主管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10 日内

2、提出法律、法规中有规定的除处。13.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做出行政复议复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处。14.教育行政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15.教育行政诉讼主管机关只能是人民法院。16.关于起诉的期限,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须经复议的行政案件,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做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应当在知道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3 个月内起诉。17.教育行政赔偿制度特点:行政侵权主体恒定;行政侵权行为特定;行政赔偿主体惟一;行政赔偿程序法定。18.教育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损害事实存在;职务行为主体确定;职务行为违法;存在必然因果关系。19.赔偿义务机关经过审查确认行政赔偿申请符合赔偿条件后,应即与请求人进行协商。双方就赔偿问题意见达成统一后,应制作具有法律效力的“赔偿协议书”,对照赔偿方式、金额、履行的期限等做出规定,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赔偿协议书之规定给予赔偿。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赔偿或者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 3 个月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更多湖南省教师招聘考试信息详见湖南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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