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培训课程PPT模板课件演示文档幻灯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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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节 风险概述第二节 风险管理第一章 风险与风险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风险概述风险概述一、风险的含义和构成要素 风险是指某种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 发生与否的不确定 发生时间的不确定 导致结果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的构成要素风险因素:有形风险因素 无形风险因素风险因素损失风险事故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 心理风险因素三、风险的种类四、风险的特征 不确定性、客观性、普遍性、可测定性、发展性第一节第一节 风险概述风险概述第二节第二节风险管理风险管理一、风险管理的含义: 1、对象:风险 2、主体:可以是任何组织和个人 3、过程: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 理技术和评估风险管理效果 4、基本目

2、标: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5、风险管理成为一个独立的管理系统,并成为一门新兴 的学科。第二节第二节风险管理风险管理风险管 理方法控制型财务型风险管理的方法避免预防抑制自留风险转移风险主动自留被动自留财务型非保险转移风险财务型保险转移风险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第三节 保险的功能第四节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第二章 保险概述一、保险的定义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 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 的事故或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 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 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 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第一节

3、保险的要素与特征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从不同的角度解释保险经济角度法律角度风险管理 角度保险是分摊 意外事故损失和 提供经济保障的 一种有效的财务 安排。保险是一种 合同行为,经过 要约和承诺的过 程。保险是一种 风险管理的方法 ,或是一种风险 转移的机制。二、保险的要素 (一) 可保风险的存在(二)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三)保险费率的厘定 (四)保险基金的建立 (五)保险合同的订立 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下面详细分解各要素(一) 可保风险的存在 (注意:可保风险的定义)1、风险应当是纯粹风险 2、风险应当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 3、风险应当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4、风险不能使大

4、多数的保险对象同时遭受损失 (分散性)5、风险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 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二)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保险风险的集合与分散应具备两个前提条件 :1、风险的大量性2、风险的同质性所谓同质风险是指风险单位在种类、品质、性 能、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 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三)保险费率的厘定 五个原则公平性原则: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与其承担的保险责任相对等;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应与其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相适应。 合理性原则: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不应在抵补保险赔付或给付有关的营业费用后,获得更高的营业利润。适度性原则:保险人根据厘定的费率收取的保险费应能足以抵补一切可能损失以及有关的营

5、业费用。 稳定性原则:保险费率在短期内应该是相当稳定的。弹性原则: 保险费率在短期内应当保持稳定,在长期内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动作适当的调整。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四)保险基金的建立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五)保险合同的订立寿险责任准备金非寿险责任准备金互助性法律性经济性商品性科学性 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保险与社会保险保险与救济保险与储蓄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保险的分类其他保险人原保险再保险(分保)投保人重复保险几个保险人几个保险人投保人 共同保险投保人保险人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保险的分类保险的职能保险

6、保障职能 第三节第三节 保险的功能保险的功能资金融通职能 社会管理职能 第四节第四节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中国是最早发明风险分散这一基本原理的国家。 汉漠拉比法典是一部有关保险的最早法规。 起源最早、历史最长的保险是海上保险 共同海损分摊制度是海上保险的萌芽 船舶抵押借款制度是海上保险的最早形式 埃德蒙.哈雷编制的生命表,奠定了现代人寿保险的数 理基础,在人寿保险发展史上是一个里程碑。 保险密度:总保费/总人口,反映了一个国家保险的普 及程度和保险业的发展水平 保险深度: 总保费/国民生产总值 ,反映了一个国家 的保险业在其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的一个重要指标。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特征

7、与种类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履行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及终止第六节 保险合同的解释与争议处理第三章第三章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一、保险合同及其特征 保险法第十条规定: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 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第一节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保险合同特征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 第一节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分类标准具体分类合同的性质补偿性保险合同和给付性保险合同 保险价值在订立 合同时

8、是否确立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 承担风险责任的 方式 单一风险合同、综合风险合同、一切险合同第一节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分类标准具体分类 保额/出险时 保险价值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超额保险合同保险标的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承保方式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第一节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主体当事人保险人 投保人关系人被保险人 受益人 客体保险利益内容以条款形式反映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的要素第三节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保险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 保险合同的形式:保险单、暂保单、保险凭证 、其

9、他书面形式 保险合同的效力:签单时成立、交费时生效生效时间“零时起保制”有效与无效无效保险合同原因保险合同主体资格不合法 保险合同的内容不合法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保险合同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确认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 处理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和追交财产第三节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投保人义务的履行 保险人义务的履行 1. 如实告知 2. 交付保险费 3. 防损防灾 4. 危险增加通知 5. 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 6. 损失施救 7. 提供单证 8. 协助追偿 1. 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 责任 2. 说明合同内容 3. 及时签单 4. 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 密

10、 第四节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的履行一、保险合同的变更 (一)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 (二)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 (三)保险合同变更的程序与形式 二、保险合同的中止6060天天宽限期宽限期终止终止中止期中止期2 2年年第五节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及终止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及终止三、保险合同的终止1、自然中止:合同期限届满 2、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 3、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财产保险中发生部分损失 4、保险标的全部灭失:非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灭失 5、解除(约定解除、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裁定解除)第五节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及终止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及终止解释原则解释效力1.

11、 文义解释 2. 意图解释 3. 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4. 批注优于正文,后批优于 先批 5. 补充解释有权解释无权解释立法解释学理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仲裁解释第六节第六节 保险合同的解释与争议处理保险合同的解释与争议处理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第三节 损失补偿原则第四节 近因原则第四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告知:合同订立前、订立时及在合同有效期内,要求当事人实事 求是、尽自己所知、毫无保留地向对方所作的口头或书面陈述。保证:保险期限内担保对某种特定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担保其 真实性。弃权与禁止反言:保险合同一方既然已放弃他在

12、合同中的某项权 利,将来就不得在向他方主张。第一节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一)告知1、告知的内容: 投保人应告知的内容:合同订立前 合同订立后标的转移时 事故发生后 重复保险 保险人应告知的内容:明确说明保险合同条款内容尤其是责任免除部分2、告知的形式:(1)无限告知 (2)询问回答告知注意:我国采用询问回答告知第一节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二)保证保证的分类 1、根据保证事项是否已存在,可分为确认保证与承诺保证 2、根据保证存在的形式,可分为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注意:明示保证与默示保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弃权与禁止反言主要用于约束保险人第一节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

13、原则三、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和法律后果(一)告知的违反及法律后果 违反告知的表现 : 误告、漏报、隐瞒、欺诈 投保人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故意隐瞒: 不承担赔偿责任,也不退还保费过失未告知:不承担赔偿责任,可以退还保费危险程度增加未通知:因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一节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保险人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未明确说明责任免责条款:该免责条款无效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罚款、刑事责任(二)保证的违反及法律后果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一旦违反保证的事项,保险人有权 解除合同或拒绝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而且除人寿保险 外,保险人一般不退还保险费。第一节第一节 最

14、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一、保险利益及其确立条件 (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 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 的金钱上的利益关系。(二)保险险利益的确立条件 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 2、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 3、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二、 保险利益对于保险经营的意义(一)从根本上划清保险与赌博的界限 (二)防止道德风险的产生(三)界定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最高限额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三、主要险种的保险利益(一)财产保险保险利益的确立 1、财产所有人、经营管理人对其所有的或经营管理的财

15、产2、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3、负有经济责任的财产保管人、承运人、承包人、承租人等对 其保管、占有、使用的财产4、经营者对合法的预期利益 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1、本人对自己的生命和身体2、投保人对配偶、子女、父母的生命和身体3、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关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具有保险利益。4、凡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的。 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三)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1、各种固定场所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公众责任保险)2、制造商、销售商、修理商(产品责任保险)3、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责任保险)4、雇主对其雇员(雇主责任保险)(四)信用保证保险的保险利益1、债权人投保的是信用保险。2、债务人投保的是保证保险。 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三、保险利益的时效 (一)财产保险:一般要求从保险合同订立到损失发生的全过程(二)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只要求在损失发生时(三)人身保险:只要求在保险合同订立时 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一、损失补偿的基本原则 (一)含义:有损失有补偿损失多少补偿多少(二)影响损失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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