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行政检查项目(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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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用航空监察员行政执法手册 行政检查项目 民用航空行政检查项目(SB) 行政检查项目:安全保卫民用航空安全检查312 【检查内容】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许可证(115) 【检查标准】 一、民用航空安全检查机构须取得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许可证。 二、未取得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许可证,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从事安检工作。 三、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许可证有效期为年,到期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重新审查换发。 【检查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第十条。 【处理依据】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CCAR339SB)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规定: 违反 CCAR339SB 第十条规定,未取得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许可证而从事安检工

2、作的单位, 勒令立即停止, 并可处 30000 元以下罚款, 同时可对直接责任人处 1000元以下罚款。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许可证已过换证期而不申请换发经提出仍不改正,或不符合 CCAR339SB 第十一条规定经提出仍不改正的,收回许可证,并可对有关单位处20000 元以下罚款。 【检查内容】安检机构设立的条件(215) 【检查标准】 一、有经过培训并持有安检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配备数量符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人员定员定额标准。 二、有从事安检工作必需的经民航总局认可的仪器和设备。 三、有符合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的工作场地。 四、 有根据 CCAR339SB 和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

3、手册 制定的安检工作制度。 五、民航总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检查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第十一条。 【处理依据】暂缺。 647 民用航空监察员行政执法手册 行政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315) 【检查标准】 取得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有效期 3 年。 【检查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CCAR339SB)第十二条。 【处理依据】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CCAR339SB)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违反 CCAR339SB 第十二条规定,使用不符合规定仪器的,由民航总局公安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公安局勒令立即停止,并可对有关单位处 20000 元

4、以下罚款,同时可对直接责任人处 500 元以下罚款。 【检查内容】安检人员的条件(415) 【检查标准】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质良好。 二、未受过少年管教、劳动教养或刑事处分。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志愿从事安检工作。 四、招收人员年龄不超过 25 周岁。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 1.65 米以上,女性身高 1.60 米以上;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校正视力 1.0 以上 【检查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CCAR339SB)第十三条。 【处理依据】暂缺。 【检查内容】岗位证书制度(515) 【检查标准】 一、安检人员实行岗位证书制度;没有取得岗位证书不可

5、单独作为安检人员上岗执勤。 二、不适合继续从事安检工作的人员,及时调离或辞退。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三十七条,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CCAR339SB)第十四条。 【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六十七条,中648 民用航空监察员行政执法手册 行政检查项目 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CCAR339SB)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可以对有关单位处以警告、10000 元以上 1000000 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 100 元以上

6、1000 元以下罚款。 违反 CCAR339SB 规定,致使未持有岗位证书的人员单独上岗执勤的,对该单位处 10000 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 500 元以下罚款。 【检查内容】着装和标志(615) 【检查标准】 安检人员执勤着制式服装, 佩戴专门标志, 服装样式和标志由民航总局统一规定。 【检查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CCAR339SB)第十五条。 【处理依据】暂缺。 【检查内容】执勤(715) 【检查标准】 安检人员执勤时遵守安检职业道德规范和各项工作制度,不得从事与安检工作无关的活动。 【检查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CCAR339SB)第十六条。 【处理依据】暂缺。

7、【检查内容】劳动保护和执勤时间(815) 【检查标准】 一、高寒、高温、高噪音条件下工作的安检人员,享受相应的补助、津贴和劳动保护。 二、射线区域工作的安检人员得到下列健康保护: (一)每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建立健康状况档案; (二)每年享有不少于 2 周的疗养休假; 649 民用航空监察员行政执法手册 行政检查项目 (三)按照民航总局规定发给工种补助费; (四)女工怀孕和哺乳期间合理安排工作,避免在射线区域工作。 三、射线安全检查仪操作检查员连续操机工作时间不超过 40 分钟,每天累计不超过 6 小时。 【检查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CCAR339SB)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第十九

8、条。 【处理依据】暂缺。 【检查内容】工作方案(915) 【检查标准】 一、安检部门制定勤务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杜绝漏检、失控等事故。 二、 特殊情况下, 经民航总局公安局或其授权部门批准, 可以实施特别工作方案,从严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CCAR339SB)第二十条。 【处理依据】暂缺。 【检查内容】旅客安全检查(1015) 【检查标准】 一、国内航班旅客核查其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客票和登机牌。 二、16 岁以下未成年人,可凭其学生证、户口簿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放行。 三、核查无误的旅客,在登机牌上加盖验讫章。 四、引导旅客逐个通过安全门。

9、五、通过安全门报警的旅客,重复过门检查或使用手持金属探测器或手工人身检查的方法复查,排除疑点方可放行。 六、手工人身检查一般由同性别安检人员实施;女性旅客检查,必须由女性安检人员进行。 七、经过手工人身检查仍有疑点的旅客,经安检部门值班领导批准后,可以将其带到安检室从严检查,检查由同性别的 2 名以上安检人员实施。 650 民用航空监察员行政执法手册 行政检查项目 【检查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CCAR339SB)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处理依据】暂缺。 【检查内容】行李安全检查(1115) 【检查标准】 一、 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10、仪器检查; 发现可疑物品开箱检查,必要时可以随时抽查。 二、开箱检查,可疑物品托运人或者携带者在场。 三、旅客申明所携物品不宜接受公开检查,安检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场合检查。 【检查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CCAR339SB)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处理依据】暂缺。 【检查内容】准许携带或托运武器保安(1215) 【检查标准】 一、警卫人员携带枪支乘机符合有关规定。 二、托运武器保安: (一)外国体育代表团入境参加射击竞技体育活动或中国体育代表团出境参加射击竞技活动携带射击运动枪支,必须经国务院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境外狩猎者携带猎枪入境,必须经过公安部批准。 (三)

11、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输托运武器: 1查验准予运输的文件; 2检查包装是否符合危险品运输要求; 3武器存放在航空器飞行中任何人接触不到的区域。 【检查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警卫人员乘坐民航班机携带枪支有关规定的通知(87民航局字第 181 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警卫人员携带枪支乘坐民航班机的补充通知 (公通字1992146 号文件), 中651 民用航空监察员行政执法手册 行政检查项目 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做好枪支弹药运输工作的通知(民航局发1990426 号文件),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第 7.5 条。 【处理依据】暂缺。 【检查内容】候机隔离区安全监控(1315)

12、【检查标准】 一、经过安全检查的旅客进入候机隔离区以前,安检部门对候机隔离区清场。 二、安检部门派员在候机隔离区内巡视,重点部位加强监控。 三、经过安全检查的旅客在候机隔离区内等待登机;离开候机隔离区再次进入,重新经过安全检查。 四、工作人员进入候机隔离区,必须佩带候机隔离区通行证件;上述人员及其携带的物品经过安全检查。 六、候机隔离区工作人员通道口专人看守,检查进出人员。 【检查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CCAR339SB)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处理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13、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可以对有关单位处以警告、10000 元以上 1000000 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 1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 【检查内容】业务训练(1415) 【检查标准】 按照民航总局制定的 民用航空安检业务培训大纲 , 制定本单位业务培训计划,开展多层次的业务训练。 【检查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CCAR339SB)第五十一条。 【处理依据】暂缺。 652 民用航空监察员行政执法手册 行政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新雇员岗前培训(1515) 【检查标准】 新招收安检人员上岗前, 接受不少于 160 学时的空防安全、 安检规章、 勤务技能、职业道德、礼仪和外事常识以及军事技能等有关知识、技能的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成为见习检查员。 【检查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CCAR339SB)第五十三条。 【处理依据】暂缺。 653 民用航空监察员行政执法手册 行政检查项目 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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