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特权有人说过,对于获得特权的人来说,特权是优免,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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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特权有人说过,对于获得特权的人来说,特权是优免,而对其他人来说 则是丧气。如果此话不错,那就得承认特权的发明乃是一种可悲的发明。让 我们设想一个组织得尽善尽美,无比幸福的社会;要彻底搞乱这个社会,只 要将优免给予一些人而使其他人丧气就足够了,这点不是很明显吗? 我想就其起源、本质和作用对特权作一番考察。这样分项考察固然很有 条理,但会迫使我一次又一次地重复同样的思想。考察其起源会使我陷入一 场有关事实根据的讨论,即一场无休止的争论;因为,只要费尽心机,在许 多现象中去寻找,有什么事实找不到呢?如若大家愿意的话,我宁愿假设特 权的起源是纯而又纯的。特权的拥护者,亦即几乎所有从中得利的人,也不

2、会有更多的企求了。 无论何种特权,其目的自然都在于免受法律的管束,或赋予法律所未禁 止的某种事物以专属权利。不受普通法约束便构成特权,只有凭借上述两种 方式之一,才能摆脱普通法的管束。下面我们将从这两方面,对一切特权一 并加以考察。 我们首先要问,什么是法律的目的。无疑是在于防止某人的自由或财产 受到损害。人们不是因喜欢制订法律而制订法律。那些只收妨碍公民自由之 效的法律,是与一切团体的主旨背道而驰的;必须毫不迟疑地将它们废除。 不得损害他人,这是一条母法,所有其他法律均当由此产生。立法者 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正是将这一伟大的自然法分门别类地具体变成各种 实施条文的;所有的人为法即由此而来。

3、能够阻止人们损害他人的法律是好 法律:既不能直接地又不能间接地服务于这个目的的法律必定是坏法律;因 为它们妨碍自由,并与真正良好的法律相对立。 由于长期的精神奴役,种种最可悲的偏见得以乘虚而入。人民几乎真诚 地相信,他们只有权做法律明文规定的事。他们好象完全不知道,自由先于 一切社会,先于所有立法者而存在;也不知道人们之所以结为群体,只是为 了使他们的权利免遭恶人的算计,并在这种安全的保护下,致力于更广泛地、 更有力地发展他们的精神素质和身体素质,以便得到更丰富的生活享受。所 以设置立法者的目的,不是为着给予我们权利,而是为着保护我们的权利。 如果立法者限制我们的自由,那只能是针对可能危害社会

4、的行为,因此,凡 法律未予禁止的,均属公民自由的范围。 我们借助于这些基本原理便能对特权作出判断。那些以免受法律管束为 目的的特权是站不住脚的;我们已指出,所有法律都直接或间接地说:不得 损害他人;而对特权者似乎是说:允许你们损害他人。没有任何权力机构 得以做出这样的特许。如果法律是好的,人人都应遵受;如果法律是坏的, 那就必须将它废除,因为它是对自由的侵害。 同样地,任何人也不应对法律未予禁止的事物拥有独一无二的特权;否 则就是夺走公民们的一部分自由。我们亦已指出,凡法律未予禁止的都在公 民自由的范围之内,都是属于大家的。让某一个人对属于大家的东西拥有独 一无二的特权,这等于为了某一个人而损

5、害大家。这种作法既表现了不公正 的思想,又表现了最荒诞悖理的思想。 因此,按照事物性质来说,所有特权都是不公正的,令人憎恶的,与整 个政治社会的最高目的背道而驰。荣誉特权也不得作为例外而不被一律禁止,因为它们具有我们刚才指出 的特点之一,即对法律未予禁止的事物拥有独一无二的权利;更不必说,在 荣誉特权的伪善名义下,几乎没有任何一种金钱上的好处是荣誉特权不打算 侵占的。但是,由于甚至在清醒的人当中,也有若干人公然支持这类特权, 或至少要求对之宽容,因而仔细考察这类荣誉特权是否真的比其他特权较可 原谅,这是有好处的。 至于我,我直率地说,我觉得它们是又一种邪恶,这种邪恶在我看来甚 于所有的邪恶。原

6、因在于它们有腐蚀公民这个大集团的危险,而腐蚀人们当 然不是一种小小的坏事。很难设想,人们怎么能够同意为使三十万人得到可 笑的荣誉而愿意这样侮辱二千五百七十万人。这里绝无任何符合普遍利益的 东西。 给予某些人以荣誉特权,最过硬的理由无非是这些人曾经大大效劳于祖 国,也就是效劳于国民,而国民无非就是全体公民。好吧!对有功于躯体的 肢体给予奖励;但千万不要荒谬愚蠢到用抬高肢体去压低躯体。公民群众永 远是人们为之效力的主体。从任何意义上说,难道能够仅仅因为效力者曾为 群众服务应得到报酬而牺牲主体吗? 如此令人吃惊的矛盾本应普遍地为人们所感到。事实远非如此:我们的 发现可能显得很新颖,至少非常奇特。这就

7、是,在这个问题上,在我们中间 存在一种根深蒂固的迷信,它排斥理性,甚至容不得怀疑。某些未开化的民 族以可笑的畸形为美,并将畸形作为自然美加以崇敬。在极北的诸民族中, 人们愚蠢地滥加崇敬的,正是一些更为畸形的政治赘疣,由于它们汲干了社 会机体而尤为有害。但是迷信一旦消失,被它毁坏的机体便以其全副力量及 其自然美重新出现。 什么!有人说道,难道你不愿承认为国家所作的功绩吗?请原谅,但是 我不能把任何不公正或使人堕落的东西当作国家给予的酬报;因为不应该以 损害一个人来酬报另一个人。让我们切勿把特权与酬报这两种截然不同的东 西混为一谈。 你们说的是平常的劳务吗?报偿这类劳务的有普通的薪水或同样性质的

8、赏赐。是由于完成一项重大任务或建立一项卓著的功绩吗?那就请根据应予 酬报者的才干,给予迅速的晋升或显要的职务。最后,倘若必要,不妨增加 年金,但是这种情况应该为数极少,并且只能用于年迈、伤残等具体情况而 不能用任何其他手段给以足够报偿的时候。 你们说,这还不够;我们还需要显赫的荣耀;我们要确保得到公众的尊 重和敬意 在这方面,我可以用简单常识来回答你们:真正的荣耀存在于你们为祖 国和人类所作的贡献之中,公众的尊重和敬意不会不给予建立了这类功绩的 人。 放手让公众自愿地去表示他们的敬意吧。当你们根据你们的哲理把这种 尊敬看作精神货币,看作一种效果显著的力大无穷的精神货币时,你们是对 的;但如果你

9、们要让君主擅自分发这种精神货币,那么你们就很不清醒了。 这是公众的财产;是他们最后的财产;但是大自然比你们更懂哲理,它把敬 意这种感情仅仅与人民的感激之情相联系。因为祖国存在于,而且只存在于 人民之中,那里才是真正的需要;这些神圣的需要虽为政府所轻视,但却永 远为品德与天才所崇敬。啊!让自然的奖励从国民的怀中自由地流淌以偿还它的债务吧。丝毫也不要干扰在伟人为人民所做的贡献与人民对伟人表示的 敬意之间的这一崇高的交流。只要是产生于这些天然的、自由的关系,这种 敬意的表示便是纯洁的,真诚的,它将带来幸福与品德。但是,如果宫廷控 制了它,就会腐蚀它,就会失掉它。公众的尊敬就要迷失在被阴谋、恩宠或 罪

10、恶的同谋所毒化的沟渠中。品德与才华得不到酬报,而相反的,各式各样 斑驳陆离的标记与勋章则强使人们对于平庸、卑鄙与邪恶表示尊重与敬意; 结果,种种荣耀窒息了真正的荣誉,而使人们的心灵堕落。 但是我很希望你们这些品德高尚的人千万不要混淆值得报答的人与必须 惩罚的人;至少应该同意,假如拥有你们已给予荣耀的那个人竟然堕落了, 那么,这种荣耀只能使一个卑鄙的人,也许是一个祖国的敌人受到尊敬。这 样一来,你们就把公众敬意的一部分割让给他而无法挽回。 相反,来自人民的尊敬必然是自愿的,一旦享有者不配受到尊敬时,便 立即收回。 这才是与品德高尚的公民的灵魂永远相称的唯一奖品;能鼓励高尚的行 为,而不是激起人们

11、追求虚荣和骄傲的唯一奖品;不凭权术和卑鄙伎俩便可 追求并获得的唯一奖品。 再说一遍,让公民们根据他们的感情来给予荣誉,让他们尽情地抒发这 种令人愉快和鼓舞的感情,他们好象出于灵感而知道如何表达这种感情,而 那时你们将会知道,在所有精力充沛的人们的自由竞争中,在从事各类善行 的重重努力中,公共的敬崇这一伟大原动力对于社会的进步应该产生些什么 结果。 但是,你们因懒惰和骄傲而更迁就特权。我看到,你们不是要求由你们 的同胞来褒扬,而是力求使自己有别于你们的同胞。如果确实如此,你们既 不配受褒扬,也不配突出于同胞,当人们论功行赏时,你们就不再是考虑的 对象了。 以上是对荣誉特权的一般看法,现在让我们考

12、察它们的作用,既考察对 公共利益的作用,也考察对拥有特权者本身利益的作用。 当君主赋予一个公民以特权者的特征,从这时起,他便把这个公民的心 灵引向一种个人利益,并且或多或少地使它对公共利益不再关心。对他来说, 祖国的概念缩小了;祖国的概念只局限于接纳他的那个社会等级。他的一切 努力,从前卓有成效地用来为全民事业服务,现在将转过来反对全民事业了。 人们本想鼓励他做得更好,结果却使他堕落。 于是在他的心灵中产生了一种高人一等的要求,一种贪得无厌的统治欲 望。这种欲望不幸与人类体质极为相似,乃是一种真正的反社会病;无人不 曾千百次地感受到这种欲望的存在,如果说这种欲望因其本质而始终是有害 的,那么,

13、请大家判断一下,当它受到舆论和法律大力支持时,将造成什么 样的破坏。 让我们探究一下一个特权者的各种新情绪。他自以为和他同类的人形成 了一个独立的等级,形成一个民族中的选民。他认为他首先对他的社会等级 中的人负有义务;即使他继续关心其他人,这些人也不再是自己人,事实上 不过是外人而已;再也不是他曾是其肢体的那个躯体,而只是老百姓,在他 的言语及心灵中瞬即成为不值一文的人们,一个生来专为伺候人的阶级,而 他则相反,生来就是为了治人,为了享受。是的,特权者确确实实竟然自视 为另一类人。这种看法乍看言过其实,并且似乎和特权概念相去甚远,然而却不知不觉地变成了特权的自然结果,最终在人们的头脑中确立下来

14、。我 就此问问每一个坦率、诚实的特权者,因为这样的人无疑是存在的:当他看 到在他身旁有一个小民百姓,此人来此并非求人给予庇护,这位特权者最为 经常的、不由自主的动作,难道不就是厌恶,不就是以最无关紧要的借口, 用伤人的话语或轻蔑的姿态,随时准备脱身吗? 虚假的个人优越感对于特权者是如此珍贵,以至要把它扩大到他们与其 他公民的一切关系中去。他们生来绝不与人混杂,与人平起平坐,与人共处, 等等,等等。与人争执,错误时显得理亏,这本质上是丢脸;即使有理,也 是有失身份,等等,等等 但尤其必须看到在遥远的乡村,在古老的城堡中,这种感情怎样从目空 一切、游手好闲中滋生、膨胀。正是在那里,特权者互相尊重,

15、知道一个高 贵的人的全部价值,并任性地蔑视他人!正是在那里,人们真诚地抚爱和崇 拜他们高贵的尊严,尽管维护这类迷信的一切努力都不能使如此可笑的谬误 具有最低程度的真实性,这无关紧要,特权者对此一往情深,坚信不疑,犹 如比雷埃夫斯的疯子相信他的幻想一样。 虚荣对于常人说来是个人的孤芳自赏,在这里却迅速转变为不可遏制的 集体精神。 特权者若是从他所蔑视的那个阶级遇到哪怕只是微不足道的不快,首先 他发怒;他感到权利受到了伤害;他认为他的利益、他的财产也受到了伤害; 他随即煽风点火,挑动所有他的特权同伙,最终组成一个可怕的联盟,这个 联盟准备不惜一切来维护然后扩大他的可憎的权利。 政治秩序就是这样被颠

16、倒了,只露出一个令人厌恶的贵族制。 然而,有人会说,在社会上人们对非特权阶级是以礼相待的,如同对其 他人一样。第一个注意到法国人彬彬有礼的并不是我。法国的特权者讲礼貌, 并非因为他们要以礼侍人,而是因为他们认为对自己有义务讲礼貌。他们所 尊重的并不是别人的权利,而是他们自己,他们的尊严。他们决不愿在举止 上混同于所谓的下等人。我有何可说呢?他们担心的是,受到他们礼遇的人 会把他们当作和自己一样的非特权者。 我们要提防被这些装腔作势的欺人外表所迷惑;要头脑清醒,一眼 看穿里面包藏的货色,那就是我们所憎恶的那些特权的傲慢的属性。 为了解释人们何以如此炽烈地渴求获得特权,大家也许会想,至少一种 牺牲公共幸福而有利于特权阶级的个人幸福已经形成,构成这种个人幸福的 是一种优越地位的诱人魅力,享有这种优越地位的人为数极少,向往它的人 为数众多,而其余的人迫于无奈便以种种嫉妒或仇恨的手段进行报复。 大家难道忘记了,大自然从不强迫人们接受软弱无力或形同虚设的法 律,它决定只以平等为原则赐人以幸福?大家难道竟不知道,拿虚荣来换取 构成真正幸福的大量自然感情的交易,是一项不可靠的交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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