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措施和文明执法

上传人:j****9 文档编号:45504908 上传时间:2018-06-17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7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检查措施和文明执法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检查措施和文明执法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检查措施和文明执法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检查措施和文明执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检查措施和文明执法(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检查措施和文明执法检查措施和文明执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劳动行政部门的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解读】 本条是关于监督检查措施和文明执法的规定。一、 监督检查措施本条规定了两种监督检查措施:一是书面检查。即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二是劳动场所实地检查。目前,我国在劳动执法领域实行劳动监察员制度。劳动监察员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执行劳动监督检查公务的人员。劳动监察员是一支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较高的劳动

2、行政执法队伍,保障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劳动监察员和兼职劳动监察员。专职劳动监察员是劳动行政部门专门从事劳动监察工作的人员,兼职劳动监察员是劳动行政部门非专门从事劳动监察工作的人员。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423 号)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二、关于依法执法与文明执法劳动行政部门的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依法执法,文明执法。2(一) 依法执法社会主义法制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有法可依,二是有法必依,三是执法必严,四是

3、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是指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执法。依法执法是依法行政的一种体现。根据关于实施若干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5 号)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 2 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指定其中 1 名为主办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员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情况进行监察时,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进入用人单位时,应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并说明身份;(2)就调查事项制作笔录,应由劳动保障监察员和被调查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被调查人拒不签名、盖章的,应注明拒签情况;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时,承担下列义务:(1)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

4、法;(2)保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3)为举报人保密;劳动保障监察员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本人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承办查处的案件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3)因其他原因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检查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1)当事人可能对证据采取伪造、变造、毁灭行为的;(2)当事人采取措施不当可能导致证据灭失的;(3)不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以后难以取得的;(4)其他可能导致证据灭失的情形的。(二) 文明执法3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执法时应遵守职业行为规范和社会行为规范。其中应以遵守的行为规范为主,兼顾作为社会人应遵守的社会行为规范。文明执法包括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政治素养、仪表风纪、语言举止等各方面。文明执法必须以依法执法为前提,文明执法能够在依法执法的基础上构建和谐的执法氛围。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初中教育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