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和利润分配的核算及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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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1做账与纳税的关系我国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我国税收制度概述 会计与税法目的不同 会计与税法遵循的原则不同 会计信息是纳税的基础*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2会计税法 客观性原则真实性原则 相关性原则相关性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 配比原则配比原则 历史成本原则历史成本原则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 原则区分经营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的原则 及时性原则 明晰性原则 谨慎性原则会计与税法遵循的原则比较*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3会计 税法 重要性原则 实质重于形式 可比性原则 一致性原则 确定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会计与税法遵循的原则比较*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4财政部【财商字】

2、(1998)74号文关于企业财务制度与税收法规不一致情况下的处理意见的函 :企业在确定收入、成本、费用、损失并进行损益 核算和账务处理,以及进行资产、负债管理时必须严 格按照财政部统一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在纳税申报时,对于在确认应纳税所得额的过程中 ,因计算口径和计算时期的不同而形成的税前会计利 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额,不应改变原财务制度规定 的处理和帐簿记录,仅作纳税调整。会计与税法差异的协调处理*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5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 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 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 会计与税法差异的协调处

3、理*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6会计与税法差异的协调处理1、区别不同税种进行处理(1) 流转税 当期处理差异 发生差异的当月(期)即按税法进行调整 ;(2) 企业所得税 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发生差异一般不需要在当月调整,年终汇算清缴前进行调整2、加强所得税费用的核算现行制度: 1、应付税款法 2、纳税影响会计法 区分: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1、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2、确认暂时性差异 *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7*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8“应收票据” 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后 ,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其所包含的利息,在有关备查簿中进行 登记,待实际收到

4、时再冲减收到当期的财务费用。 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不得计提坏账准备,待到期不能收回的 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后,再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但是,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所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不能 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 ,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账务核算要点*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9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账 款进行全面检查,并合理地计提坏账准备。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当查明原因,追究 责任。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按照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 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 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

5、10“其他应收款” 可核算已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而按规定转入的预付账款。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其他应收款 进行检查,预计其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按照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 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坏账损失, 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11“预付账款” 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 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 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 其他应收款。企业应按预计不能收到所购货物的预付账款账面余 额,借

6、记“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转入”科目,贷记 本科目。除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预付账款外,其他预付 账款不得计提坏账准备。 *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12“坏账准备” 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在采用账龄 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等方法的同时,能否采用个别认 定法,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 企业应当列出目录,具体注明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 、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管理权限 ,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 构批准,并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 备案,并备置于公司所在地,以供投资者查阅。坏账 准备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缜密做

7、账 合法避税13企业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当根据企业以往的经 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以及其他相 关信息合理地估计。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 不大外(如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 、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 等,以及应收款项逾期3年以上),下列各种情况一般不能全额 计提坏账准备:(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14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够收回或收回 的可

8、能性不大以外,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不能 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这一规定并不意味着企业对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应 收款项可以不计提坏账准备。企业与关联方之间发生 的应收款项与其他应收款项一样,也应当在期末时分析 其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15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企业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一般不能全额计提坏 账准备,但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关联方(债务单位)已撤销 、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并且不准备对 应收款项进行重组或无其他收回方式的,则对预计无法收 回的应收关联方的款项也可以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16税务处

9、理: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 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 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 ,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 销的坏账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 *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17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规定 ,纳税人发生的坏帐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 ,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也可以提取坏帐准备金。取消该审批事项后,主管税务机关应着重从以下方面加强管 理工作:1、应要求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说明坏帐、呆帐损失采取 直接核销法还是备抵法。2、主管税

10、务机关应着重审核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已计提准备金 的合理性和真实性。重点是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准备金数额, 是否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 号)和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 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执行,其计算基数和比例有无超出规定 的范围。 *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18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 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计提坏账准备的年末应收账款是纳税人因销售商品、产品 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 款项,包括代垫的运杂费。年末应收账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 *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19纳税人符合下列条

11、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处理:1、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 的应收账款;2、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 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3、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 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4、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 的应收账款;5、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6、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20国税函(2000)945号 关联企业之间的应收账款,经法院判决负债方破 产,破产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负债部分,经 税务机关审核后,应允许债权方企业作为坏账

12、损 失在税前扣除。 *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2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 管理办法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申请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1) 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包括被政府责令关闭)、吊销工商营 业执照、死亡、失踪,其剩余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2) 债务人逾期三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明表明已无力清偿债务;(3) 符合条件的债务重组形成的坏账;(4) 因自然灾害、战争及国际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确实无法收 回的应收款项。*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22案例1 宏源公司不同年度的坏账准备该如做账?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案例2 汪会计的困惑地税稽查局

13、可以这样来回改动坏账准备金的计提办法吗 ?案例3 债权贴现后能否提取坏账准备? *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23*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24存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外购存货的采购成本 加工成本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存货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存货的成本 接受捐赠的存货的成本盘盈的存货的成本 *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25根据国税发【2000】第084号纳税人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各项资产成本的确定应遵 循历史成本原则。纳税人发生合并、分立和资本结构调整等改组活动, 有关资产隐含的增值或损失在税收上已确认实现的,可按经评估确认后 的价值确定有关资产的成本。纳税人的各种存货应以取得

14、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纳税人外购存货的实际 成本包括购货价格、购货费用和税金。计入存货成本的税金是指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消费税、关 税、资源税和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纳税人自制存货的成本包括制造费用等间接费用。 税务处理*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26会计和税法对存货的计价原则都是历史成本原则,但在以下 交易中取得存货时,会计成本与计税成本可能出现差异:1、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会计上,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税法以取得该存货的市价(实际交易价)为计税成本。2、企业接受的债务人用以抵偿债务的存货,或以应收债权

15、换 入的存货会计上,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 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税法以取得该存货的市价(实际交易价)为计税成本。 *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273、对接受捐赠的无凭据的存货企业会计制度要考虑是否存在活跃市场,按市场价或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基础确定取得存货的成本税法规定按同类市价确定接受捐赠存货的成本。当存货的会计成本与计税成本出现差异时,取得时按会 计成本入帐,不影响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但是,在以后领 用或处置该存货时,要按计税成本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进行纳税调整。 *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28案例 1 案例 2案例 3*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29发出

16、存货的核算与税务处理会计上: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 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 别计价法或后进先出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按照计划成本核算的,应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 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30根据增值税细则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所称有偿,包 括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销售额为纳税 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 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根据国税发1993156号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 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 高销售价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税务处理*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31案例1案例2*缜密做账 合法避税32国税发【2004】第082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 号)规定,纳税人的成本计算方法、间接成本分配方法、 存货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确需改变的, 应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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