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规模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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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农业规模化经营加强农业规模化经营 促进农业第二次飞跃促进农业第二次飞跃 九三学社开封市委员会 始于 1978 年的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 粮食产量的大幅度提高,丰富了农产品市场,实现了人民群众生活由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 的巨大转变,成为农业的第一次飞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制度改革所带来的增量效 应已逐渐减弱。针对农业比较效益降低,农民增收缓慢和农产品质量档次跟不上老百姓消 费水平提高的矛盾,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促进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实现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和生产经营信息化,将大 幅提升我市农产

2、品质量档次,有效增加农民收入,有力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应对全球经 济一体化的新形势。 一、我市农业规模化经营的主要形式 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现有耕地 591.5 万亩,农业人口 387.3 万。农业生产以种植业为主, 是我省小麦、棉花、花生、瓜菜等农产品的重要产区。目前,我市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形式 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农业规模化发展 我市现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64 家,他们以收购、加工和销售农产品为主,上联农产品 销售市场,下联千家万户的农业生产,带动了农业规模化生产。如金明食品有限公司在顺 河区东郊乡建立大葱生产基地,从宏太朗大葱的引种、生产技术指导,到产品的加工销售,

3、实行一条龙服务,带动了全乡 1000 多亩的大葱种植,实现亩收入 5000 多元。 (二)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 近年来,我市出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了当地农业的规模化经营。目前,我市经过 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近 300 个,入社农民 3.5 万多人,带动农户约 4.1 万户,为全市农户的 6%。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把一家一户的农民组织起来,进行专业化、 系列化、规模化的生产,以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如开封县半坡店乡常店村的长丰 豆角蔬菜专业合作社,实现品种、品牌、种植、销售四统一,2008 年合作社农户的收入比 2007 年增加了一倍。 (三)通过土地流转

4、推动农业的规模化经营 随着我市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悄然兴起。目前,全市土地 流转面积近 20 万亩,约占耕地面积的 3.55%。其中,转包转让 12.9 万亩,出租 2.6 万亩, 互换 1.9 万亩,其它形式(如代耕、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1.1 万亩。如开封市七彩 虹公司,租用尉氏县庄头乡庄头村农民 1000 亩土地,建立了供港蔬菜基地。部分出租土地 的村民在公司当上了产业工人。基地实行企业化管理、标准化生产,生产的无公害蔬菜, 比在当地蔬菜市场高出 510 倍的价格全部销往港澳。土地流转推动了农村土地适度规模 经营,改变了细碎化的土地经营模式,细化了社会分工

5、,降低了劳动成本,提高了产品质 量,增加了经济效益。 二、我市农业规模化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人多地少的矛盾较为突出,加上农业规模化程度较低,各种社会服务不专业、不系 统、不完善、不到位,优势农产品没有形成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致使我市农产品质 量档次不高,价格偏低,农民增收困难,城乡差距日益扩大。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不强 我市的涉农龙头企业数量不多、生产规模不大、科技含量较低,多数为农产品初级加工 企业,对农户的带动能力不强。企业与农户之间缺乏沟通的桥梁,多数企业没有能力指导 农民生产出符合企业标准要求的农产品。而政府部门又缺少必要的服务和管理,致使一些本地企业

6、到外地购买农产品或企业收购不到符合进口国家或地区标准要求的农产品。既增 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也减少了我市的农产品出口数量,造成我市部分优势农产品的低价 销售。 (二)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 由于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起步阶段,一些领导和农民群众认识还不到位,仍习惯 于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方式,还没有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摆上议事日程。因此,我市农 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内部管理不规范,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发展速度 慢。 (三)土地流转缺乏有序引导 随着城镇化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步伐的加快,农村土地流转面积逐步扩大。但是,由 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不配套,造成土地流转信息服务体系、土地承

7、包经营管理体系、 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体系不够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尚未建立,绝大多数流转土地没有签订书 面合同或协议,而经过管理机关登记备案或签证的更少。据调查,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签订率仅为 3%。流转期限和双方当事人的权责多由双方口头约定,具有不规范性、短期 性和不稳定性,出现纠纷也只能私下解决。 (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薄弱 农业的规模化经营,需要强有力的社会化服务,以提供质量可靠的农业生产资料、先进 的农业生产技术、准确的市场信息和顺畅的农产品销售渠道。但是,由于目前我市农业社 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不完善,难以覆盖广大农村和农户,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多数农 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显得盲目被动,

8、只能靠传统习惯种植,靠传统技术管理,靠小贩上门 收购。 在生产领域,我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目前正处于旧的体制被打破、新的体制尚未形 成的转型阶段,农业科技服务呈现出供需失衡的状态。一方面,农民对农业科技服务的需 求强烈,并呈现出多元化、优质化等需求特点。另一方面,现有的农业科技人员队伍已不 能完全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表现在:一是科技人员少。发达国家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与农 业人口之比为 1:100,我国为 1:1200,我市为 1:3200;二是农业科技人员知识老化、 陈旧,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我市农民多为初中文化程度,科学种田水平不高,对 农业生产缺乏科学管理,滥施化肥、农药的现象较为

9、普遍,致使多数农产品科技含量低、 产品档次不高,甚至出现部分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现象。 在农产品销售领域,我市虽然有大型果蔬批发市场、粮食专业市场和遍布全市的集贸市 场,但是我市的农业市场体系建设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一是农产品交易手段落后,农 产品流通主要靠城乡集贸市场;二是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低,多以农民个体和部分 农村经纪人为主;三是农产品市场质量检测、物流配送、信息网络等服务跟不上,使得我 市一些优质农产品卖不上价,对外辐射能力差。 三、实施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对策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中国农业在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通过科技兴农和规模化经营, 将实现第二次飞跃。目前我市实行规模化经营的

10、条件已经具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 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政府要把“三农”问题作为重 中之重,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深化农村体制改革。 政府涉农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档次,促 进我市农业第二次飞跃。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服务水平 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税收、信贷、用地、用电等各项优惠政策, 逐步增加对农业产业化的财政资金投入。一要扶持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围绕我市优势农产品,引进一批经济实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并建立企业负责人 培训制度

11、,提高他们对现代企业的管理水平,逐步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二是各 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要主动上门为企业服务,根据企业需要,指导农民生产出符合企业质 量标准的农产品。要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订单农业; 三要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完善市场服务体系,鼓励超市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 期产销合作关系,推行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采取联合购销模式,通过购联网,把无公害 农产品销售到国内外。 (二)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一是要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颁布实施一年多, 我市基本上没有做过有效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何物,与政府部门有何关系,与农民

12、的 切身利益有何关联,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有何帮助,不仅农民糊涂,一些领导也不清楚。 因此,建议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二是要注重发挥乡村干部的作用。 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整治村,要先行一步,依托本村的特色产业或一村一品产业, 建立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进行标准化生产,达到所有产品一半以上由合作社统一销售, 为其他村树立样板。三是各级政府要在政策上、财力上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员的培训和工作指导,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 环境。 (三)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机制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3、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平稳健康发展。一是要在保持农 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 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认真清理、规范整理和永久管理好土地 承包档案资料,逐步实现土地承包档案管理信息化。二是要尽快构建承包服务体系,强化 管理、指导和服务。根据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和 2009 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建议市委、市 政府加大支持力度,强化市、县(区)农经站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职能,在市、县 (区)农经站基础上加挂“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牌子,并在乡镇一级设立土地信托服务 中转站,村一级由村委会具体向农民

14、提供土地信托服务。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 导服务体系建设步伐,突破土地使用权流转仅在有限区域内进行的制约,实行三级联网, 形成统一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从而形成了一个由下至上、网络化、多功能的管理体系 和中介服务体系。三是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降低农民依法维权门槛。尽快在各 县建立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同时由市农林局牵头,组建“开封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 员会”,负责对各县仲裁员进行培训,对各县仲裁工作进行指导,并在市农经站基础上建立 城区仲裁庭,直接负责对五区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实施行政仲裁,在现有土地承包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15、转管理办法 和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框架内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降低农民依法维权门槛和成本。 (四)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和社会化服务体系 市、县(区)级政府要加强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 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一是要加大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力度,创新推广方式。目前我市的专业合作社处于起步阶段,农业推广机构和人员应探索 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的利益连接方式,构建科技人员到户、良种良法到 田、技术要领到人的农业科技推广机制,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同时,切实搞 好农业技术人员和科技实用人才的培训。二是

16、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广大消费者用 上放心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不是市场监测出来的,而是种出来的。在建立健全优质农产品生产标准、质量监测和市场监管三大体系基础上,将监管关口前移。充分发挥农民专业 合作社的规模集成功能、技术传递功能、作业同步功能和信用培育功能,指导和监督农民 专业合作社社员生产出合格的无公害农产品,满足消费者的质量安全需求。三是要加快推 进农村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市有门户网站、县有网络平台、乡有信息服务站、村有信息 联络员,指导农业生产和农产品销售。在此基础上,政府部门还要积极为优质农产品销售 搭建宣传和运作平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实现我市农业第二次飞跃奠定良好的 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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