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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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嵩明嵩明县县新型新型农农村合作医村合作医疗疗工作工作一、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为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2005 年 4月,昆明市委、市政府在寻甸县组织召开了加快昆明市北部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现场办公会议,决定 2005 年在昆明市北部的东川、寻甸、禄劝、富民、嵩明 5 县区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时,昆明市委研究制定下发了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政府关于加快北部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昆发20058 号)文件,明确提出:“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按照实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由中央和省补一点、农民个人出一点的要求,在中央、省没有补助的情况下,由市财政筹资,按人均 20 元

2、的标准给予农民补助”。寻甸现场办公会议召开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提出我县要充分利用这一大好政策,全县迅速行动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各部门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一定要将新农合制度好事办好,好事办实,让新制度造福我县三十余万农业人口,维护农村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为将这一任务落到实处,从 2005 年 5 月起,县卫生局从系统内抽调三名工作人员,组成了嵩明县新农合工作筹备组,完成了基础数据测算、草拟实施方案、制作登记表册等各项准备工作,经过 5 个多月的筹备、宣传、发动、筹资和网络建设,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于 2005 年 11 月

3、 1 日如期启动减免报销。二、主要做法二、主要做法(一)、领导重视促落实为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调整充实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为主任,分管副书记、副县长、卫生局长为副主任,卫生、财政、农业、扶贫、宣传、乡镇等部门及参合农民代表为委员的嵩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委员会在县卫生局下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备启动工作。各乡镇也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同时成立了嵩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合作医疗基金筹集、审核、报销过

4、程的监督管理。(二)、结合实际订方案为科学制定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报销方案,我们开展了细致的基线调查,从嵩明县 2004 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数据;2002 年至 2004 年全县县内住院情况(含医保);2003 年至 2004 年医保住院情况;2004 年农村居民住院数、住院率、人均费率等四个方面进行认真系统的测算及分析论证,确定了制定实施方案所必需的一些基础数据。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的原则,根据昆明市新农合领发(2005)1 号文昆明市启动北部五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拟定了嵩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试行)(讨论稿),初步提出了符合我

5、县实际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及最高封顶限额等基本政策。初步拟定:我县的报销形式实行分段按比例报销,市、县、乡按 25%、30%、35%的比例设置,住院报销最高封顶线为 3500 元。方案拟定后,经县人民政府 2005 年 6 月24 日常务会议讨论修订,6 月 30 日报县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于 2005 年 7 月 7 日由县人民政府报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审定后,以嵩发200520 文下发执行。(三)、上下联动广动员2005 年 9 月 23 日,经过紧张的筹备,嵩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正式召开,县四班子主要领导及分管联系领导到会进行了指导,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县人民政府与各乡(

6、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嵩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目标责任书。为推进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出全县上下齐动的良好宣传氛围,县电视台在会议召开后利用一周的时间每晚两次反复滚动播出分管副县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作的宣传动员电视讲话,同时滚动播出新农合宣传口号,接下来又利用一周的时间滚动播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同时,县卫生局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还制作了八万册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农村卫生知识宣传读本,每户一册逐户分发至农户进行入户宣传,广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关政策、意见,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千家万户得保障进入筹资阶段后,各乡镇结

7、合实际情况,制订了切实可行的筹资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层层抓落实。一是与村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二是党委政府领导分片挂钩负责各村组,对筹资困难的村组深入村组现场办公,入户宣传;三是动员机关党员干部捐款资助部分低收入户入保;四是实施主要干部抵押金制度等。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普遍欢迎,筹资积极性较高,至筹资截止时间,我县七个乡镇参合群众达到286799 人,参合率为 93.15%,达到了预计目标。每名参合群众缴纳 10 元钱,全县共筹集合作医疗基金 2867990 元。为保证参合档案按期录入微机,各乡镇合管办不等不靠,充分动员一切力量,协调机关干部

8、、卫生院职工、学校教师等人员,加班加点,于 2005 年 11 月内按期完成了 286799名参合人员的基础档案录入工作。(五)、如期启动见成效2005 年 11 月 1 日,我县各定点医疗机构正式启动了新合医的减免报销工作, 截止 2006 年 12 月 31 日,全县 286799名参合群众中,住院报销人次 1.27 万人次,住院报销受益率为 4.43%,报销金额 517.7 万元;门诊减免人次 3.14 万人次,门诊减免受益率为 10.95%,减免金额 65.84 万元。门诊住院减免报销人次为 4.41 万人次,合计减免报销金额为:583.6 万元。(六)强化管理建系统为了降低管理成本、

9、提高服务质量和现代化管理水平,按照云南省卫生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统一要求,县财政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安排 20 万启动经费,卫生局为各乡镇合管办购置了微机、服务器、管理软件等软硬件设施,建设了县、乡联网的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合作医疗数据信息管理平台,通过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信息录入等工作的开展,我县的合作医疗管理系统于2006 年元月份正式投入试运行,参合患者减免报销实行网上报销,县、乡数据实现了实时共享,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七)热情服务严审核为体现便民利民的原则,建立了即付即补制度,即参合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出院当日直接由

10、各家医院设立的报销窗口进行初审后按比例将报销款垫付给患者,每月月底各报销窗口再向县合管办核准报销,减免报销做到了即付即补,最大限度地方便参合农民。为加强对各报销窗口的管理,县合管办统一制订下发了合作医疗监督审核制度、合作医疗财务管理制度、新农合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等三项制度,明确了县、乡合管办的工作职责,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为保证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的公平性、严肃性,每个月由县合管办对各报销窗口发生的每一笔报销费用逐一进行复审,一旦发现不合理的报销即给予扣除。同时,县合管办强化对县、乡定点医院的动态监管,定期不定期深入定点医疗机构,抽查各定点医院对参合患者检查、治疗、用药状况,督导其合理检查、合

11、理治疗、合理用药,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切实降低参合患者的医疗费用。为充分维护参合患者的知情权,县合管办按季度将基金运行情况及每一名参合患者发生的减免报销情况制作成公示表,粘贴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及村委会、村民小组,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做好农民的医疗保障工作,是新时期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保证农民获得最基本的医疗服务,解决农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能有序健康发展,利益于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广大人民群众

12、的积极参与。新农合开展两年以来,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农民群众积极踊跃参合,参合率连续两年保持在90%以上。2007 年度的筹资工作于 2006 年 12 月 24 日结束,全县共计 283177 人加入到了新农合的队伍,全县新农合保障覆盖面达到 91.88%,连续两年参合率保持在 90%以上,全县绝大部分群众享受到了新农合的保障,其中全县 39050 名特困户由市县两级民政资助 100%参合。2008 年度筹资宣传动员会于 2007 年 10 月 12 日在县人民政府召开后,各乡镇随即展开了宣传动员工作,农民群众积极踊跃参合,截止 2007 年11 月 30 日,全县参合率达到 96.19%以上

13、,远远超过了前两年的参合水平,这充分说明了农民群众对新农合制度的信任得到了提高。二是减免报销成效显著,参合群众受益面及受益水平逐步提高。结合 2006 年度我县的实际报销情况,经充分研究,我县于 2007 年上调了乡镇级卫生院的报销比例,增加了部分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扩大了用药目录范围。受此政策影响,加之随着参合群众对新农合政策的逐步了解,我县 2007年度上半年新农合基金利用率比 2006 年度同期有所升高,截止 2007 年 10 月 31 日,新农合门诊减免 18747 人次, 住院报销 10082 人次,门诊、住院合计减免 28829 人次,合计减免报销金额为 518.58 万元,参合

14、群众的受益面及受益水平得到提高。三是严格审核报销的每一分钱,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等部门的外部监督。为维护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的公平性、严肃性,县合管办建立健全了基金核销的“五查五核实”制度(查病人,核实是否“冒牌”;查病情,核实是否符合报销规定;查病历,核实有无“虚假”;查处方,核实用药是否规范;查清单,核实是否合标准)、报销金额张榜公示制度、参合患者回访制度、基金拨付“三定”制度(定专人拨付、定专用帐户、定专款专用)。同时,主动接受县人大、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的检查、审计。四是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切实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县合管办强化对县、乡定点医院的动态监管,定期不定期深入定点医疗机构,抽查

15、各定点医院对参合患者检查、治疗、用药状况,督导其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切实降低参合患者的医疗费用。五是结合实际调整政策,不断提高参合群众受益水平。2008 年起,我县被列为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经充分调查研究,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嵩明县 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嵩政通200710 号文件的规定,我县对 2008 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进行了调整,大幅度提高了参合群众报销比例、封顶线及分娩定补金额,对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特困户;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对象;持残疾证的残疾人三类人员及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等部分重、特大病患者实行“零起付”,起付线金额可纳入比例报销,给予相应的照顾。通过政策调整,明显提高了补助标准,参合群众的受益水平也得到明显的提高。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健康和利益,关系到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农村小康宏伟目标的实现,虽然这项新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但我们相信,在县委、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有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我们一定能克服困难、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制度办成一项政府强信誉,医院谋发展,农民得实惠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惠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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