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新校区综合实验楼局部装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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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北师范大学新校区西北师范大学新校区综合实验大楼幕墙与主体收口封堵装修工程施工综合实验大楼幕墙与主体收口封堵装修工程施工招招标标文文件件招标编号:XBSDXXQJS2012ZBWJ-01 项目名称:西北师范大学新校区综合实验大楼幕墙与主体收口封堵装修工程招 标 人:西北师范大学二二一二年二月一二年二月1目目 录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2第二章 合同条款11第三章 通用条款13第四章 专用条款28第五章 工程质量保修书36第六章 技术规范38第七章 投标书39第八章 报价表及工程预算43第九章 辅助资料表45 第十章 资格审查表49第十一章 评标办法.512第一章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一、前附表一、

2、前附表项 号条款号内 容 规 定11.1工程名称:西北师范大学新校区综合实验大楼幕墙与主体收口封堵装修 建设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新校区 工程概况:西北师范大学新校区综合实验大楼幕墙与主体收口封堵装修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程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法 质量标准:合 格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 2012 年 2 月 10 日,计划竣工时间 2012 年 3 月 20 日 招标范围:西北师范大学新校区综合实验大楼玻璃幕墙、干挂石材与主 结构墙体收口处封堵装修,面积约 2700 平方米(具体做法见 施工图) ,综合实验楼主楼 11、12 层三防板封堵约 100 平方 米21.2合同名称:西北师范大学新校区综

3、合实验大楼幕墙与主体收口封堵装 修工程施工合同32资金来源:自筹43.1投标人资质标准:主项资质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 (含贰级) 。 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资质:具备建筑工程类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二级项 目经理资格,并需有装饰工程施工经验;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技术职称。511.1投标有效期:60 天(日历天)612.1投标保证金:现金 2 万元,于 2012 年 2 月 7 日下午 2:305:30 交西北师 范大学新校区建设指挥部 207 室,过期不候。713.1投标预备会时间:2012 年 2 月 3 日下午 2:30 地 点: 西北师范大学新校区建设指挥部二楼会议室 内 容:领取施工

4、图纸、招标文件和踏勘施工现场。答疑会议在必要 时另行通知。 815.4投标文件递交至 单位名称:西北师范大学新校区建设指挥部 地 点:兰州市安宁区 588 号路北端西北师大新校区建设指挥部 207 室 联系人:王兰芳 联系电话:0931-7975577 投标文件的份数:商务标及技术标均为正本一份,副本三份916.1投标截止日期:2012 年 2 月 8 日上午 9:00 以前1018.1开标时间:2012 年 2 月 8 日上午 9:00(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 地 点:兰州市安宁区 588 号路北端西北师范大学新校区建设指挥部 二楼会议室31124.2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二、总二、总 则则1

5、、工程说明1.1 工程综合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一项和第二项及施工图。1.2 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资金来源自筹。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3.1 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人” )至少须满足前附表第 4 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3.2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同类工程的业绩。为确保工程质量,中标单位必须选派富有经验、技术过硬,认真负责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的施工队伍。施工期间未经建设单位

6、同意,不得调换投标文件中所报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否则视为违约,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赔偿经济损失。3.3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3.3.1 有关确立投标人的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证件) 。3.3.2 投标人在近 3 年完成同类工程的情况和现在履行的合同情况,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近 3 年承担过与招标工程同类的工程(以施工合同为准) 。3.3.3 按规定的格式提供拟派建造师或项

7、目经理、施工员、技术负责人简历及相关业绩资料。3.3.4 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3.3.5 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包括最近 2 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3.3.6 有关投标人目前和过去 2 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的资料。4、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三、招标文件三、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投标预备会会议记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通用条款第四章 专用条款第五章 工程质量保

8、修书第六章 技术规范第七章 投标书第八章 报价表及工程预算第九章 辅助资料表第十章 资格审查表第十一章 评标办法5.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及有关说明和图纸。如果投标人和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招标文件的解释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 2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澄清要求函后 2 天内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 ,答复将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7、招标文件的修改7.

9、1 在投标截止日 2 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7.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5四、投标报价说明四、投标报价说明8、投标报价8.1 投标价格8.1.1 本工程提供工程量及完整施工图一套。投标人应以提供的工程量及施工图为依据,按照国家、甘肃省建筑、装饰工程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单位、项目划分等计算工程量,参照甘肃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工程造价的规定自主确定投标报价。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机械费、人工费、材料费、间接费、措施费(含垂直运输费) 、利润、税金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

10、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取费类别由投标人依据国家规定及企业经营策略参照甘肃省三类工程自行确定(劳保基金不进入报价,但在中标后按中标企业取费资格证书中核定的取费标准另行计入) 。8.1.2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及合价。构成报价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另行计算,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工程量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8.2 投标价格采用方式:固定单价。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除国家、省建筑主管部门对人工、材料政策性调整、招标人提出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因素外,单价不再调整。8.3 投标货币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

11、采用人民币表示。五、投标文件的编制五、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10.1.1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6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10.1.2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报价汇总表;主要材料清单表。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a、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b、项目经理简历表;c、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12、d、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10.1.3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10.2 投标人必须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的格式扩展,但不得增加其他内容和栏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按本须知有关条款的规定可以选择。11、投标有效期11.1 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 16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前附表第 5 项所列的日历日内有效。11.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

13、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 12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使用。12、投标保证金12.1 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第 6 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12.2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支付。12.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2.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 5 天内退还(无息) 。712.5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协议后,予以退还(无息) 。12.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

14、2.6.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2.6.2 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13、投标预备会13.1 投标人派代表于前附表第 7 项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预备会。13.2 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和组织投标单位考察现场,了解情况。13.3 勘察现场13.3.1 投标人可能被邀请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3.3.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错误推

15、论和结论概不负责。13.4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 1 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13.5 会议记录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的副本,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投标预备会而产生的对本须知第 5.1 款中所列的投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人按照本须知第 7 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4.1 投标单位按本须知第 10 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 8 项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4.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14.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5.1 投标文件分两册装订: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为一册,技术部分为一册,两册应分别有一份正本,三份副本。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每份副8本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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