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环境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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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阳市盈德气体有限公司环境管理规定1 范围为了预防和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国家环保的法律法规,给员工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本规定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明确了公司污水处理、废气处理、固体废物处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管理要求,以确保公司在项目建设及生产管理过程中达到有效的环境保护、清洁生产的目的,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规定适用于安阳盈德气体有限公司各单位及外来各施工单位。2 引用的法规和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2、染防治法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3 术语与定义3.1 预防和控制污染:指采用防止、减少或控制污染的各种过程、惯例、材料或产品,可包括再循环处理、过程更改、控制机制、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等。3.2 污染物:污染物是指进入环境后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危害人类的物质。盈德气体主要产生的污染物有以下几种:3.2.1 废气:废气主要来源于原煤仓库和气化、净化等生产装置产生的烟尘、工艺废气及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NOX、H2S、SO2、CO 等。3.2.2

3、 废水:废水主要来源于气化、净化、渣水处理、合成、精制等生产装置及生活、化验污水等,主要污染物为 COD、BOD、NH3-N、石油类等3.2.3 固废:固废主要为废煤矸石、废催化剂、渣水废渣、生化污泥、生活垃圾等。3.2.4 噪声:噪声主要为压缩机、泵、空分、空压机以及火炬产生的噪声。3.3 环保事故隐患:指尚未直接造成环境污染的设备、操作等所存在的环保隐患。3.4 微小环保事故:指小量人为的或可避免的跑、冒、滴、漏现象,所辖区域环境卫生未达标等。3.5 一般环保事故:指造成清水沟、地面、空气等大面积污染的环保事故。3.6 较大环保事故:指因环境污染造成周边村民与公司产生矛盾纠纷,引起群体性影

4、响的环保事故。3.7 特大环保事故:指环境污染被省、市、县级环保部门通报,并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环保事故。4、职责4.1 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总负责人,负责批准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批准各项环保计划、环保措施的执行。4.2 公司安监部是公司“三废”处理、环境保护各项管理措施实施的监督检查部门,负责对“三废”治理和排放的监督管理。4.2.1 安监部具体负责公司日常环保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对环保隐患整改结果及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并做好环境隐患记录和管理台账;4.2.2 安监部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公司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等情况并整理数据,对

5、于各部门、车间、废水处理站的环保设施、不合理的废物堆放、废水和废气排放有义务监督检查,出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车间领导进行整改或者上报公司主管领导,避免环保事故的发生;4.2.3 负责监督公司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厂界噪声排放的达标情况,并按要求检查记录台账;4.2.4 负责对公司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检查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情况,有权提出限期整改或对不符合要求的影响环境行为进行处罚。掌握公司污染减排情况,并按要求记录检查台账和污染减排台账;4.2.5 负责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公司各部门、各车

6、间环境安全兼职人员进行培训考核;4.3 公司各车间、部门要认真贯彻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执行公司的环保管理制度。各车间要搞好日常生产、设备开停、检修前后的环境管理,严防因执行生产工艺、技术操作规程不严及停机清洗、排放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4.4 公司所有员工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都有保护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向各自的主管领导负责。5 管理内容与方法5.1 公司生产车间现场环境管理5.1.1 各生产车间必须保持本车间及周围的清水沟清洁无污染物; 5.1.2 各生产车间的物料必须按规定堆放在指定地点,杜绝液体原料桶露天堆放,搬运输送过程中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如果经环境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后发现不合格

7、的,要限期整改,并做出书面检查; 5.1.3 各车间必须严格控制用水量(特别是冲洗水用水量),以达到清洁生产的目的。各车间含有各种化工原料的工具(烘布、拖把等)应在指定的地点清洗,严格控制清洗用水量,车间地面做到无积水;5.1.4 在运输过程中小量跑、冒、滴、漏和洒落物料,做到先清扫,后用拖把擦净,使地面不留痕迹,严禁直接用水冲洗排入清水沟;5.1.5 公司各车间对机械检修维修产生的污油,不得乱排乱放,必须先收集存放后统一处理,洒漏地面的油污于完工后必须及时吸附清扫,统一处理;5.1.6 各车间所产生的工艺废水、冲洗废水、渣水废水必须全部进入公司污水管网,定期清理车间排水沟,避免因脏堵出现溢流

8、现象;5.1.7 各车间应编制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发现设备故障,或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进行维修处理,避免维修不及时造成的大量泄漏,引起环境污染事故。5.1.8 各车间在开、停或检维修设备设施时,应编制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对于可能出现环境污染事故的检维修项目,需要到安监部进行备案,并及时通知水处理、废气处理工作人员做好防范措施。5.1.9 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检修维修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噪声污染时, 生产技术部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使向周围环境排放的噪声符合排放标准。 5.1.10 设备检修期间,施工单位每天应清理检修现场,保持现场环境干净卫生,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5

9、.1.11 公司安监部对公司生产车间现场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现场环境管理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车间或部门限期整改,并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5.2 废水处理5.2.1 公司水处理车间具体负责废水处理站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并编制相应的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废水处理操作规程 ;5.2.2 水处理车间应确保废水处理系统安全可靠、正常有效运行,发挥技术特性,减少故障,确保系统高效率、长周期、安全经济运行,从而使废水达标排放;5.2.3 废水处理站操作人员应定期对污水池内的蓄水情况、设备的运转情况、现场卫生、环境事故应急池等方面进行检查,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较完善的利用应急措施;5.2.4

10、生产车间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车间排水沟的集水情况,如果工艺改进或其他原因,产生了新的废水,必须及时通知水处理车间,商讨解决的对策;5.2.5 实验室、化验室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液,特别是废溶剂必须倒入废液桶(禁止直接倒入水槽) ,然后送到水处理应急事故水池,进行处理;5.2.6 公司内化粪池、食堂洗菜,员工洗衣,浴室等生活废水全部接入环保站污水处理系统。食堂馊饭菜由后勤安排运走,食堂的馊饭菜不准储存过夜,每天清运,并对存放馊水桶处应及时清理和清洗,清洗废水应排入废水管路;5.2.7 废水处理站工作人员应根据废水处理操作规程操作,实时分析来水水质和处理水质,根据水质情况,适当调整运行工艺确保污水处

11、理总排水达标排放。5.3 废气处理5.3.1 废气主要来源于原煤仓和气化、净化等生产装置产生的工艺废气及锅炉烟气, 对生产废气的排放,各车间一定要做好吸收回收工作,按照环境管理目标、指标要求限期整治,对吸收回收设施未能正常运行或随便停止运行,或对回收液体达到浓度且不及时排放到指定地点的,对回收设施泄漏未及时修理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必须严肃处理。5.3.2 各车间废气吸收设施和废气处理系统必须正常运行,严格执行废气吸收系统操作规程 。5.3.3 各车间如果工艺改进或其他原因产生了新的废气,必须通知废气处理相关管理部门,商讨解决的对策。5.3.4 实验室、化验室各试剂瓶使用后必须及时加盖,避免气味

12、溢出,污染大气。5.3.5 各车间操作人员必须实施监测气化或气体吸收装置产生的废气,严格控制废气的排放,在生产过程中减少废气的产生量,对产生的废气要采取各种措施将其引到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严禁各种废气无组织排放。5.3.6 设备检维修部门对废气处理设施加强检修和维护管理,出现问题及时处理。5.3.7 工艺废气、尾气需要通过开工火炬、事故火炬燃烧排放的,应达到规定的大气综合排放标准。5.3.8 各车间非正常情况下的废气排放,应提前通知生产管理部门和安监部,不可预料的紧急情况下的废气排放,需在 30 分钟内电话通知生产管理部门和安监部。5.4 固体废物管理5.4.1 公司各部门在收集、贮存、

13、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5.4.2 各车间产生的不同种类的固体废弃物不得混放,固体废物放置见废物放置标识牌,各生产车间应注重减少各类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做到节能降耗、清洁生产。5.4.3 对于一般工业固废,生产车间有沉淀池的要对残渣进行有效的回收利用,对不能利用的,经沉淀或压滤后,将废渣运到指定的堆放点,由公司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处理,上清液或滤液或排至污水管。5.4.4 对于危险固废,由各部门收集后送至危险固废堆放场,由公司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送有环保资质的处理部门进行处理,安监部负责全过程监控。5.4.5 对各

14、部门清理的废纸、旧报纸及塑料类可回收部分在各部门内部进行分类,由行政部或后勤部收集、联系外卖。对不可回收的固体废物和垃圾由清洁工统一收集至垃圾场后,由后勤统一运至环卫所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5.4.5 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办公用纸(尽可能做到正反使用)及其他物品,以减少生活废弃物的产生量。5.4.6 后勤负责办公楼及厂区公共区域垃圾筒的生活废弃物的收集、分类。5.4.7 行政部对于废电池、废旧日光灯管、墨盒等应集中收集到指定位置处理。5.4.8 污水处理所产生的格栅浮渣、浮泥、剩余污泥送至污泥脱水装置进行脱水处理后储存或外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操作人员负责记录统计污泥产生量。安监部做好污泥处置台账。

15、5.4.9 原煤仓、煤浆制备、渣水处理所产生的废渣,经沉淀后集中做清运处理。清运量由相应车间做好记录。5.4.10 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干燥剂、废分子筛等固体废弃物送至公司指定地点进行处理。5.5 噪声管理 5.5.1 噪声污染防治,必须严格控制公司生产活动中使用生产设备时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5.5.2 各车间生产技术部门要控制生产装置的放空噪声和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在工艺装置锅炉、压力气体放空时,应选用适用于该种气体特性的放空消声器,并考虑排气口噪声扩散的指向性。5.5.3 对离厂界较近的高噪声源(如锅炉、加热炉、空压机等)应采取必要的综合治理措施。5.5.4 施工管理部门负责

16、控制施工作业噪声。在噪声敏感区域或员工生活区内施工,要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方案或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向周围环境排放的施工厂界噪声,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5.5.5 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 22 时至次日 6 时期间进行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当在作业前到生产技术部或工程管理部做好降低噪声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报安监部备案。 5.5.6 对人为产生的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公司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5.6.7 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噪声值和防治设施如有重大改变的,必须及时通知工程管理部门和安监部,并采取应有的防治措施。5.6 设备检修维修中的环境管理5.6.1 检维修人员在维修工作开展之前要准备一定的保护环境装置,如垫布、回丝、油桶、垃圾袋等。5.6.2 在拆卸设备之前要在维修场所铺放垫布或旧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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