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常见问题(2010年第4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常见问题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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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常见问题(增值税常见问题(20102010 年第年第 4 4 期期- -增值税专用发票常见问题之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常见问题之二) 作者:12366 发布时间:2010-03-17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他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他规定1.1. 一般纳税人企业在什么情况下不能领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企业在什么情况下不能领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 号)第八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

2、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上列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2)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3)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私自印制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借用他人专用发票;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开具专用发票;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领购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 IC 卡。2.2. 哪些情况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哪些情况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 号)第十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3.3. 一般纳税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作废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作废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同时满

4、足下列条件的按作废处理:(1)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4.4. 购货方企业在一定时间内从销货方手中购买货物累计达到了一定数量,销货方给购货方相应的价格购货方企业在一定时间内从销货方手中购买货物累计达到了一定数量,销货方给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如何开具专用发票?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如何开具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

5、061279 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5.5. 企业销售一批货物金额不大,但货物品种较多,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如何才能简化开具手续?企业销售一批货物金额不大,但货物品种较多,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如何才能简化开具手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57 号)规定:为了减少开具专用发票的工作量,降低专用发票的使用成本,销售货物品种

6、较多的,可以汇总开具专用发票。如果所售货物适用的税率不一致,应按不同税率分别汇总填开专用发票。汇总填开专用发票,可以不填写“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和“单价”栏。汇总填开专用发票,必须附有销售方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销货清单应填写购销双方的单位名称、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销售额,销货清单的汇总销售额应与专用发票“金额”栏的数字一致。购货方应索取销货清单一式两份,分别附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之后。6.6. 一般纳税人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以通过一般纳税人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以通过 ExcelExcel 表格自制表格自制“销售货物或者提

7、供应税劳务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单”提供给购货方吗?提供给购货方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 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因此企业自制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无效,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7.7. 对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当月领购的发票数量和开票限额税法有什么具体规定?对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当月领购的发票数量和开票限额税法有什么具体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

8、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小型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约谈和实地核查的情况对其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一万元。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企业的实际年销售额和经营情况确定每次的专用发票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 25 份。8.8.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当月领购的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当月领购的 2525 组专用发票不够用了,需要增购发票,还需要预缴税款吗?组专用发票不够用了,需要增购发票,还需要预缴税款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

9、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 号、62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若干增值税规范性文件引用法规规章条款依据的通知(国税发200910号)的规定:企业按次领购数量不能满足当月经营需要的,可以再次领购,但每次增购前必须依据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 3%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税款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增售专用发票。9.9.我听说: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我听说: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 20102010 年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延长了,不是年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延长了,不

10、是 9090 天了?天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 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 2010 年 1 月 1 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 180 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10.10.企业销售固定资产是否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销售固定资产是否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税2008170 号的规定,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的 2009 年 1 月 1 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

11、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并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可向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1.11.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销售货物给一般纳税人企业,对方想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那么销货方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销售货物给一般纳税人企业,对方想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那么销货方是否可以到税务局代开专用发票吗?代开的专用发票税率是多少?否可以到税务局代开专用发票吗?代开的专用发票税率是多少?根据国税发2004153 号文件的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提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可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销货方可以到主管税务部门申请代开专用发票,税率是3%。12.12.我企业将自产样品无偿赠送给其他企业使用,对方是一般纳税人企业还需要给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我企业将自产样品无偿赠送给其他企业使用,对方是一般纳税人企业还需要给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票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2 号)第三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将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如果受赠者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受赠者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Copyright ? 2005-2009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All Right Reserved天健网 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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