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争端仲裁程序透明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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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投资争端仲裁程序 透明度研究 从ICSID仲裁规则2006和 UNCITRAL仲裁规则2010修订谈起 1 12 2n贸发会议在2010 年关于“投资人与国家间解决争 议的最新发展动态”的报告中所述,“在已知的总 共357 起争议案中,225 起是向国际ICSID( ICSID)或在ICSID附设安排下提交的,91 起在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贸易法委员会)规 则下提交,19 起向斯德哥尔摩商会提交,8 起 由海牙常设仲n裁法院审理,5 起向国际商会提交,4 起是临时 专案。还有1 起案件是向开罗区域国际商事仲裁 中心提交的。4 起案件适用的规则迄今不详。”3 3简介n一、仲裁规则的修订

2、:ICSID仲裁规则2006与UNCITRAL仲裁规则(2010修订)n二、仲裁实践的变化:始于Methanex案的透度 n三、国际投资条约的发展:新增透明度条款 n四、国际投资争端仲裁中的非争端缔约方:国家 4 4n一、仲裁规则的修订:ICSID仲裁规则2006与UNCITRAL仲裁规则(2010修订) 5 5(一)ICSID仲裁规则2006增进透明度的措施 n1可能公开的庭审 :第32(2)条n“2. 除非其中一方反对,仲裁庭经与秘书长 协商后,可在作出适当后勤安排的情况下 ,在当事方、其代理人、顾问和律师、证 人和专家鉴定人作证之外,允许其他人出 席或旁听所有或部分庭审。对这种情况, 仲

3、裁庭应制定保护专利信息或非公开信息 的程序。”6 62法庭之友意见提交nICSID规则2006第37条明确规定,仲 裁庭有权允许非争端当事方就争端范围内 事项提交书面意见。 7 7n仲裁庭在决定是否允许非争端当事方提交书面意 见之前必须与当事方磋商,但当事方没有否决权 ,仲裁庭将考虑以下因素作出决定:n(1)非争端当事方提交的书面意见提供了某些与 争端当事方不同的观点,特殊的知识或看法,将 协助仲裁庭决定与仲裁有关的事实或法律问题;n(2)非争端当事方的书面意见是属于争端范围内 的事项;n(3)非争端当事方在仲裁中有实质性利害关系。8 83裁决有条件公开nICSID行政和财务条例第22 条规定

4、:n“1. 秘书长应适当公布关于中心运作的信息,包 括登记所有调解或仲裁申n请,并在适当时指明每个程序终结的日期和方法 。2. 如果程序的双方都同n意公布:(a)调解委员会的报告;(b)仲裁裁决书 ;或(c)仲裁程序审理过程记n录和其他记录,秘书长应安排以适当的形式加以 公布,以便推动投资方面n的国际法发展。”9 9nICSID行政和财务条例第22(1)条所述 的公布是公布在ICSID的网站上。n虽然不清楚是否允许当事方自行披露程序 文件,但对中心和仲裁员有明确的管辖规 则。ICSID公约第48(5)条规定:n“5. 未经当事各方同意,中心不得公布裁决 书。”1010n这项禁令在ICSID仲裁

5、规则第48(4)条 中作了重复规定,并以仲裁员必须根据 ICSID仲裁规则第6(2)条作出声明的形 式而延伸到ICSID仲裁员。n但是,第48(4)条(2006 年修订)第二部 分则规定,即使未经当事各方同意,“中心 应迅速在其公布的材料中包括仲裁庭 法律推理的节选。”1111透明度方面的工作应争取实现五个 目标n(1)使公众得知投资人与国家之间的仲裁已经开始 ;n(2)允许第三方向仲裁庭提交陈述,但此类陈述应 该对仲裁有所帮助,与仲裁事宜有关;n(3)允许公开审理;n(4)将仲裁庭的裁定和裁决公之于众;n(5)维护仲裁庭酌情允许进行不公开仲裁和限制获 得某些文件或其部分内容的现有权力,在必要

6、时 保护商业机密信息和(或)特许信息及根据争端 当事国国内法律不得加以披露的其他信息1212(二)UNCITRA仲裁规则(2010修订 ):增进透明度暂缓进行 n1开庭秘密进行 n1976 年版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第 25 条第(4)款和(2010 年修订的)贸 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第28 条第(3)款规 定:“除非各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庭审不公 开进行。”。13132裁决有条件公开n1976 年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第32 条第 (5)款规定:n“裁决需经当事双方同意才可以公布。”n(2010 年修订的)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第34 条第(5)款则规定如下:n“5. 裁决可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予以公布

7、,为了保 护或实施一项法定权利,或者涉及法院或其他主 管机关法律程序的,也可在法定义务要求一方当 事人披露的情况下和限度内予以公布。”1414n3第17条(2010修订)(原第15条):仲裁庭的剩余权力 1515二、仲裁实践的变化 :始于Methanex案的透明度1616(一) Methanex v. USA案:增进透明度第一案1717(二) NAFTA自由贸易委员会关于非争端当事方参与的声明 n1对法庭之友意见的形式要求 n2仲裁庭的自由裁量权 1818n(三)Chemtura Corporation v. Canada: 有限的透明度1919三、国际投资条约的发展 : 新增透明度条款 2020n(一)美国:FTAs投资规则和BIT范本(2004)的规定2121n(二)COMESA共同投资区域投资条约 2222四、国际投资争端仲裁中的非争端缔约方:国家 2323n一、关于条约解释向仲裁庭提交书面意见的权利;n二、获取仲裁相关文件的权利。 2424n(一)非争端缔约方参与仲裁的任意性导 致程序阻滞 n(二)非争端缔约方参与仲裁的权利应当有所规制 n(三)非争端缔约方参与的权利与投资者利益保护之间的利益平衡 2525结 语 2626谢 谢!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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