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制度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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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法律制度之案例分析 陈楷是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欠姚倩薇个人债 务7万元,姚倩薇在交易中又欠合伙企业7万元。后合伙 企业解散。清算中,姚倩薇要求以其对陈楷的债权抵销 其所欠合伙企业的债务,各合伙人对姚倩薇这一要求产 生了分歧。下列哪种看法是正确的: A、陈楷的债务如同合伙企业债务,倩薇可以抵销其对合 伙企业的债务 B、陈楷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倩薇不得以个人债权抵销 其对合伙企业债务 C、若陈楷可从合伙企业分得7万元以上的财产,则倩薇 可以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D、倩薇可以抵销其债务,但陈楷应分得的财产不足7万 元时,应就差额部分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人李加薪因个人炒股,欠债

2、15万元,鉴于李 加薪在合伙企业中有价值15万元的设备出资,所 以李加薪的债权人提出如下几种解决方案。其中 那些是合法的: A、订立偿债计划,以李在合伙企业中应分得的收 益,逐年还清这笔债务 B、债权人直接取得李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债权人直接将该设备变卖后偿清全部债务 D、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李在合伙企业中的 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债务 郑智豪、蒋静远、江夏欣3人各出资5万元组成一 家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规定了对利润分配和亏 损分担办法:郑智豪分配或分担五分之三后,蒋 静远、江夏欣各自分配或分担1/5,争议由合伙 人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允许向仲裁机构申 请仲裁解决,也不允许通过诉讼解

3、决。该合伙企 业的负责人是郑智豪,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合 伙企业经营汽车配件生产、销售,经营期限为2 年,名称叫发财汽车配件厂。 问题: 1、蒋静远、江夏欣在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中拥 有什么权利? 2、郑智豪在担当合伙企业负责人期间,能否与 韦汉森再合作建一个经营配件的门市部,门市的 货卖给发财汽车配件厂?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按照个人独资企 业法的规定,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 的债务是否承担责任? A、仍应承担责任 B、不再承担责任 C、仍应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 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D、仍应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2年内未向债 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1、某有限合伙

4、企业吸收陈锡康为该企业的 有限合伙人。对陈锡康入伙前该有限合伙企 业既有的债务,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 业法规定的是( )。 A、陈锡康不承担责任B、陈锡康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C、陈锡康以其实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D、陈锡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普通合伙企业中,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外,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 )同意 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A、半数以上合伙人B、全体合伙人C、2/3以上多数合伙人D、合伙事务执行人 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限合伙人当然退 伙的情形是( )。 A、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B、有限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C、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 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

5、行D、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 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覃雪云因不懂经营,被别人骗走合伙企业 中的一大笔资金,使该企业陷入困境。经其他 合伙人研究一致同意,决定将覃雪云除名,覃 雪云以自己并非故意为由,对除名决定有异议 ,覃雪云可以采取下列哪种方式解决? A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 向人民法院起诉 C 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D 向其他合伙人抗议陈达文、李超、吕洁雅、莫诗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商品流通的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了以下事项: (1)陈达文以现金5万元出资,李超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 资,吕洁雅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另外以商标权

6、作价5 万元出资,莫诗瑜以现金10万元出资; (2)莫诗瑜为普通合伙人,陈达文、李超、吕洁雅均为 有限合伙人; (3)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4)合伙企业的事务由吕洁雅、莫诗瑜执行,陈达文、 李超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5)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的,不 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6)合伙企业名称为“稳信物流合伙企业”。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 : (1)合伙人吕洁雅以劳务作价出资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陈达文、李超、吕洁雅、莫诗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伙企业法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商品流通的有 限合伙企业。合

7、伙协议约定了以下事项: (1)陈达文以现金5万元出资,李超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 资,吕洁雅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另外以商标权作价5 万元出资,莫诗瑜以现金10万元出资; (2)莫诗瑜为普通合伙人,陈达文、李超、吕洁雅均为 有限合伙人; (3)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4)合伙企业的事务由吕洁雅、莫诗瑜执行,陈达文、 李超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5)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的,不 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6)合伙企业名称为“稳信物流合伙企业”。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 : (2)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方式是否符合规定?陈达

8、文、李超、吕洁雅、莫诗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伙企业法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商品流通的有 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了以下事项: (1)陈达文以现金5万元出资,李超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 资,吕洁雅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另外以商标权作价5 万元出资,莫诗瑜以现金10万元出资; (2)莫诗瑜为普通合伙人,陈达文、李超、吕洁雅均为 有限合伙人; (3)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4)合伙企业的事务由吕洁雅、莫诗瑜执行,陈达文、 李超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5)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的,不 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6)合伙企业名称为“稳信物流合伙

9、企业”。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 : (3)关于合伙人转让出资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陈达文、李超、吕洁雅、莫诗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伙企业法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商品流通的有 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了以下事项: (1)陈达文以现金5万元出资,李超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 资,吕洁雅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另外以商标权作价5 万元出资,莫诗瑜以现金10万元出资; (2)莫诗瑜为普通合伙人,陈达文、李超、吕洁雅均为 有限合伙人; (3)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4)合伙企业的事务由吕洁雅、莫诗瑜执行,陈达文、 李超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10、; (5)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的,不 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6)合伙企业名称为“稳信物流合伙企业”。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 : (4)合伙企业名称是否符合规定?陈达文、李超、吕洁雅、莫诗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伙企业法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商品流通的有 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了以下事项: (1)陈达文以现金5万元出资,李超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 资,吕洁雅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另外以商标权作价5 万元出资,莫诗瑜以现金10万元出资; (2)莫诗瑜为普通合伙人,陈达文、李超、吕洁雅均为 有限合伙人; (3)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4)合伙企业的事务由吕洁雅、莫诗瑜执行,陈达文、 李超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5)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的,不 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6)合伙企业名称为“稳信物流合伙企业”。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 : (5)各合伙人按照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的约定 是否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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