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资格考案例分析题库

上传人:ji****n 文档编号:45138517 上传时间:2018-06-15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4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执法资格考案例分析题库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执法资格考案例分析题库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执法资格考案例分析题库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执法资格考案例分析题库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执法资格考案例分析题库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执法资格考案例分析题库》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执法资格考案例分析题库(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案例分析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刑法、刑事刑法、刑事诉讼诉讼法部分法部分1、 、王某(女,38 岁)与张某关系不和,早有杀死张某的想法。某日,张某的女儿小张到王某开的药店买药为张某治病,王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小张。后王某后悔,第二天晚欲取回砒霜,而张某谎称药已服完。王某见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张某。几天后,张某因服用了王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某县刑警大队接到报案后,由民警赵某负责侦破此案。赵某接案后却向公安局提出了回避申请,理由是其和犯罪嫌疑人王某曾是高中同学,平时两家关系相处较好,故自己不宜再参加本案的侦查工作。问题一、王某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中止?说明理由。答:王某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

2、,因为,根据刑法规定,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王某既没有自动放弃犯罪,也没有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问题二、赵某提出的回避理由是否正确?为什么?答:王某提出的回避理由正确。因为在法定范围内的人员,如果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应当回避 。王某与犯罪嫌疑人李某是高中同学,平时两家关系较好,属于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回避情形。问题三、王某的回避依法应由谁作出决定?王某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能否停止其在本案中的侦查工作?答:依照规定,作为侦查人员的王某的回避,应当由其所在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在回

3、避决定作出前,王某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22、 、王强是某造纸厂老板,15 岁的女孩肖艳谎称自己已年满 18 周岁到王强的厂里上班,后被王强发现,将肖艳狠狠地挖苦了一顿后将其辞退。肖艳怀恨在心,为泄私愤,于某日深夜窜至造纸厂内,用打火机点燃厂内成品库内堆放的纸张,致使厂房、造纸设备、原料及成品纸和生活用品等财产被烧毁,王强的妻子和 8岁的儿子被烧成重伤,两个工人被烧死,还祸及相邻的另外一家造纸厂,共造成经济损失 500 余万元王强报案,在甲的儿子的指认下,肖艳很快就被公安机关抓获。本案被列为当年重特大刑事案件,由公安局长王亮亲自任专案组组长。肖艳到案后,对自己所犯罪行拒不交待,并提出王强的儿子

4、没有作证资格,公安机关不应当相信小孩子的证言。为了获取口供,办案人员将肖艳全身浇水湿透,然后将其拉到零下 30 摄氏度的室外挨冻,肖艳无法忍受,供出了自己实施犯罪的全过程。经鉴定,已造成肖艳伤残。在侦查阶段,肖艳聘请了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肖艳的律师发现负责侦办此案的专案组组长即公安局长王亮是王强的哥哥,遂提出回避的申请。问题一:肖艳涉嫌构成什么罪名,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请从犯罪构成方面结合本案对此罪名加以分析。答:肖艳涉嫌构成放火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 14 周岁的公民均可成为该罪主体。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

5、的人犯放火罪,依照规定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肖艳 15 岁,符合该罪主体条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放火行为会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肖艳为泄私愤而放火,希望造成危害后果。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3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该案造成不特定财产、人员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肖艳实施了放火危害公共安全行为。问题二:本案中王强的儿子(8 岁,智力正常)有无作证资格?为什么?答:办案中王强的儿子有作证资格。因为法律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只有生理上、精神

6、上有缺陷,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才不具有证人资格。王强的儿子虽然只有 8 岁,但是智力正常,目睹肖艳犯罪而指认,辨别能力、表达能力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问题三:为了获取口供,办案人员将肖艳全身浇水湿透,然后将其拉到零下30 摄氏度的室外挨冻,乙无法忍受,供出了自己实施犯罪的全过程。后经鉴定,乙被冻成伤残。办案人员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应当由哪个国家机关立案侦查?答:办案人员使用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构成刑讯逼供罪,应当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问题四:负责侦办此案的专案组组长王亮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其回避应当由谁决定?答:王亮应当回避,其是当事人的哥哥,是当事人近亲属,依照刑事诉

7、讼法规定,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应当回避。作为公安机关负责人,其回避应当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3、 、张三因手头拮据,便心生歹意,找到朋友李四,谎称做水产生意的王五欠自己万元钱不还,让李四一起“绑人追钱”,并承诺等“要”回万元钱就给李四万元作酬谢。李四满口答应。2010 年月日,张三、李四以谈生意为由将王4五骗至某宾馆,将其非法扣押。月日,张三、李四对王五以殴打、威胁等手段,逼其交付万元。直到月日中午,王五被逼无奈,打电话给出纳李某,让她从保险箱内取万元钱帮忙带到宾馆,称有生意要谈。张三让李四到宾馆大堂取钱,自己继续看管王五。等李四拿钱回到房间,发现张三已不在场,王五满脸是血

8、,倒在窗户前,已经死亡。见此情形,李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张三。事后查明,王五当时在逃跑过程中,被张三用木棒猛击头部后死亡。请根据上述案情,结合刑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问题 1、对于张三行为应当如何定性处理?答:抢劫罪。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当场将其财物劫走;绑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不排斥财物所有人)、经管人的亲属使用暴力、胁迫或麻醉手段,将其劫持,利用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迫使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交出一定的财物,换取被绑架人的人身安全,因

9、此财物不是当场取得,而是在以后的特定的时间、地点取得;不是由被绑架人直接交出财物,而是由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交出。抢劫罪要求被害人交出财物,绑架罪要求第三者交出财物。张三使用暴力要求王五交出财物,应当以抢劫罪认定,致人死亡作为结果加重犯不单独评价。问题 2、对于李四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处理?答: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问题 3、李四投案、协助公安机关抓获陈某的行为,是否属于自首立功情形?5李四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并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应当认定为自首和有重大立功表现。 问题 4、被抓获归案后,提出要求聘请

10、律师,办案民警认为必须提出具体人选才可以。后几经转折,聘请了律师章某。章某要求会见嫌疑人,民警以该案涉及命案,性质恶劣,案情重大,需要保密为由,不予安排会见。请评析民警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答: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办理案件的侦查机关,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向其所委托的人员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请求。犯罪嫌疑人仅提出聘请律师的要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推荐律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活动,保障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从事下列业务:(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二)会见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

11、人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4、 、甲(男,18 周岁)、乙(男,15 周岁零 11 个月)二人合谋入室行窃。某日二人来到某居民小区周某家中,正在室内翻找时,周某开门回家来,撞见二人,欲扭送二人至公安机关。甲持尖刀威胁周某,二人扭打起来,乙害怕躲在一旁。甲刺伤周某后与乙一起逃出,随后二人被群众扭送到公安局刑警队。侦查机关询问了被害人周某和目击群众,勘查了现场,查验了周某伤情,并对伤害情况作了法医鉴定,提取了作案用的螺丝刀和尖刀各一把。刑警王某、陈某分别单独对两疑犯进行讯问。王某在讯问甲时,甲提出口渴想喝水,王说你不交代就别想喝水,并让甲蹲在桌子底下限制其身体活动。甲终因6经不住口渴和长时间的蹲立,交

12、代了犯罪情况。在作讯问笔录时,王某记录了甲的文化程度为“文盲”,并按要求在笔录的末页让甲写上“以上笔录我看过,和我说的相符”字样并签名。问题一、甲的行为如何定性?请说明理由。答:抢劫罪。问题二、乙的行为如何定性?请说明理由。答:不构成犯罪,可以给予治安处罚。问题三、侦查机关对二犯罪嫌疑人依法可采取何种强制措施?答:对甲可以依法刑事拘留。对乙不应当采取强制措施。问题四、该案收集到的证据有哪些?其分别属于法定证据的哪一种?(请列举 6 种)答:勘验现场、检查伤情,取得勘验、检查笔录;周某陈述属于被害人陈述;目击群众证言属于证人证言;鉴定伤情取得鉴定结论;螺丝刀、尖刀属于物证。甲的供述属于犯罪嫌疑人

13、供述与辩解。问题五、请问刑警王某和陈某的做法有何错误?为什么?答:王某、陈某单独讯问犯罪嫌疑人违反法律规定;王某变相肉刑逼取口供,违反法律规定;王某对没有阅读能力的犯罪嫌疑人所作的讯问笔录,应当向其宣读,经核对后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或者捺指印,未作错误;未经犯罪嫌疑人核对笔录,让其签名违反规定;应当要求犯罪嫌疑人对笔录逐页签名或者捺指印,仅要求在笔录末页签名错误。问题六、如果甲在逃跑时恰好遇到巡逻的民警庄某,甲抢过一辆摩托车逃跑,庄某喝令甲停车,甲不听。庄某紧追不放,到镇里一个菜市场处,由于人群聚集,7甲停车欲逃,庄某拔出手枪向其连射两枪,一枪将甲击伤,一枪将买菜群众黄某击伤。请问:(1)民警庄某

14、使用武器是否合法?为什么?答、不合法,人群聚集(2)庄某使用武器后,应采取什么措施?答: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所属公安机关报告。5( (经侦经侦) )6(交警)(交警)7(禁毒)略(禁毒)略8、 、朱某(男,1994 年 1 月 10 日生)与许某(男,1995 年 5 月 15 日生)二人系辍学青年,平时游手好闲、不务正业。2011 年 5 月 15 日上午,朱某与许某碰面后,朱某提出:“今天是你的生日,不如我们去搞点钱,晚上给你搞个庆生会?”随即做出一个手指夹钱的动作。许某会意,但担心被抓。朱某称:“到时你去搞东西,搞到之后你就把东西交给我,要是被人发现了,我这一身的功夫不

15、是吃素的。 ”许某同意。朱某打电话给该市一收旧货的李某,称要偷点东西卖给他,让其帮助销售,李某同意。二人于当日下午来到甲市 A 区某电玩城。许某趁人多之机,将正在玩游戏的王某口袋内的一个苹果手机偷走(后经鉴定价值 3000 元),并迅速交给朱某。得手后二人正欲离开时,王某发现手机被偷,于是紧追朱某、许某。朱某、许某二人跑至该市 B 区时,发现甩不掉王某,又害怕被抓,朱某、许某随手各捡起一砖块,猛砸王某面部、背部数下,王某倒地后(后经鉴定为轻伤)后,朱某、许某二人离开,将手机卖给李某,得款 2000 元。问题:1、朱某、许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请说明原因。答:朱某抢劫罪,许某不构成犯罪。问题 2

16、、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请说明原因。答:盗窃罪。8王某受伤后挣扎着来到甲市 B 区某派出所报案,值班民警姜某听了王某的陈述后称:“这个案子我们所没有管辖权,你应该到手机被偷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问题 3、值班民警姜某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王某来到甲市 A 区某派出所后,值班民警陈某听了王某的报案后,在工作笔记上作了简单的记录,并向所领导作了汇报后对王某说:“你这个案子我们所长已经决定立案侦查了,有情况我们会通知你的,你先回去吧。 ”问题 4、值班民警陈某的做法有何不妥?为什么?办案民警经调查发现,朱某曾于 2010 年 2 月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1 年 2 月 1 日执行完毕。问题 5、朱某是否构成累犯?为什么?许某得知朱某被抓后,在家中异常惊恐,不得已向其父亲说出了实情。其父劝许某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许某害怕坐牢不肯自首欲离家出走。其父遂找来邻居帮忙将许某捆绑住,将许某送到了甲市 A 区某派出所。经讯问,朱某、许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问题 6、许某是否构成自首?为什么?9、 、李某,男,45 岁,农民。李小,男,15 岁,李某之子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