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建房认购分配方案予以公示的公告(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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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对海航集团宝鸡地区员工集资建房认购 分配方案予以公示的公告宝鸡商业各部门、各门店、易食股份驻宝各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心灵工程”工作,帮助广大员工解决住房困难,在海航集团保障性住房政策号召下,宝鸡商业秉承海航集团“为社会做点事、为他人做点事”的企业文化理念,以员工全额集资的形式建设海航集团宝鸡地区员工集资建房项目,并面向宝鸡地区企业的员工销售。海航集团宝鸡地区员工集资建房认购分配方案经工会委员会审议讨论通过,并报海航集团审批同意。现将此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2 年 2 月 18 日2 月 24 日公示地点:宝鸡饭店一楼大厅如有疑问,请致电:0917-3246364(工会)0917-

2、3200352(合规室)特此公告宝商集团工会委员会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2海航集团宝鸡地区员工集资建房 认购分配 方案为体现海航集团“大众认同、大众参与、大众成就、大众分享”的企业理念,进一步落实“心灵工程”工作,使员工充分理解和感受集团对员工的关爱,帮助广大员工解决住房困难,在海航集团保障性住房政策号召下,宝鸡商业秉承海航集团“为社会做点事、为他人做点事”的企业文化理念,以员工全额集资的形式建设海航集团宝鸡地区员工集资建房项目。为做好住房认购分配工作,特制定宝鸡地区员工集资建房认购分配方案。一、基本概况 地理位置海航集团宝鸡地区员工集资建房项目位于宝鸡市区川陕路100 号,出行有 2、6、20、

3、 26 、48、39 路等公交线路,周边学校、医院、超市(宝桥小学、长岭中学、409 医院、家美佳超市)等商业配套设施齐全。 建筑规划该项目由宝商工会委托新苑房地产公司代为建设。总建筑面积 10.66 万,建设用地 28.25 亩,包括 5 栋 33 层住宅楼,分8 个单元,住宅总套数 1040 套。其中,16 单元,每层 4 户,层高 2.9m;7、8 两个单元底部两层为配套商用房,3 层至 33 层为住宅,每层 4 户,层高 2.9m。 配套设施3 每单元 2 部电梯、双向疏散楼梯;天然气入户,市政公网供暖,户内地辐式采暖。 小区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的地上、地下机动车停车位约500 余个,员工

4、可根据需求自行选购,收费标准将根据建设成本、运行成本而定。 该小区的绿化率为 40%,物业设施基本涵盖:视频监控、楼宇对讲、门禁等,人员出入、车辆出入等基本安保服务。 物业状况宝鸡地区员工集资建房项目建成使用后,物业管理将全面实行社会化管理。前期物业将与“南山明珠”小区现有住户共用(即由代建方委托该小区现有的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按法定程序选取物业服务单位并洽商物业管理费用及标准。目前,该小区现有物业管理费用为: 物业管理费:0.7 元/。 生活垃圾处置费:72 元/年。 电费:0.65 元/度。 水费:3.30 元/立方。 电梯费:20 元起收,2 层起步,

5、每层加收 1 元。 停车费:地下停车场大型车辆 100 元/月、4 元/次,小型车辆 90 元/月、3 元/次;地上停车场大型车辆 55 元/月、3 元/次,小型车辆 45 元/月、2 元/次。 房价4房屋单价暂定为 2315 元/(不含契税、房屋维修基金、房本工本费、交易测量费、数字电视初装费、天然气安装费、抵押登记+公告费等后期费用),且不分楼层、朝向、户型。房屋单价如遇政策性调整或不可抗力等造成建设成本增加,房屋价格则有相应提高的可能。 户型及面积(按 1040 套预估) 8、9、10 号楼(16 单元):共 792 套 1 层 24 套户型户型阳台建筑面积户型套数A 户三室二厅二卫单1

6、28.466 套B 户二室二厅二卫单105.876 套C 户二室二厅一卫单105.576 套D 户二室二厅一卫单100.626 套 2 层 24 套A 户三室二厅二卫单127.716 套B 户三室二厅二卫单126.296 套C 户二室二厅一卫单104.826 套D 户二室二厅一卫单106.066 套 3 层33 层 744 套A 户三室二厅二卫单127.71186 套B 户三室二厅二卫单128.87186 套C 户二室二厅一卫单104.82186 套D 户二室二厅一卫单106.06186 套 11 号楼(7 单元):共 124 套3 层33 层A 户三室二厅二卫单127.7131 套5B 户三

7、室二厅二卫单128.8731 套C 户二室二厅一卫单104.8231 套D 户二室二厅一卫单106.0631 套12 号楼(8 单元):共 124 套3 层33 层A 户三室二厅一卫双12431 套B 户三室二厅一卫双12431 套C 户二室二厅一卫单10831 套D 户二室二厅一卫单10831 套二、认购办法 认购方式及流程 认购方式此次海航集团宝鸡地区员工集资建房认购采用缴纳认购金(10000 元/每户)并递交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认购。 认购流程 员工缴纳认购金并提交认购申请 各单位对本单位员工认购资格进行初审 住房认购小组对员工认购资格进行复审并排名 公示评分及排名结果 对员工提出异议的

8、公示结果进行重新审核排名 再次公示符合认购条件员工的终审评分和排名结果 员工按积分排名顺序选房同时签订承诺书 员工缴纳首付款 员工认购的资格条件6员工申请认购宝鸡地区集资住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在海航集团连续工龄满 3 周年并在海航集团宝鸡地区各单位(包括宝鸡商业、易食股份宝鸡国贸大酒店/宝鸡饭店/辰济药业、原家乐华通店/宝光店/宝成店/百合店)连续工龄满 5 周年,同时属于集团宝鸡地区企业在岗的合同制员工。 本人及配偶未担任海航集团宝鸡商业管理团队成员职务,包括董事长、总裁、(常务)副总裁、财务总监、总裁助理。 从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9、201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不在岗时间(工伤、国家法定假、正常病休人员除外)未达到 24 个月。 已婚员工夫妻双方都在海航集团各单位在岗员工者,只能以一人名义申购。如发现双方都申购,将取消双方购房资格,并通报处分。 未婚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均为海航集团各单位在岗员工者,只能以一人名义申购(须满足第条款条件)。如发现多方都申购,将取消各方购房资格,并通报处分。 评分标准 工龄分 连续在海航集团工作每满 1 周年记 5 分,不足 1 周年不计算。(2006 年 3 月 24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即 5 周年 9 个月,按 5 周年计算)。 连续在原宝商集团、原宝鸡饭店、原辰济

10、药业、原国贸大酒店、原橡胶厂、原家乐四店工作每满 1 周年记 2 分,不足 17周年不计算。进入原以上企业前的非海航集团企业工龄不予计算(说明:此次住房分配主要倾向于为海航集团及原宝商集团做过贡献的员工,故从其他社会单位调入原以上企业前的工龄不予计算)。 自进入原宝商集团后,连续工作满 10 周年的另外增加5 分,满 20 周年的另外增加 10 分,满 30 周年的另外增加 15 分。注: 本条第(1)-(2)款分值分段计算,不重叠计算。 本条第(3)款自进入原宝商集团后,连续工作工龄按以下时点计算: 易食股份宝鸡饭店、辰济药业员工自原宝商集团正式托管或兼并之日起计算(辰济药业兼并时间是 20

11、01 年 11 月,宝鸡饭店托管时间是 2003 年 4 月)。 原橡胶厂员工至原宝商集团接管之日起计算(原橡胶厂接管时间是 1996 年 5 月)。 原家乐四店员工自宝鸡商业正式接管之日起计算(原家乐四店接管时间是 2010 年 1 月)。例:1. 张某,1980 年 6 月在某厂参加工作,1995 年 10 月调入原宝商集团; 李某,1980 年 6 月在宝鸡饭店参加工作,2003 年宝鸡饭店受宝商托管;序号姓名进入海航集团海航工龄分进入原宝商集团、原宝鸡饭店、原辰济原宝商集团、原宝鸡饭店、原辰济药业、原国贸大酒店、工龄加工龄分8时间药业、原国贸大酒店、原橡胶厂、原家乐四店时间原橡胶厂、原

12、家乐四店工作工龄分分合计1张某2006 年 3月5 年*5 分=25 分1995 年 10 月10 年*2 分=20 分1995.10-2005.105 分25 分+20 分+5 分=50 分2李某2006 年 3月5 年*5 分=25 分1980 年 6 月25 年*2 分=50 分1980.6-2006.6025 分+50 分=75 分 业绩分凡员工在海航集团工作期间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其工作业绩获得海航集团宝鸡地区各单位公司级年度先进个人(如年度先进个人、诚信敬业奖、业绩明星奖等)或市县级个人荣誉者(如优秀工作者、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等)奖励一次记分 5 分;获得海航集团

13、董事长基金个人奖或省部级个人荣誉者(如优秀工作者、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等)奖励一次记分 10 分;获得国家级个人荣誉者(如全国服务品牌、金牌店长、全国劳动模范等)奖励一次记分 15 分;员工在每一年度中获得两次(含)以上表彰的,只按最高级别奖励一次记分。奖励积分按年累加。备注:以上所有奖励需以发文文件为准,如属集体奖励,文件中须有被奖励人姓名。 学历(职称)分 员工最高学历为本科或有中级职称的增加 5 分; 员工最高学历为双学士、研究生(硕士)、博士(含)及以上学历或有高级职称的,增加 10 分。备注:学历(学位)须有国家承认的证书,包括电大、党校、9成教、自考等。 其他 员工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增

14、加 2 分,员工配偶、直系亲属为军队烈士的增加 3 分。 已婚员工(不含离异)增加 5 分,有效时间截止 2011 年12 月 31 日。 未婚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均为海航集团各单位在岗员工者,认购人员增加 5 分。 已婚员工及配偶均为海航集团各单位在岗员工者(即双职工),认购人员增加 5 分。 凡购买过海航集团宝鸡地区各单位原福利房(包括原宝商集团、原橡胶厂、原宝鸡饭店、原辰济药业等)的员工扣减 20分(以各单位原始购房名单为准)。 鉴于宝鸡商业对筹建宝鸡地区员工集资住房的贡献,宝鸡商业员工另外增加 8 分。 购买宝鸡地区集资住房的员工,今后将不能再次享受海航集团内部优惠购房待遇。 排名选房办法

15、 各单位收取本单位员工购房申请表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工会复审,复审排名后将进行为期 3 天的公示,同时根据公示意见进行终审。 终审资格通过人员按照积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积分相同的情况下,以劳动模范、双职工、学历(职称)、工龄10(按本文件中积分工龄)、已婚、年龄、军烈属人员、申购报名时间等为先后顺序。 员工按照积分排名次序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选房,也可委托其他人(须持有委托书)代为选房,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者,住房认购工作组将其购房资格按照排名顺序授予后一位员工。 员工认购排名的资格、积分次序不可转让、调换,但可放弃,住房认购工作组将其购房资格按照排名顺序授予后一位员工。 员工

16、在选房前,如因主动辞职、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企业终止或中止劳动合同关系,则认购资格自动作废,住房认购工作组将其选房资格按照排名顺序授予后一位员工。 员工按照积分排序选房后,在 15 日内与宝商工会签订正式购房合同。 员工在办理房产证前,如因主动辞职、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等,与企业终止或中止劳动合同关系,则须将房产资格退回,住房认购工作组退还其已付款项(不计利息)并将该房产按照排名顺序授予有认购资格但未进入选房积分排名的第一位员工。 员工认购、缴款、办理产权登记等一律采用实名制且不得更换。员工在选房之日签订承诺书,并在 3 年内不得转让,若有转让行为者,按照承诺书的约定予以严肃处理。 认购付款 缴纳认购金:每套房屋缴纳 10000 元。11 员工凭认购金缴款收据及认购申请表参与认购排名。若因排名原因未能参与选房者或员工本人自动放弃选房者,公司在选房结束后一周内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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