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宿州政法干警民法重点:物权的保护之请求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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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消除危险的相关问题,供大家参考。物权的保护,是指通过法律规定的方法和程序保障物权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制度。这是物权法律制度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权利是受国家法律保障的,具有不可侵犯的性质;侵犯他人的权利,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物权同其他权利一样,必须要有国家强制力保障其不受侵犯。请求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物权人虽然占有其物,但由于他人的非法行为,致使物权人无法充分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时,物权人可以请求侵害人排除妨碍,或者请求法院责令侵害人排除妨碍。这种保护方法可以体现为请求侵害人停止侵害行为,如停止往所有人的土地上排注污水;以侵害人的力量或资金排

3、除所造成的侵害,如令侵害人搬走搁置在所有人房屋门口的物品。物权人不但对于已经发生的妨碍可以请求排除,而且对于尚未发生但却有危险的妨碍也可以请求有关的当事人采取预防措施加以防止。例如,房屋有倾倒的危险,威胁邻居房屋的安全,邻人有权请求加固、支撑甚至拆除,这样可以预防可能造成的损失,进一步包括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物权人请求排除的妨碍所有权的行为应是违法行为,对于他人的合法行为产生的妨碍不能请求排除。例如,所有人对邻人依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在其土地上所为的行为,像通行、埋设管线等,虽然妨碍其所有权的行使,但所有人有容忍的义务, 不得请求排除之。物权人只有对于履行物权人与侵害人之间的合同义务无关的妨碍才可

4、以请求排除之。例如,房屋所有人甲与乙签订承揽合同,约定由乙修缮甲的房屋,但乙无故中途停止已经开始的修缮工作,因而妨碍甲居住房屋。这时甲只能根据承揽合同请求乙履行合同,而不能依其对于房屋的所有权提出排除妨碍的诉讼。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宿州中公教育地址:宿州市恒丰大厦 8 层西 C 室(市立医院旁) 电话:0557-3250688成功不是将来才有的,而是从决定往做的那一刻起,延续积累而成。中公政法干警考试网预祝广大考生在政法干警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推荐阅读:推荐阅读:2015 年国家公务员笔试辅导简章年国家公务员笔试辅导简章http:/ 年宿州政法干警笔试课程年宿州政法干警笔试课程 http:/ 2014 年宿州政法干警笔试课程(年宿州政法干警笔试课程(4680 不过全额退费)不过全额退费) http:/ http:/ 更多内容请查看:宿州市公务员考试网更多内容请查看:宿州市公务员考试网 http:/ 银行农信社方面:安徽中公金融人官网银行农信社方面:安徽中公金融人官网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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