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日普法知识——面对家庭暴力该怎么办

上传人:小** 文档编号:45055942 上传时间:2018-06-15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制宣传日普法知识——面对家庭暴力该怎么办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法制宣传日普法知识——面对家庭暴力该怎么办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法制宣传日普法知识——面对家庭暴力该怎么办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法制宣传日普法知识——面对家庭暴力该怎么办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法制宣传日普法知识——面对家庭暴力该怎么办》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制宣传日普法知识——面对家庭暴力该怎么办(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法制宣传日普法知识面对家庭暴力该 怎么办 妇女遭到家庭暴力,首先要求助于周围的各方面力量,如亲朋好友、 “110”报警中心、基层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组织、 妇联组织等,争取在事态还没有恶化的情况下,协调解决矛盾。如 果暴力情况严重,受暴人要注意收集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相 关鉴定中心的伤情鉴定结论、收集物证(如伤害工具等)、争取人证 (向熟人展示伤处等);如果暴力情况经常发生,那就要考虑以故意 伤害或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或离婚诉讼以防发生更加严重的 后果。具体如下:一、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 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 调

2、解。这是婚姻法第 43 条第 1 条第 1 款的规定,这是对家庭暴 力、虐待的受害人的一般救助方法。二、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家庭暴力通常伴随着拳脚、棍棒武力,如果不及时制止行为人的暴 力行为,对被害人有可能造成更大的伤害或者损失,甚至导致被害 人的重伤,死亡。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 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婚姻法第 43 条第 3 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 爱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搅动律规定予 以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 22 条的规定:“有下列 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

3、的,处 15 日以下拘留、 2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一)欧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二)非 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三)公然侮辱他人 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四)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 的;(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 生活的;(六)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 摧残身心健康的;(七)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根据婚姻法第 43 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受害人 要求依法处理的,公安机关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机关要求处 理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宣部、司法 部关于开展法

4、制宣传教育规划的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 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从 1986 年至 2000 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 年普法规划。15 年来,宪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 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 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各 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的能力逐步提高;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 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 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 法实施日 12 月 4 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5、 中共中央、国 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 12 月 4 日, 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 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 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全体 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 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 法权威。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 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

6、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 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体现了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的要求。 12 月 4 日为一年一度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弘扬法治精 神,推进依法治国”被确定为 2007 年这一宣传活动的主题。 从司法 部了解到,将 2007 年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确定为“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治国”,是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抓好“五五” 普法规划的落实,并通过宣传活动,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传播法律知 识,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观念、权利 义务相一致观念、公平正义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 治理念,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司

7、法部有关负责人说:“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入开展法 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弘扬法治精神,就是要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中,大力培育崇尚法治、 维护法治权威的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是新时期深入开展法制 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标和价值追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 重要思想基础。” 据了解,2001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四五” 普法规划将现行宪法颁布实施日即 12 月 4 日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 从 2006 年开始实施的“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好“124”全国法制宣 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2001 年以来,我国各地、

8、各部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每 年 11 月中旬至 12 月中旬,通过举办座谈会、书画展、网上论坛, 印发宣传资料,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制作播出专栏、 专版、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促进了社会和谐。目前,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正逐步成为我国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 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成为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法制宣传日广播稿(第十四周 12.4)(播放 背景音乐毕业歌)甲(沈):点击班队生活,感受校园精彩; 乙(宗):放飞童年梦想,打造阳光生活。合:七彩童 音。甲(沈)

9、:在这熟悉而又温暖的音乐声中,“七彩童音”广播 站又和您见面了。乙(宗):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是 12 月 4 日,星期四。甲:我是主持人:乙:我是主持人: 。今天 由我们两个给大家主持节目,希望大家能够喜欢。甲:本次节目的 主题是学法、懂法、做守法的小公民。甲:同学们,你们 知道每年 12 月 4 日是什么日子吗?乙:12 月 4 日是我国的法制宣 传日。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从 2001 年开始,今年已经是第八个法制宣 传日了。甲:是呀。我还可以告诉同学们,今年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主题是: “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乙:2008 年是“五五”普 法的第三年,又正逢我国改革开放 30

10、 周年,我们应该大力宣传宪法 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制 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甲:接下来,我们来听二个故事。 在今年开学时,同学都高高兴兴的背着书包上学了。但是五年级的 学生张华,却没去学校,在家里很不开心。原来爸爸不让他上 学,让他去打工赚钱。乙:张华只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属于未成 年人。根据未成人保护法,张华的爸爸已经触犯了法律。同学 们,我们都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都有学习的权利。任何人 都没有任何的理由剥夺我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张华去打工找工 作,属于童工,任何单位不得招用他,否则也触犯了法律。同学们 想一想,这时张华应该怎么做呢?张华

11、应该拿起未成年人保护法 来保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他可以用这部法律来教育爸爸,夺回自 己的学习机会。甲:还有一个故事:程浩是个非常活泼好动的男孩 子。今年读四年级了,可是他总是管不住自己,特别的调皮。为此 他爸爸经常地打他、骂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后,还把他关在房 间里不准他吃饭。乙: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人 有抚养教育的职责。程浩的爸爸应该以适当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 能以暴力去体罚他。更不能经常性地体罚,用不文明的语言去骂他。 程浩的爸爸没有尊重程浩的人格,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甲:刚才,我们在两个故事中都提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 年人指的是未满 18 周岁的青少年。简单点说

12、,未成年人保护法 是一部保护我们的法律。乙: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 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 用未年年人保护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甲:下面,我就和 同学们聊聊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内容。未成年人保 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 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 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 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

13、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 公德的不良行为。 乙:可是有些同学认为,讲法律就要讲纪律,可 是讲纪律就没有了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 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 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 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 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 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甲:是呀,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 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 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 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

14、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 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乙: 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 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 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学们 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甲:我们正担 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 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 中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 问题!乙: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 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

15、,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 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 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甲:同 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 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 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 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乙:老师们,同学们,短暂的时间很 快就过去了,愿我们的广播能带给您收获与启迪。乙:接下来的时 间请各位同学在班主任老师的带领下观看法制教育宣传短片。 主持人 (甲): 跟您说再见了。咱们下周同一时间再见。甲:再 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