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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做好 2012 年度青年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各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一年来,我院青年志愿者以“三下乡” 为 重点,广泛开展校内外的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实践中实现了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受到了普遍好评。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对在今年志愿服务及暑期“三下乡” 社会实践等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和评选条件今年我院活动表彰设“优秀志愿服务团队” 和“先进个人”,同时,面向各基层志愿者协会和注册志愿者设“ 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奖” 和“ 优秀志愿者 ”(含标兵)。1
2、“三下 乡 ”优秀志愿服 务团队:用以表彰在 “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有突出成绩的志愿服务队,活动的开展能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行动计划、有落实措施、有总结材料。2“三下 乡 ”社会实 践先进个人:用以表彰踊 跃参加学校或学部批准的“三下 乡” 社会 实践志愿服务队,有突出事迹的学生;或者 积极响应学校号召,独立进行社会调研等工作,有实践证明,调研报告优秀的学生,学生的操行评定等级在良好以上。奖励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 1%。3.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奖:用以表彰在志愿者工作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基层志愿者协会。要求机构制度健全,领导有力,2有稳定的注册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实践基地,积极组织并参加校
3、内外的各项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村村大学生行动”等志愿者招募工作中表现突出。4.优秀志愿者:用以表彰遵守黑龙江东方学院青年志愿者行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操行评定等级在良好以上,年志愿服务时间达到 50 小时(在院志愿者协会有备案)以上,积极参加总会和分会组织的志愿者行动两次以上且表现突出的注册志愿者,奖励比例不超过志愿者总数的 5%。同时,按照优秀志愿者总数 10%的比例,对积极组织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年服务时间超过 100 小时的注册志愿者授予“优 秀志愿者标兵” 称号。二、申报条件1.“暑期 三下乡优秀志愿服务团队”要求由各学部填写并上报推荐表,1000
4、字的工作总结及活动简报、图片、新闻媒体宣传材料及调查报告。“暑期 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要求由各学部填写并上报推荐表,实践证明和调研报告等。2.“志愿服务社会实 践活动优秀组织奖” 要求由各学部填写并上报2012 年度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奖申报表,1500 字以内的申报材料;“优 秀志愿者” 及标兵由院志愿者 协会、各学部志愿者组织填写 2012 年度优秀志愿者推荐表。三、评选程序1.在学校团委的领导下,由团委实践部负责,成立由校、学部志愿者协会负责人在内的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部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按照评选条件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32.请各学部于 11 月 23 日(周五)前将相关材料一并报校团委,逾期不报不予评选。附件:1.黑龙江东方学院 2012 年度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志愿服务团队推荐表。2.黑龙江东方学院 2012 年度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3.黑龙江东方学院 2012 年度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奖申报表。4.黑龙江东方学院 2012 年度优秀志愿者推荐表。共青团黑龙江东方学院委员会2012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