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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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一、支付结算业务概述一、概念、作用及种类一、概念、作用及种类 (一)概念: 支付结算亦称货币结算; 指单位、个人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 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 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 社会经济活动中各项资金清算的中介,重要中间 业务 按支付方式不同分为现金结算、票据转让、转账 结算。结算业务结算业务银银 行行 中中 间间 业业 务务票据结算:本票、汇票、支票等票据结算:本票、汇票、支票等非票据结算:汇兑、委托收款非票据结算:汇兑、委托收款 、托收承付、托收承付、银行卡等银行卡等其他中间业务其他中间业务信用证、信托、租赁、代理、咨询等信用证

2、、信托、租赁、代理、咨询等 现金结算:是收付款双方直接以现金进行 的收付。 票据转让:是以票据的给付表明债权债务 关系。 转账结算:是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单位 账户划转到收款单位账户的货币收付行为 。(二)作用 1、节约现金使用,稳定货币流通 2、加速资金周转,促进商品生产的发展和商品的流通 3、集中各单位闲散资金,稳定和扩大信贷资金的来源 (三)种类(三)种类1、按地域分:v同城结算:本票、支票v异地结算:银行汇票、汇兑、托收承付 2、按使用的结算工具分:票据结算和非票 据结算 票据结算:主要以“三票”(本票、汇票和支票 )作为支付媒介 非票据结算:以非票据的结算凭证作为结算工 具。二、结算

3、的原则和纪律二、结算的原则和纪律 (一)结算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 (二)结算纪律(二)结算纪律 1、办理结算的单位和个人:A、不准为逃避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 立账户转移资金;B、不准出租出借账户;C、不准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和空头汇票套取银行信用;D、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商品交易和 债权债务的票据;不准无理拒付。 2、银行的结算纪律 A、不准以任何理由压票、任意退票、截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 金; B、不准无理拒付应由银行支付的票据款项; C、不准受理无理拒付、自行拒付退票、不扣少扣滞纳金; D、不准违章签发、承兑、贴现

4、票据套取他行资金; E、不准在支付结算制度之外规定附加条件影响汇路畅通; F、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 G、不准拒绝受理、代理他行正常结算业务; H、不准为拉客户而放弃对单位违反结算纪律的制裁; I、不准超额占用联行资金。三、基本程序 第一步:受理业务,接受和审查凭证。 第二步:办理收付款单位之间资金的转移 。 第三步:转账后及时通知收、付款人。第二节第二节 票据结算业务的核算票据结算业务的核算一、票据基本知识一、票据基本知识 (一)基本概念(一)基本概念1、票据:是出票人无条件约定自己或委托第三人支付一定的金额,并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2、功能:结算、信用、流通3、票据行为:签发(出票)

5、、背书、承兑、保证 4、票据权利和责任:票据法5、种类: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二)票据使用的基本规定(二)票据使用的基本规定 1 1、票据签发与转让的基础、票据签发与转让的基础 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必须具有真实的 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 因税收、赠与、继承而无偿取得的票据不 受给付对价限制。 2 2、票据的、票据的背书转让背书转让背书:v背书是指票据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或者为了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与他人行使而在票据的背面或粘单上记载一定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v背书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非转让背书又分为委托背书和质押背书。 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与不

6、得背书转让票据的规 定: 除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用 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外,其他票据均 可以背书转让。 票据上载明“不得转让”字样的,后手再背书转让 的,出票人或原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 担保证责任; 被拒绝承兑、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 票据,不得背书转让,如果背书转让了,背书人 应当承担票据责任。背书必须规范:v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v 背书应当连续,即第一次背书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载明的收款人,前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为后一次背书的背书人,最后一次的持票人是最后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v 背书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

7、背书,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粘单并于第一次使用时在粘单处加盖骑缝章。 3 3、票据的保证、票据的保证票据保证: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票据债务的履行在票 据上所作的表示愿意与被保证人负相同责任的票 据行为 保证不得附有条件;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保证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 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行使对被保证人 及其他前手 的追索权。 4 4、票据签章、票据签章 v 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v 个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的签名或盖章。v 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签章应加盖银行的“

8、汇票”专用章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签名或盖章;v 银行本票加盖“银行本票”专用章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签名或盖章。v 支票的出票人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预留银行的签章。 5 5、票据的挂失、票据的挂失v可以挂失的票据: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失票人可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挂失支付。v其他票据丢失不得挂失支付。二二 、银行汇票业务的核算、银行汇票业务的核算(一)定义和特点:(一)定义和特点:1、定义v 出票银行签发,由其在见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 2、特点:票随人走;人到款到;兑

9、现性强余款自动退回 3、范围:主要用于异地结算,也可用于同城结算 4、对象: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5、银行资格:限于人行和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各商行办理。(二)银行汇票的有关规定(二)银行汇票的有关规定 1、提示付款期限为 1 个月2、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也可以用于支付现金,用于支 付现金的只限于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的汇票并在汇 票大写金额栏先填写“现金”二字再填写大写金额;3、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4、持票人提示付款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5、现金银行汇票不可转让;6、代理付款人是银行。(三)银行汇票的核算(三)银行汇票的核算 u核

10、算科目: 库存现金 吸收存款 联行往来科目 汇出汇款 应解汇款u业务核算:分为三个阶段 v出票行签发汇票(出票)v代理付款行支付汇票款(汇兑)v出票行结清汇票(结清)存入保证金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同地 区使用) 存放同业(异地使用)1、出票的核算 提交申请书三联, 银行经审核后办理转账。借:吸收存款申请人户(或现金)贷:汇出汇款 收取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四联贷:存入保证金 XX银行汇票款汇票第一联逐笔登 记“汇出汇款登记簿 ”2、兑付的核算 v代理付款行受理收款人或持票人在本行开有账户的银行汇票v根据持票人提交的进账单,按实际结算金额转账v如果持票人未在代理付款行开户,也应当按照实际结算金额转账

11、,先转入“应解汇款”科目,再按照原持票人的要求转账支付或支付现金,付款时从“应解汇款”科目支付。 借:借:联行往来科目联行往来科目 贷:吸收存款贷:吸收存款持票人户持票人户 若不在银行开户:若不在银行开户:应解汇款应解汇款(即不付息临时存款)(即不付息临时存款)借:存放中央银行 款项(同地区使用 ) 或:存放同业(异 地使用)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同地区使用) 或:存放同业(异地使用 )贷:其他应付款持 票人户通过交换系统转持票人 开户行 借:其他应付款持 票人户贷:存放中央银行款 项3、结清的核算v出票行收到代理付款行寄来联行借方报单,结清“汇出汇款”科目 没有剩余款没有剩余款 借:汇出汇

12、款借:汇出汇款 贷:联行往来科目贷:联行往来科目 有剩余款有剩余款将余款转入申请人账户将余款转入申请人账户 借:汇出汇款借:汇出汇款 贷:联行往来科目贷:联行往来科目 吸收存款吸收存款申请人户申请人户 (或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付款申请人户)申请人户)借:存入保证金银行汇 票款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同 地区使用) 或:存放同业(异地使用)借:存入保证金银 行汇票款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同地区使用) 或:存放同业(异地使用)吸收存款申请人 户 或: 其他应付款申请 人户销记“汇 出汇款 账”三三 、商业汇票的核算、商业汇票的核算(一)定义: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

13、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分为商业承兑与银行承兑。 (二)基本规定 P99 1、范围:必须是开户单位,同城、异地均可,最长期 限6个月 2、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 3、提示付款期限为10日,超过期限,持票人开户行不 予受理。4、商业汇票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5、商业汇票签发后,必须经过承兑。承兑是指承兑人同意按汇票载明的事项到期付款而在票据上所做文字记载或签章的票据行为。6、凡是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根据购销合同进行商品交易和清偿债权债务,均可以使用商业汇票。7、商业承兑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v 汇票到期时,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账户无款的情况下,处理手续不同。 8、付款方式:按期

14、付款,接到付款通知3 日内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承诺付款 无款支付: 未付票款通知书 拒绝付款:存在合法抗辨事由的可在接到 通知的次日起三日内提出拒绝付款证明交 给开户行 9、 商业汇票到期前可向银行申请贴现 (三)商业汇票的核算 1、商业承兑汇票的处理 付款人开户行收到汇票的处理 商业承兑汇票即将到期,持票人填写委托收款凭证提交 开户银行委托收取汇票款。 、付款人账户有足够资金付款v持票人开户行将委托收款凭证与汇票寄交付款人开户行 。v付款人开户行将款项从付款人账户付出,通过联行往来 划往持票人开户行。借:吸收存款付款人户 贷:联行往来科目 、付款人账户资金不足支付或无款支付,退票 应通过持票

15、人开户行通知持票人; 付款人拒绝支付的,根据“拒绝付款理由书”办理拒付。 付款人开户行将商业承兑汇票退回贷:存放中央 银行款项 (同 地区使用) 或:存放同业 (异地使用)持票人开户行收到划回票款和退回票据的 处理 、持票人开户行收到划回款项,转入持 票人账户。 借:联行往来科目 贷:吸收存款持票人户 、持票人开户行收到退回票据,退交持 票人。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同地区使用) 或:存放同业(异地使用)四四 、银行本票的核算、银行本票的核算 (一)定义:(一)定义:由由银行签发银行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支付确 定金额定金额给持票人的票据。给持票人的票据。定额本票(定额本票(10001000、50005000、1 1万、万、5 5万)和不定万)和不定 额银行本票额银行本票按能否支取现金分:现金银行本票和转账银行按能否支取现金分:现金银行本票和转账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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