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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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考核活动,确保实习律师考核的公平、公正,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 规则(试行) 、 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行业规范, 结合我市实际及近几年的实习律师考核经验,制定本指引。第二条【定义】本指引所称的实习律师考核是指:实习律师实习一年期满, 中山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律协” )受理该实习律师的考核申请后,市律协 实习律师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考委会” )考核小组对该实习律师所提交的书 面考核材料及对其所进行的面试考核。第三条【标准】本指引所称的考核标准是指:考委会考核小组对实习律 师进行书

2、面考核及面试考核时所遵循的基本标准。第二章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第四条【指导思想】实习律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规范实习律师的实习 活动,加强实习律师实习期满后的社会责任感,督促其践行律师职业操守,全 面提升其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我市律师队伍素质。第五条【目标要求】考核的目标要求是:以考核律师职业道德及执业纪 律为核心,以考核实习律师是否熟练掌握了律师业务基本技能,初步具备独立 执业能力为重点,全面核实实习律师是否规范执行有关的实习管理规定和完成 实习任务的情况。第三章第三章 组织考核组织考核第六条【考核组织实施及安排】考核工作由市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市 律

3、协秘书处具体安排考核工作。考委会是在市律协理事会领导下的对依法取得 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证书,申请在本市律师事务所实习的实习律师进行 考核的专门委员会。考委会工作遵循中山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考核委员会工 作规则的规定执行。第七条第七条【考委会组成考委会组成】考委会由若干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考委会由若干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 任委员一至二名,委员由市律协理事会决定产生。考委会由理事组、律管组、任委员一至二名,委员由市律协理事会决定产生。考委会由理事组、律管组、 资深律师组三组构成。理事组由市律协理事组成;律管组由市律协党总支委员资深律师组三组构成。理事组由市律协理事组成;律管

4、组由市律协党总支委员 与公律司鉴科人员组成;资深律师组由各律师所执业十年以上的律师自愿报名,与公律司鉴科人员组成;资深律师组由各律师所执业十年以上的律师自愿报名, 经市律协理事会审核通过并向全市律师公示后产生。经市律协理事会审核通过并向全市律师公示后产生。第八条第八条【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每次考核设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须有五名委员,每次考核设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须有五名委员, 由理事组、律管组及资深律师组委员代表共同组成,组长由该五名委员推举担由理事组、律管组及资深律师组委员代表共同组成,组长由该五名委员推举担 任。任。第九条【秘书处】市律协秘书处为每个考核小组配置一名工作人员,负 责面试考核现

5、场情况的文字记录、录像录像、录音及考核成绩汇总。第十条【考核回避】考核小组成员不得考核其本人指导或其所在律师事 务所的实习律师,如出现前述情形的,该考核小组成员应当回避。第四章第四章 考核流程和内容考核流程和内容第十一条【申请考核条件申请考核条件】实习律师在实习期间,须完成十个案件(诉实习律师在实习期间,须完成十个案件(诉 讼案件不少于三个)讼案件不少于三个) ,其中至少五个须与指导律师合办,方可向考委会申请考核。,其中至少五个须与指导律师合办,方可向考委会申请考核。第十二条【考核材料】实习律师实习期满后六个月内,应当向市律协申 请面试考核。申请面试考核应提交以下材料:(一) 中山市申请律师执

6、业证呈报表一式一份(二) 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三) 执业人员审核登记呈报表一式一份;(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一式 两份;(五)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六)每周由指导律师签名确认加意见的实习日志及一篇不少于 3000字的实习总结,社交礼仪的学习心得不少于1000字;(七)律师事务所为实习人员购买的实习期间连续的社会保险证明;(八)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原件;(九)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一份;(十)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在收到考核委的面试通知后,须于面试前一日向考委会提交三个完整的 案件档案资料(由考

7、委员在十个案件中随机抽取) 。第十三条【考核依据】 考核小组根据实习律师所提交的书面考核材料 以及其他材料,对实习律师进行综合面试考核。第十四条【书面考核内容】书面考核由考核小组组长主持,考核小组对 实习律师提交的书面考核材料进行审核。书面考核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本指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要求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二) 案件档案材料完整性,诉讼案件的卷宗一般应包括:1收案审批表; 2收费凭证;3委托代理合同;4法律风险告知书;5授权委托书;6事务所函;7 原告起诉书(检察院起诉书) ;8原告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9被告答辩状(辩护 词) ;10被告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11反诉状;12反诉答辩状

8、;13举证通知书; 14管辖权异议材料及裁定;15诉讼保全、证据保全、先行给付等申请书及法院裁定书;16鉴定申请材料及鉴定结论;17阅卷笔录;18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19承办律师代理意见;20集体讨论记录;21证据交换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 22庭审记录;23代理词;24判决书;25办案小结;26其他材料。非诉讼案件的非诉讼案件的 卷宗一般应包括卷宗一般应包括: : 1 1收案审批表;收案审批表;2 2收费凭证;收费凭证;3 3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合同;4 4相关法律文书;相关法律文书; 5 5律师工作记录;律师工作记录;6 6办案小结;办案小结;7 7其他材料。其他材料。第十五条【面试考

9、核内容】面试考核由考核小组组长主持,考核小组在核 实了实习律师身份后,考核小组组长宣布面试考核开始。面试考核应当包括以 下内容:(一)由实习律师作自我介绍,进行2-3分钟的个人展示(不得少于2分钟) 。观察实习律师面试考核时的仪态、仪表等。考核要点:考察实习律师的举止、 涵养以及语言叙述能力。考核要求:举止端庄、大方、自信、礼貌;语言表达简练、准确、流畅。(二)询问实习律师对律师定义的理解,对律师执业理想、职业道德、执 业纪律及道德与法律关系的理解。考核要点:考察实习律师的职业道德理念以及职业素养。考核要求:具有良好的律师职业道德观念,能自觉遵守律师执业基本规范, 有律师职业荣誉感,责任感。(

10、三)根据书面考核材料,询问实习律师的实务操作情况,包括案情情况、 分析处理、法律适用、结果得失等;并根据实习律师的具体实习情况,进行全 方位、多层面的律师专业知识发问,包括实体、诉讼、仲裁、非诉等。考核要点:考察实习律师的实习经历和对律师专业知识的掌握、理解和 运用。考核要求:了解律师执业的基本范围、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办理 案件的基本程序和基本技巧;甄别是否存在虚假实习的情况。(四)假设某些特定情形,询问实习律师遇到时的解决办法,在执业过程 中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如何维护律师的职业声誉等。考核要点:考察实习律师对法律事务的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应变 能力。考核要求:具有适应性、灵敏性、

11、创造性、个性稳定性,做到诚信、保密、 规范等。以上内容,除第(一)外,考核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择序进行,但不能缺 漏。第十六条【评分标准】每个实习律师的基础分为100分,其中书面考核占 30分,面试考核占70分。第十七条【书面材料考核评分标准】(一)档案的完整性10分;(二)实习日志及实习总结10分;(三)法律文书水平10分。第十八条【面试考核评分标准】(一)语言表达、仪表、仪态10分;(二)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20分,(三)律师实务30分;(四)沟通协调和应变能力10分。第十九条【考核及评分】考核时,考核小组五名五名成员均应对实习律师书面 考核进行打分,面试考核时考核小组五名五名成员均可对实习律

12、师进行发问,并根 据实习律师的应答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进行评分并填写实习律师面试考 核评分表 。第二十条【考核点评】考核结束时,考核小组组长应当对实习律师的面试 考核情况进行点评,客观地指出实习律师的优缺点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对实习 律师作出正确引导。第二十一条【考核评语】考核结束后,考核小组组长根据考核小组成员的 评议,在面试考核成绩单上给实习律师作出书面评语;考核小组的成员应 在实习律师面试考核成绩单上签字。第二十二条【考核合格成绩】书面考核及面试考核实行100分制评分标准。(一)考核小组五至七名成员的平均分达到或超过70分,实习律师考核方 为合格。(二)考核成绩平均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

13、由市律协做出考核不合格的决 定,其中60分(含60分)至70分延长三个月实习期,不需要重新考核。(三)考核成绩平均分为60分以下,延长六个月实习期,须重新考核,重 新考核按本细则规定执行;重新考核仍不合格的,其指导律师两年内不得再指其指导律师两年内不得再指 导其他实习律师(其正在指导的实习律师除外)导其他实习律师(其正在指导的实习律师除外) 。第五章第五章 附则附则第二十三条【附件】 实习律师书面考核及面试考核流程 、 实习律师书面考核及面试考核评分标 准 、 实习律师书面考核及面试考核评分表 、 实习律师书面考核及面试考核 评分汇总表为本指引附件。第二十四条【解释】本指引由中山市律师协会理事会解释。第二十五条【试行】本指引自公布之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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