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棚改项目实施政府购买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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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目 录 1、序言.(1) 2、北京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实施意见(京财经二2016770 号).(2) 3、国开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融资模式流程图及产品介绍.(11) 4、国开行政府购买服务贷款材料清单(参考文本) .(12) 5、农发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融资模式流程图及产品介绍.(15) 6、农发行政府购买服务贷款材料清单(参考文本) .(17) 7、部分贷款材料参考文本 7.1 区政府批准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的相关参考文本 7.1.1 关于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筹措资金相关事宜的请示 (区棚改购买服务主体报区政府).(20) 27.1.2 关于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

2、目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筹措资金有关事宜的批复 (区政府向区棚改购买服务主体出具).(22) 7.1.3 关于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政府购买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的函 (区政府向贷款银行出具).(23) 7.2 北京市(区)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区政府购买 主体与承接主体签订).(24) 7.3 借款申请书(借款企业向贷款银行出具) .(45) 7.4 关于将项目纳入2015-2017年全国棚户区1800万套改造计划的请示(区棚改主管部门报市住建委) .(46) 8、国家开发银行联系方式.(48) 9、农业发展银行联系方式.(48) 1序 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

3、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537 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 (财综 201611 号)精神,我市出台了北京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实施意见(京财经二2016770 号),并全面开展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 由于该项工作刚刚开展,涉及的工作流程和政策比较新,在今年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重大办、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两次培训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丰台、房山区的工作实践及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要求,我们编制了该手册, 梳理政府购买服务流程及相关政策、 请示、协议等,供大家参考。 由于时间仓促、编者水平有限,若有纰漏,请大家批评指

4、正。此外,我们将根据政策及贷款要求的变化,不断修订手册内容。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6 年 8 月 15 日 2北 京 市 财 政 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京财经二2016770 号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 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实施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 (国发正 2015)37 号)精神,做好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3加快推进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5、工作的意见 (京政发20166 号)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 (财综201611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是指按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以下简称政府购买服务) 的有关要求,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程序,公开透明、竞争择优选择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主体, 签署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五个统筹”的具体表现,是努力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展融资工作, 稳定融

6、资渠道。 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根据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情况,综合考虑本区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 (一)以区为主,全市统筹 (一)以区为主,全市统筹 各区人民政府应充分结合本区实际,积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市政府统筹全市重大的、公益性棚户区改造4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市、区两级政府共同配合做好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 (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各区人民政府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积极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可研分析、项目论证、调查摸底、资金需求等基础性工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科学合理把握项目开发节

7、奏,依法依规、分步实施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降低政府债务风险和资金压力。 (三)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三)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各区人民政府在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同时,要跟据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对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计划。 (四)公开透明,竞争择优 (四)公开透明,竞争择优 各区人民政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承接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社会力量,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二、工作内容 (一)购买服务范围 (一)购买服务范围 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

8、目应在我市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棚户区改造定向安置5房计划目录内,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范围严格限定在政府应当承担的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服务以及安置住房筹集、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不包括棚改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商品房以及经营性基础设施。 (二)购买服务主体 (二)购买服务主体 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原则上应为市、区人民政府。各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委托相关行政机构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代为实施购买服务工作。对经市政府批准的、由市级承担的全市重大公益性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所在地为城六区的,市政府委托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作为政府购买服务主体代为实施购买

9、服务工作;项目所在地为其他区的,市政府委托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政府购买服务主体代为实施购买服务工作。 (三)承接主体选择 (三)承接主体选择 承接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承接主体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 具备提供棚改服务所必需的设施、 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 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4 在参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竞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

10、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6具备相匹配的资产规模或融资能力。 7 法律、 法规规定以及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具体条件由购买主体根据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确定。 (四)购买服务程序 (四)购买服务程序 1 购买主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棚户区改造计划,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遴选等工作,合理确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制定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实施方案,明确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 资金需求、期限、实施方式、目标、绩效指标等。 购买主体就棚户区改造

11、服务资金需求征求同级财7政部门意见,财政部门综合考虑财政可承受能力,出具审核意见;购买主体将实施方案及财政部门意见上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后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开展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 2 购买主体应当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依法选择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承接主体;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购买主体可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磋商) 、单一来源采购等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本实施意见印发前已确定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可作为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承接主体。 3 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范围、金额、质量要求、服务期限、资

12、金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4 承接主体可依据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合同等向金融机构进行市场化融资,确保棚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5 承接主体应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合同履行义务, 按时完成棚户区改造, 保证服务质量。 6 承接主体应当对其承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实行专账核算,封闭管理,建立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台账,记录相关文件、工作计划方案、项目进展、资8金支付、工作汇报总结、重大活动和其他有关资料信息,接受和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管理 各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区实际,认真、扎实做好本区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

13、务的组织领导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改造任务推进棚户区改造具体工作,积极探索包括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多种投融资方式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使用及实现。财政部门应主动参与研究制定本区棚户区改造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在编制本区棚户区改造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时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市、区政府及所属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快审批工作,加强对各区推进的指导和协调,及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市区两级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加强预算管理 (二)加强预算管理 1 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及我市有关要求, 做好政府够买棚户区改造服务预算管理工作,及时开展本级财政购买棚户

14、区改造服务的承受能力评估工作,确保购买规模与本区财政支付能力相匹配。对于纳入9我市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棚户区改造定向安置房计划的项目,原则上应当落实资金来源,财政部门要配合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平衡方案制定等工作。各区预算安排有缺口, 确需举借地方政府债务弥补的,可在核定的债务限额内,通过市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给予支持。 2 各级财政部门、 购买主体应共同做好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年度预算和中长期财政预算编制工作。 3 财政部门要综合考虑本级棚户区改造计划和财政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安排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资金,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 4 区政府应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中的风险管理工作,认真探索建立风险预警防范机制,避免区域性风险发生。 (三)加强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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