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组委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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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中国国加加工工贸贸易易产产品品博博览览会会组组委委会会秘秘书书处处2012 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 招展方案招展方案一、展区分布2012 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以下简称 2012“加博会”)规模为 70000 平方米,3000 个标准展位,展馆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 3、4、5、6 号馆一层及 3号馆二层。展区初步规划如下:(一)3 号馆。一层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成果展示区、精品馆、家电电子区、文体玩具区、家居用品区、饰品礼品区六大展区;二层 B 区为采购洽谈区。(二)4 号馆。鞋帽区。(三)5 号馆。服装区。(四)6 号馆。食品饮品区。二、参

2、展行业及产品(一)参展行业。1、家电电子。大型家电、时尚影音、生活电器、厨房电器、个人护理小家电、健康电器、五金电器、电脑整机、电脑配件、外设产品、网络产品、办公打印、手机通讯、手机配件、摄影摄像、数码配件等。2、文体玩具。户外装备、健身器械、运动器材、运动护具、体育娱乐产品、遥控/电动玩具、毛绒布艺玩具、模型玩具、健身玩具、动漫玩具、益智玩具、积木拼插、DIY 玩具、2创意减压玩具等。3、家居用品。家纺产品、家具、灯具、厨房用品、生活日用品、清洁用品、浴室用品、陶瓷玻璃器皿、家装建材、布艺等。4、饰品礼品。艺术灯饰、水晶玻璃制品、琉璃制品、陶艺品、钟表、珠宝首饰、潮流女包、时尚男包、功能箱包

3、、火机烟具、礼品文具、收藏品、工艺摆件、创意礼品、婚庆用品等。5、鞋帽。正装鞋、商务鞋、运动鞋、休闲鞋、凉鞋/沙滩鞋、布鞋、拖鞋、靴子、童鞋、腰带、帽子、围巾、手套、领带等。6、服装。衬衫、T 恤、针织衫、外套、羽绒服、裙子、裤子、孕妇装、皮衣、西服、运动服、内衣、服装配饰等。7、食品饮品。休闲食品、地方特产、粮油调味、冲调食品、酒、营养产品、健康礼品、生鲜食品等。8、精品馆。工艺领先、技术领先、实用新型的产品;具有独特设计理念及实用价值的产品;获得国际或国家专利,在所在行业重要评选或活动中获奖的产品;具有创新设计理念的工业设计或概念性产品。(二)参展产品。所有展品均属上述参展八大行业,且须适

4、合连锁、超市、百货、批发、代理等业务的终端消费品。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产品禁止参展: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他有关出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3定的展品。2、涉及商标、专利、版权,但未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合同的展品。3、在外经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有不良记录且未经复检合格的产品。4、低俗类保健品、三无产品等。若在展会期间发现上述企业或产品,组委会有权勒令产品下架及企业撤展。三、参展企业资格及申请流程(一)参展企业的资格。参展企业以加工贸易企业为主体。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禁止参展:1、商务部向社会公告的违规违法企业,在公告

5、期内禁止参展。2、国家工商、海关、税务、质监、外汇、环保、药监、人社等部门通报的违规违法企业, 尚在处罚期限内的。3、被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侵权的企业。(二)参展企业申报的电子版资料。具体包括:1、企业加盖公章的加博会参展企业申请表(见附件 2) ,表中企业及产品简介字数各控制在 200 字以内,加盖公章后的申请表扫描成 PDF 文件(300dpi)及申请表 WORD 文档电子版同时上报。2、主要产品的照片(5 张) ,格式为 JPG,像素:800600。3、企业营业执照,格式为 PDF 文件,300dpi。4参展企业申请表可在 2012 加博会网站下载(http:/

6、。如需咨询,可联系展务组。工作联系人:李丽琼、刘穗和(电话:0769-85981609、85909019,传真:0769-85981696,电邮:)(三)申请流程。1、申请。所有参展企业须向企业所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递交申报的电子资料,经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上报组委会秘书处展务组审核。2、确认。通过审核的企业,秘书处展务组将发给企业展位确认表,企业凭确认表于会前办理有关布展手续。3、展前核对。布展时,参展企业凭秘书处核发的确认表进行报到,现场签署保证书(内容主要为不转让展位、不提前撤展及展示与预报内容相符的展品等) ,办理施工证及参展证等手续。四、精品馆产品征集(一)征集

7、范围。1、符合加博会展览范围。2、工艺领先、技术领先、实用新型。3、具有独特设计理念及实用价值。4、获得国际或国家专利或在行业重要评选活动中获奖。5、创新设计理念的工业设计或概念性产品。6、有较高艺术价值及能反映加博会主题的工艺品及赠品。(二)征集对象。51、参展企业。2、与参展企业合作开发产品的各研发机构及专业院校。3、商协会组织及中介机构。4、工业设计机构。(三)产品筛选程序。1、申报方式。(1)企业、科研机构、专业院校或商协会向所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商务部门申报。(2)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商务部门汇总,送展会秘书处展务组审核。2、申报资料。(1) 加博会精品馆产品申报表 。(2)产品文字

8、介绍资料,产品图片 3 张(格式为 JPG,像素:800600) 。(3)产品专利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4)其他说明产品创新性的证明文件复印件。3、筛选。组委会根据产品征集情况,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展品进行评选,对入选产品将由展务组发出“加博会入选精品馆通知书”。在评选过程,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相关企业及推荐单位提供产品实物。(四)展示方式。精品馆展区是本届展会优质产品的集中展示区。所有入选产品将在 2012“加博会”展区现场最显著位置设立的精品馆(规划约 400-500 平方米) ,以橱窗、现场解说、现场体验等多种方式展示。精品馆将由组委会统一特装布置,企业仅提供6产品及有关资料,不

9、需派员,不设展位(企业仍按行业分区设立展位,精品馆展品将会注明送展企业所在展位) 。(五)宣传推介。入选产品将通过在加博会官方网站、各种宣传资料、合作媒体等平台进行免费重点推广宣传。五、展位安排及参展费用(一)展位安排。展会安排 3000 个标准展位(标准展位配置见附表 1) 。每家企业原则上最多 6 个展位。(二)参展费用。1、参展展位费。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发展,本届博览会不收取参展企业展位费。2、展位特装费。展会提倡参会企业进行展位特装,特装费用由参展企业自行负责。3、其他费用。参展企业往返及在东莞的食宿行费用自理。东莞市政府将推荐部分限价酒店和宾馆,具体名称、地点、联系方式和价格另行通知

10、。六、组展工作要求(一)报名时间。1、参展报名截止时间。参展企业报名截止时间为 8 月 15日。请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将组织参展企业于 8 月 15 日前,汇总参展企业有关资料(附表 2) ,连同填写并加盖商务主管部门公章的汇总表(见附表 3) ,传真并电邮至组委会秘书处陈璐瑶、高蕾(电话:020-38819378、38819944,传真:020-38863582、38864181,电邮:、) 。72、筹备工作联系人。请于 7 月 27 日前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展、招商工作联系人(附表 4)报组委会秘书处陈璐瑶、高蕾(电话:020-38819378、38819944,传真:020-388

11、63582、38864181,电邮:、) 。3、各省出席展会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导率团参加 2012“加博会” ,于 8 月 10 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按附表 5 要求填写,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并加盖公章后报秘书处梅菁、杨巍(电话:020-38819379,传真:38804876:,电邮:、) 。(二)精品馆产品申报。请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于 8 月 5 日前收集、汇总企业精品馆产品申报表(见附表 6)及有关资料,通过邮寄或 E-MAIL 方式交到组委会展务组尹晓涛(电话:0769-85909011,传真:0769-85981889,电子邮箱:,邮寄地址:广东省东莞

12、市厚街镇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 12 号门三楼“加博会”秘书处展务组,邮编:523960) 。8 月 10 日前组委会将对推荐的精品进行评选、确认。(三)展务工作。1、严格参展企业及产品资格审查。为保证展会的效果,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与当地工商、海关、检疫检验等单位加强协作,对报名参展的外资企业及其产品做好资质和质量的审查工作。对不符合资格的企业,各省、自治区8和直辖市要予以剔除。对被评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的企业,要争取全部参展并申请特装展位。2、合理分配展位。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安排展位时,对大型且同意特装的企业可考虑分配 2-6 个展位,规模较小的企业原则上只安排 1

13、 个展位。对虚要展位,导致展位产品不足,造成展位浪费,影响展会效果的,组委会将给予通报批评。3、展位的审核与调整。秘书处展务组将对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上报的参展企业进行二次审核,剔除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占用过多资源而余出的展位,仍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重新发动其他企业参展;若无法落实新的合格参展企业的,展位由秘书处统筹调整。4、推荐精品馆产品。请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积极推荐精品馆产品,以便秘书处进行挑选、宣传。5、协助参展企业做好开拓内销市场的准备。做好以人民币报价等内销准备,以免出现现场洽谈无法开展的情况。请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通知企业做好配合工作。6、配合做好展会期间的现场核查及处理工作。展

14、会将成立现场展商核对小组,专责清查、监控、处理倒卖展位等问题。对倒卖展位和名称不符的展商、以及展示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展商,纳入“加博会”警示名单,不再邀请参加“加博会” 。请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通知企业严格遵守规定并做好配合工作。7、认真开展成交统计工作。按照展会总体安排,为了解展会成果,需开展展会成交统计工作。请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予以支持配合并做好相关准备,并于展会结束9当天(9 月 19 日)中午 12:00 时前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成交总成果,按附表 7 要求填写后报秘书处展会现场办公室(3 号馆序厅) 。七、注意事项(一)布展及展会安排。1、标准展位。展位规格为 3

15、m3m,每个标准展位内统一配三面围板,一张洽谈桌、两张椅、两盏射灯、一个15W/220V 电源插座、企业名称楣板一块、一个卫生篓。参展商可自备广告画面对展位进行简单布置。如需对产品进行陈列需自备(或租用)货架或陈列架等。2、光地展位。(1)光地不含任何设施,需自行请装修公司对展位进行设计及施工,另需缴纳装修押金、水电等费用。(2)参展商需详细阅读参展商手册 ,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展位装修施工图报展务组审核。(3)参展商需提前申请用电、展具租赁等。3、布撤展及展会安排。(1)特装布展。2012 年 9 月 12-14 日 8:30-18:00 时,9 月 15 日 8:30-12:00 时。(2)

16、标摊布展。2012 年 9 月 14 日 8:30-18:00 时,9月 15 日 8:30-12:00 时。(3)展出时间。2012 年 9 月 16-19 日 9:00-17:00 时。(4)撤展时间。2012 年 9 月 19 日 17:00-22:00 时,9月 20 日 9:00-17:00 时。(二)展馆交通。101、展馆位置。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 S256 省道与家具大道交汇处。2、公共交通。广州市汽车站、省汽车站、深圳火车站、珠三角主要城市汽车站均有专线大巴直达展会所在地厚街镇,到站后转乘出租车 10 分钟即可到达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3、机场、车站穿梭巴士。9 月 15-19 日,大会将安排免费穿梭车在广州机场、深圳机场、高铁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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