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基础研究计划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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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系人:汪先生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55-232709010755-23270901 手机:手机:1599964678615999646786 QQQQ:127325741112732574111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基础研究计划申请指南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基础研究计划申请指南一、审批内容一、审批内容紧跟科技发展趋势,围绕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的需求,开展以应用基础技术研发为主的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原创性、公益性技术的研发与探索,加强技术储备,培育人才和创新团队,孕育新兴产业,支撑和引领我市产业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本计划包括以下三类项目:(1)一般项目:支持科研人员开展自由探索与源头

2、创新的探索性研究,发现新人才,培育新思想;(2)重点项目: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和优势学科开展的研究,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围绕重大产业需求和重大学科前沿两类核心基础科学技术问题,加强关键科学技术问题的深入研究,实现若干重要方向的跨越发展。(3)杰出青年(以下简称杰青)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开展的研究,培养学术带头人。使其能够成为国家重点、重大基础研究计划的承担者,尽快步入国家级科技人才培养计划的行列。重点支持领域:一般项目包括所有自然科学领域;重点项目和杰青项目包括除互联网、生物、新能源领域之外的其他自然科学学科领域。二、设定依据二、设定依据(一)

3、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08 年 7 月 22 日(二)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4195 号(三)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4205 号(四)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发20061 号(五)印发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8200 号三、审批数量和方式三、审批数量和方式联系人:汪先生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55-232709010755-23270901 手机:手机:

4、1599964678615999646786 QQQQ:127325741112732574112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一般项目资助不超过 150 项,最高资助不超过 20 万元;重点项目资助不超过 50 个,最高资助不超过 150 万元;杰青项目不超过 8 个,最高资助不超过 100 万。审批方式: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四、审批条件四、审批条件(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深圳依法注册的以下单位:(1)大专院校、科研机构;(2)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及在本市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的单位;(3)国家、省

5、级企业重点实验室,以及医疗卫生系统的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4)其他开展基础研究工作的单位。(二)项目负责人必须实际主持和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工作,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其法定退休时间。(三)限项要求(杰青项目不参加限项统计):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总数合计限为 2 项,其他人员(含在站博士后)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 项;深圳杰青项目仅限获得 1 次资助。(四)项目的实施周期:杰青项目一般为 2 年,重点项目一般为 2-3 年。(五)杰青项目要求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40 岁(1971 年 4

6、 月 1 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具有承担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或者在国外研究机构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同行承认的创新性科技成果,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 9 个月以上。(六)特殊说明:1、医疗卫生系统的项目。医疗卫生系统的项目实行切块管理,由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负责(医疗卫生系统的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申请的项目除外)。2、已承担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到期验收但尚未验收、已组织验收但没有通过验收、或者在研项目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3、已主持过国家杰青或深圳市双百计划项目的科研人

7、员不得申请杰青项目。联系人:汪先生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55-232709010755-23270901 手机:手机:1599964678615999646786 QQQQ:1273257411127325741134、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一般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5、除特殊说明的以外,申请书中的起始年月一律填写 2012 年 1 月;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一律填写 201*年 12 月。6、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

8、材料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本项目的区别和联系。7、申请重点项目时,应根据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确定项目名称,注意凝练研究内容并明确研究方向。8、杰青项目重点考察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潜力,申请的项目名称应填写研究领域,而不是具体的研究课题名称。五、申请材料五、申请材料(一)登录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 http:/ 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非事业单位提供);(六)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非事业单位提供);(七)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验原件);(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九)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须提交由市民政局颁发的科技类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十)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十一)项目负责人的科研成果、学术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十二)在站博士后申报项目须提供全国博管委或有关省、市人事部门出具的进站文件和工作协议复印件(验原件)。以上材料一式三份,A4 纸正反面打印,连续编页码,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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