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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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辽源市委组织部辽源市人事局文件辽源市财政局辽人联发20076 号 关于印发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 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工作,加强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指导,在严格执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的前提下,引导事业单位规范内部分配行为,搞活内部分配。当前尤其要做好绩效工资分配形式的推广、总结工作。二、市直事业单位在深化用人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可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选择合适的内部分配形式,做好分配制度改革工作。事业单位在

2、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过程中,要认真听取本单位广大职工的合理化建议,严格履行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的审议程序。三、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树立大局意识,强化群众观念,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维护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要认真处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积极稳妥地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推向深入。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为在事业单位逐步建立与岗位责任、绩效挂钩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

3、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通知(吉政办发200532 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四个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正 2006)39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一、绩效工资实施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事业单位的特点和不同类型,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形式式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与活力,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二)基本原则1、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

4、方式并存的原则。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额度内,可以根据实际建立按岗定酬与按业绩定酬结合,以岗位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形式的内部分配办法。根据不同工作量,承担责任及风险,劳动复杂程度等情况确定岗位所占绩效工资额度的比例,拉开分配档次。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重点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2、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要打破平均主义,使职工的收入与本人的实际岗位、实际业绩、实际效益紧密联系。要妥善处理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各类人员之间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既要合理拉开差距,同时又要避免差距过大。本单位最高岗位和最低岗位、最高职务

5、和最低职务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差距不能超过 35 倍。3、坚持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允许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合理调整分配结构;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创造创新,并允许通过成果转化获得相应收入;允许事业单位在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效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项目完成人员和对产业化有贡献的人员。二、绩效工资的构成和分配办法(一)绩效工资的构成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取消现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在国家和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出台之前,绩效工资总量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暂按工作人员上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度、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即绩效工资标准表列数)核定;财政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暂按工作人

6、员上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度、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即绩效工资标准表列数)和原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 30的部分核定。(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是收入分配中活的部分。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1、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各部门要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依据考核结果核定所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事业单位,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不好、考核较差的事业单位,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总量。对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事业单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给予适当倾

7、斜。各事业单位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的具体实施方案,各事业单位在制定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时,要根据关于转发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辽人发(2006)28 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的量化和细化,要把工作实绩做为考核细则的重点。2、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应明确的几点:单位性质、编制数、在职职工实有人数、指导思想、分配的原则、分配的具体办法、明确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等各类人员的绩效工资所占比重、分配后实际使用的绩效工资总量、经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时间等。3、绩效工资众配

8、办法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自主分配。科学制定具体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1)计量绩效工资分配法。单位根据工作岗位性质和工作任务,确定各岗位工作人员劳动报酬,按比例拉开差距,明确绩效工资数额。计量绩效工资分配法可分为计工作量和计时间量两种办法。(2)层次绩效工资分配法。根据岗位的特,权,考虑工作任务轻重,责任大小,难易程度,从中选择能够准确反映各类人员岗位劳动数量和质量的指标,将工作人员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量化,确定相应的比例第数。根据比例系数,确定相应的岗位工资。(3)分制绩效工资分配法。将不同人员依照出勤、工作量完成大小、特

9、殊任务执行情况等因素按百分制考核出个人得分,通过全部人员计算出每个人的得分比例,根据绩效工资总量得出每个人的绩效工资数额。(4)分级承包绩效工资分配法。由所在部门或单位的二级单位,如局、所、科、室等,按照确定完成的各项任务及指标签订绩效工资承包合同。经过相应的考核与测算,核定二级单位所得收入的总量,由二级单位进行分配。(5)分类绩效工资分配法。将相似工作岗位分别列出,确定不同类别的绩效工资总量,适当拉开差距。再由各类别岗位内部根据不同的工作量等因素二次分配绩效工资量。(6)岗位分类绩效工资分配法。对事业单位苦、脏、累、险等岗位进行划分,明确绩效工资额度,额度尽量高定,加大关键岗位的倾斜力度。同

10、岗定薪,岗变薪变。事业单位应当在建立科学的岗位评估体系和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出适合自己的内部分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确定绩效工资的相关内容。 各事业单位制定的绩效工资分配具体实施方案,要经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及人事部门、财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没有经过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视为无效方案。市直无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由市人事局负责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审核批复。三、其他相关问题(一)新的收入分配制度入轨后,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规定,一律不得在国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资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

11、。各主管部门要按管理权限和职能,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加大对违反政策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政出多门、奖金渠道混乱的现象,维护收入分配政策的严肃性。各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6348 号)规定,设立专门帐簿进行核算管理,将发给工作人员的收入一律纳入专门帐簿核算,不得帐外列支;同时建立工作人员个人工资银行帐户,工资支付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二)自 2007 年 5 月起,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由市财政局根据市人事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按拨款渠道划入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专门帐户

12、。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由市财政局按照现行有关财政政策根据市人事局核定的绩效总量按比例拨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突破市人事局核定的总量。(二)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提前离岗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三)因工(公)负伤正在休息治疗人员可按照吉林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因公负伤治疗和休息期间如何发放工资福利补贴的复函(吉人函字 11995333 号)文件规定执行。三、本意见所指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四、在国家没出台新的绩效工资政策前,执行本办法。五、本实施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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