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修班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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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关于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关于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细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细则为维护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研究生课程进修 班的教学质量,各级管理人员、教学人员都要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 规定,规范管理,认真负责,做好服务与管理工作。有关研究生课程 进修班管理细则如下:一教务管理一教务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教务管理主要由学院(系)研究生秘书负责, 或在研究生秘书指导下的其他教学管理人员负责。 教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为: 1与研究生院配合,做好课程进修班的宣传和报名工作;审查学 员的资格,验证学员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原件。 2做好进修学员名单的汇总、发放缴费通知和入学通知的工

2、作。 协助有关人员收取报名费、学费和教材讲义费等。 3协助学院、系领导选派班主任。 4定购教材或教学参考书目,打印讲义,收取教材费。 5根据培养计划,制定每次授课期的课程表。 6协助教师印制考卷,安排课程考试,并通知研究生院安排监考 人员。安排缓考、补考及重修课程。 7登录考试成绩。 8协助处理考试违纪事件。 9进修班结束后,将考卷、考试情况表、教学日志、学员签到册、 成绩单及每门课程空白试卷两份汇总,同原进修班其他报名材料一起 存档。10监督教师和班主任履行职责。二班主任职责二班主任职责班主任工作是连接学校与进修班学员的纽带,具有承上启下的作 用。班主任可以由学院、系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担任

3、。各学院、系 应选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热心于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的人员担 任班主任职务。 班主任职责主要为: 1将每期授课的课程表,发给学员和任课教师;制定考核表,认 真检查课堂纪律;协助任课教师严格执行课堂点名制度;在考试之前 统计出缺课学员的人数、次数,如果一门课缺课达到总课时的 1/3, 要通知学员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并安排学员补修;参加该班课程考 试管理,协助安排好每门课程考试的时间、教室,并通知有关人员; 协助办理补考、缓考手续。 2负责组建班委会,指导班委会开展形式多样、有意义的活动, 增强学员之间的友谊和凝聚力,发扬浙江大学求是精神,以利于营造 良好学习环境。 3不定期召开进修

4、班学员或班委座谈会,加强与学员的联系,了 解学员的情况,听取他们对教材、教师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并 及时将情况通报给开课院、系及研究生院。 4协助任课教师及教务管理员订购教材,负责教材的发放;负责 填发进修证;负责制做结业证书等工作。 5班主任应熟悉和掌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便 于及时为学员解答有关问题和规范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教学、管理秩 序。三任课教师职责三任课教师职责为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开课的教师,应具有研究生教学经历,富有 经验并认真负责。 任课教师职责如下: 1教师接到讲课任务后,应选定教材或教学参考书目,并及时定 购。因特殊原因而没有教材的课程,应及时提供讲义。学员用

5、教材、 教学参考书或打印讲义的费用,由学员自理。 2教师要根据培养计划,按照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要 求和在职人员的特点,制定教学大纲,精心备课和组织教学,指定一 定的自学内容,布置足够的课后作业,教学过程中应开展一定时数的 学术讨论活动。不得随意降低课堂教学时数和教学要求。 3教师应在上第一堂课时告知学员本课程的教学要求、考试方式、 作业要求等。 4平时作业可以根据各专业情况,要求学员做读书笔记、小论文、小设计等,其成绩可占总成绩的1,到课率也可占一定比 例。 5每次上课,应督促学员在签到册上签到。学员因故缺课超过 1/3 学时、无故缺课三次以上(含三次)或不交作业者,不得参加考 试,

6、应作重修处理。 6每次上课后要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如需调换上课时间或地点, 均应事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并报告院、系主管领导。 7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可视课程性质安排时间复习,但不得以 复习方式泄漏试题,更不能用考试命题原型给学员复习。 8考试题应严格保密。试卷由任课教师负责打印与保管。 9考试形式可以开卷、闭卷、课程论文。如为开卷考或闭卷考,教师应准备、卷。考试应有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题目,以便学员充 分发挥独立思考的能力。考试时间为 2.5 小时,试题的量应掌握在最 快的 1.5 小时完成。 10教师应将考试时间提前两周通知班主任,以便安排考场和监 考教师。任课教师应担任主考,必须提前 10 分钟到考

7、场,并向学员 宣布考试纪律。主考和监考应按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和 考试程序。 11学员考试成绩不及格,但成绩在 50 分以上者,给予一次补考。 考试成绩低于 50 分或补考不及格者,必须重修该门课程。学员因特 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者,应要求其事先申请缓考,报班主任备案、同 意,否则不得缓考,作重修处理。缓考、补考及重修课程都要报告教 务管理人员和班主任,以便及时给予安排。 12学员的到课率、作业成绩、考试成绩在总成绩中均占有一定 比例。每门课程的评分情况应呈正态分布。鼓励实行相对评分,有一 定的不及格率。 13考试结束后,教师应在一周内将考卷、考试情况表、教学日 志、学员签到册、成绩单及空白试卷两份交教务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14教师务必自觉遵守各项教学要求。管理部门有权对任课教师 的教学情况进行听课等常规性检查。管理部门对教学认真、教学效果 良好的教师,将予以表彰;对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差的教师,也将采 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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