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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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岸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工作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武汉市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 加强管理,有序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社区卫生工作实际,制定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 工作指导意见。 一、工作内容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承担服务范围内的传染病管理、计划免疫、慢病管理、结核 病防治、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二、组织管理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预防保健部,负责辖区预防保健工作。 (二)各项工作应有工作计划、总结。 (三)制定各项工作相关工作制度。 (四)资料分类收集、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三、人员配置:

2、 应按辖区人口每 5000 人 1 名防保人员的比例配备。防保人员中医护比例为 1:1.5,从事防保工作的人员应具备执业资格。四、设备配置: 保健部公用设备应配备工作电脑 23 台,电话 1 部,传真机 1 部,资料柜 23 个。 专用设备按有关工作规范配备。五、房屋要求: 房屋的安排应有利各项工作的开展,保健部房屋总面积120m2,各项工作所需房 屋要相互兼顾,合理布局。六、具体工作规范如下: (一)传染病管理工作规范(附件 1); (二)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附件 2); (三)计划免疫工作规范(附件 3); (四)儿童保健工作规范(附件 4); (五)妇女保健工作规范(附件 5); (六)

3、慢病管理工作规范(附件 6); (七)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规范(附件 7)。 附件 1: 江岸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管理规范 一、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 (一)有 1 名专(兼)职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 (二)初级以上医护技术职称,有三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三)熟知传染病防治法,基本掌握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 (四)具备微机基本操作技能。二、设施 (一)疫情网络直报专用微机一台; (二)有宽带网并可连接微机运行。 三、疫情资料 (一)门诊工作日志。 (二)传染病检验登记本。 (三)疫情报告登记本。 (四)传染病报告卡。 (五)传染病报告统计月报表。 (六)疫情直报日记录本。 四、工作要求 (一)督促

4、中心临床科室及卫生服务站做好所有就诊病人门诊日志登记工作。 (二)督促检验科做好传染病检验登记工作。 (三)要求临床医生按国家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诊断传染病。 (四)已诊断传染病病例,要及时登记在疫情报告登记本上,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 卡并输机上网报告,报告当日尚须如实填写疫情直报日记录本。 (五)按国家传染病防治法及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 息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病种及时限报告传染病。 (六)将急性和需住院治疗的慢性传染病人转诊到传染病院,并作好转诊记录。 (七)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站的传染病报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按月上报 “传染病报告统计表”。 (八)开展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监测

5、工作。 附件 2: 江岸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核病管理工作规范 一、人员: 配备一名专(兼)职执业医师负责结核病管理工作。 二、场所: 有相对隔离的督导场所和储存药品的专箱(柜)。 三、工作内容: (一)结核病疫情发现和报告; (二)结核病疫情追踪访视; (三)督促疑似肺结核病人到区疾控中心排查; (四)结核病人督导化疗; (五)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按法定报告时限及时报告疫情; (二)追踪访视可疑病人,督促疑似结核病人到区疾控中心确诊。 (三)严格执行结核病督导化疗规定,使每个病人均能全程规范治疗。 (四)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治工作各种资料。 附件 3: 江岸区社区卫生服

6、务中心计划免疫接种工作规范 一、接种场所 接种场所由相连的两间房组成,分别用于接种室和候种室,接种室8m2,候种室 15m2 。二、基本设备 (一)180 立升冷藏与冷冻两层冰箱一台,或冷藏冰柜及冷冻柜各一台;冷藏冰包 2 个,冰排 12 个。 (二)免疫金卡专用微机一台。 (三)注射器消毒桶一个,毁型装置一部。 (四)空气消毒器一部(台)。 (五)免疫接种专用资料柜一个。 (六)冷暖空调一个。 三、免疫接种人员 (一)按 8000 人口配备一名专职免疫接种人员。 (二)免疫接种人员具有卫生专业职称和资质,并取得武汉市免疫接种技术服务 资格证。 (三)无传染性疾病。 四、基础资料: (一)人口

7、资料:06 岁儿童登记数,异动登记数:0-6 岁流动儿童登记数,异 动登记数。 (二)接种资料: 新生儿登记本:登记服务范围内所有新生儿童。 接种登记大簿:登记所有应接种对象。 免疫接种统计报表:按月及时上报、留存。 (三)疫苗消耗登记本:每种疫苗分册详细登记。 (四)冰箱温度记录本:每月监测记录冷冻、冷藏双层温度。 (五)接种异常反应登记本:对出现接种异常反应儿童详细登记。 五、工作秩序及质量控制 (一)掌握接种对象:对服务范围内所有免疫接种对象(包括单位和流动儿童)建 册、登簿,实施免疫金卡管理。 (二)按国家儿童免疫程序、武汉市儿童免疫程序规定及卫生部计划免 疫技术管理规程实施接种。 (

8、三)免疫接种登记:做到簿册相符,及时将接种数据输入微机金卡系统。 (四)督促开展卡介苗及其它生物制品免疫监测工作。 (五)有效接种:疫苗领、购、运输,使用过程,必须在冷链状态下运行;保 证及时、全程、足量接种;注意避免与消毒剂接触(皮肤消毒剂干后再接种) (六)安全接种:免疫接种人员熟练掌握免疫接种技术。使用有效期内的一次 性注射器,用后消毒、毁型。严格掌握禁忌症。及时、果断、正确处理各种接 种反应。 (七)疫苗管理:按市 CDC区 CDC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渠道领购疫苗。疫 苗按不同保存温度要求分类贮藏。做好疫苗购进和消耗登记。 附件 4: 江岸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工作规范 一、人员 配

9、备 12 名执业医师,熟悉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技术和儿童生长发 育的基本知识。 二、场所 儿保室与免疫接种室相连,且面积应12m2。三、设备 婴儿秤、儿童磅秤、量板、卷尺、体温计、听诊器、取暖设备、资料柜等。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儿童系统管理: 1、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和儿童系统管理卡、开展儿童“4.2.1”体检及生长 发育监测评价。按照“建册建卡、销册销卡”的原则对辖区儿童进行系统管理。 2、新生儿访视:与产后访视同时进行。 3、儿童保健指导:做好合理营养的专业指导,以及早期教育、体格锻炼、预防意 外损伤等。 4、预防疾病:对儿童肺炎、腹泻、佝偻病、缺铁性贫血等儿童常见病、多发病

10、进 行防治;对体弱儿进行管理;协助区妇幼保健所做好儿童口腔疾病,眼部和五官疾 病以及心理咨询、智力测试等防治工作。 5、对社区发生的儿童死亡进行调查和报告; 6、配合区妇幼保健所完成各项调查、科研工作和其他技术服务。 (二)资料管理: 完成规定的卡册登记和信息统计工作。儿童保健资料做到齐全完整、真实可靠,并 能用微机管理。 五、工作考核指标 (一)工作报表及时上报率 100%,合格率 100%; (二)完成儿童死亡入户调查和其他调查工作; (三)儿童 4.2.1.体检率85%; (四)儿童贫血、佝偻病、腹泻、肺炎四病及体弱儿专案登记管理率95%。 附件 5: 江岸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女保健工作

11、规范 一、人员:配备 12 名妇科执业医师,并经过相关工作培训 二、场所:妇女保健用房面积大于 10m2。 三、设备:磅秤、血压计、体温计、听诊器、访视秤、卷尺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孕产妇系统管理: 1、早孕建册:负责对辖区怀孕 3 个月内的孕妇建立围产保健手册,完成规定 的工作内容,同时建立孕产妇系统管理卡。 2、督促孕妇按时到区妇幼保健所进行爱滋病免费筛查、产前检查和产前先天性遗 传性疾病筛查。 3、产后访视:在产后 7、l 4、28 天对产妇进行访视。 4、围产保健指导及宣教:包括孕、产妇卫生指导,母乳喂养指导,计划生育指导 等。 5、产后健康检查:督促产妇在产后 42 天携婴儿一

12、起到区妇幼保健所进行健康检查。6、对社区发生的孕产妇死亡和围产儿死亡进行调查和报告。 (二)开展妇女青春期、更年期保健和妇女生殖健康工作。 (三)配合区妇幼保健机构完成有关调查、科研、适宜技术推广等工作。 (四)资料管理: 按时完成规定的卡册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妇女保健资料做到齐全、真实可靠,并 能用微机管理。五、工作考核指标 (一)工作报表及时上报率 100,合格率 100%; (二)孕妇早孕建册率90,孕期爱滋病筛查、产前检查、产前先天性遗传性疾 病筛查督促检查率95; (三)完成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入户调查和其它调查工作; (四)产后访视率90;产后 42 天督促检查率90。 附件 6:

13、江岸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性病管理规范 一、人员: 1-2 名专兼职执业医师。 二、设备: 电脑 1 台、打印机 1 部、资料柜 1 个。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建立 35 岁以上居民健康档案。 (二)建立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脑卒中、恶性肿瘤、慢性阻塞性肺部疾 病(“六病”)个人档案。 (三)制定“六病”干预方案。 (四)开展“六病”监测、干预工作并作好动态观察记录。 (五)开展口腔疾病监测,做好干预及效果评价工作。 (六)开展牙病防治宣传、培训工作。 (七)配合实施居民食用碘盐监测工作。 四、工作指标 (一)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85%; (二)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脑卒中

14、、恶性肿瘤病人管理率60%,高血 压病人控制率50%,糖尿病人控制率40%; (三)开展慢病知识讲座和其它健康促进活动每年4 次; (四)婴儿死亡报告率 100%; (五)死因卡片填报完整率 100%。 附件 7: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 一、人员配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明确 1 名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二、经费保障: 每年要保证必要的专业经费。 三、设备配置: 应配备照相机、电视机、VCD 机、工作电脑等设备。 四、工作用房: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设有健教室,面积20m2。 五、工作内容: (一)开展社区常见疾病的健康教育; (二)防止意外伤害及安全

15、性行为的教育; (三)开展以合理膳食与营养、饮水饮食卫生、家庭常用消毒知识、家庭急救与护 理、居室环境卫生、生殖健康、家庭心理、体育健身等为主要内容的家庭健康教育;(四)创建文明卫生社区的宣传教育; (五)社会卫生公德及卫生法规的宣传教育; (六)积极作好“相约健康进社区”活动。 六、工作方法: (一)开展健康促进,开发社区行政管理和各有关部门,争取他们的支持及合作; (二)做好社区诊断,在此基础上,制定社区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做好社区动员,争取社区群众的广泛参与; (四)开展对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高危人群的健康教育等; (五)充分利用社区组织形式、传播健康信息; (六)通过创建健康教育示范小区及示范家庭活动,结合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社区、 单位)等活动,推动社区健康教育。 七、工作任务: (一)组织实施各种卫生宣传日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定期更换健康教育专栏或橱窗的内容; (三)负责发放业务部门编发的各种宣传资料; (四)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项专业会议、培训; (五)组织开展所辖社区居民的健康知识讲座。 八、资料管理: 建立健康教育工作档案,每次工作或活动均有记载,定期按类装订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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