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奖惩制度

上传人:206****923 文档编号:43732053 上传时间:2018-06-07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学教师奖惩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中学教师奖惩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中学教师奖惩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中学教师奖惩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中学教师奖惩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中学教师奖惩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学教师奖惩制度(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教师考评奖惩条例(二 OO 六年九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强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章程,制 定本条例。 第二条 考评和奖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客观注重绩效,奖罚分明。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对象为本校全体教师及教师集体。 第二章 考评 第四条 考评是指对教师工作过程中的表现和工作绩效的检查和评价。 第五条 对任课教师的考评: 工作表现的考评,依据睢宁县树人初级中学师德规范细则和睢宁县树人初 级中学教学工作条例 ,由学校进行检查、抽查,对表现突出者予以表扬,对违规、 失职行为除批评戒勉外,采取扣分的办法,每周公布,每月累计,作为实施惩罚的 依据。

2、应予扣分的事项及扣分标准如下: 违反上下班制度: 迟到一次扣 10 分; 早退一次扣 10 分; 旷课一节扣 50 分; 未经批准中途离校,每次扣 50 分。 违反办公守则: 在办公室搞娱乐活动一次扣 30 分; 在办公室处理私事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次扣 10 分; 在办公室喧哗、吵闹一次扣 10 分; 在办公时间睡觉一次扣 5 分。 不按规定备课: 教案数量不足,每少一课时扣 10 分; 教案编写马虎应付或抄袭他人教案一次扣 20 分; 教案不及时送查,一次扣 10 分。 教案拒不送查,一次扣 100 分。 不认真上课: 迟到、早退、早下课、中途离开课堂一次各扣 10 分; 未经教务处批准擅

3、自调课一次扣 10 分; 上课时打电话或接听电话一次扣 10 分; 课堂秩序混乱扣 10 分; 剥夺学生上课权利的每人次扣 10 分; 不认真处理学生作业: 作业次数不足、题量偏少一次 10 分; 缴送作业人数不足、每人次扣 10 分; 不及时批阅一次扣 5 分; 批阅马虎、潦草、有明显错误一次扣 3 分。 不认真辅导: 不按时入班辅导、迟到、早退、早下课或中途离开每次各扣 5 分;辅导旷课一次扣 30 分; 课堂秩序混乱一次扣 10 分。 违反考试工作规定: 负责的考场脏、乱、差一次扣 5 分; 学生作弊被督考或校领导发现一人次扣 5 分; 监考迟到、中途擅自离开一次各扣 10 分; 无故旷

4、监一次扣 50 分; 监考中打瞌睡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一次扣 5 分; 试卷收装丢失,一张扣 20 分; 试卷装订错、倒装一张扣 10 分; 阅卷、合分有重大错误每例扣 510 分; 安排阅卷拒不参加一次扣 50 分。 不认真开展、参加教研活动: 不按时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每次扣组长 10 分; 教师不参加教研活动,每次扣 5 分; 不按规定听课,每少一节扣 10 分; 听课记录马虎、应付或编造、抄袭,一次扣 10 分。 不认真参加学校重大集体活动: 教职工例会缺席一次扣 20 分(请假扣 10 分) ; 教职工例会迟到一次扣 5 分; 升国旗仪式迟到一次扣 5 分,缺席一次扣 10 分; 凡要

5、求参加的校会或其他活动,缺席一次扣 30 分;迟到、早退一次扣 5 分。 其他违规事项: 校内骑车或车辆乱停、乱放一次扣 5 分; 工作日喝酒,影响不好一次扣 10 分; 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一次扣 100 分且后果自负; 顶撞领导,和同事闹纠纷一次扣 30 分; 私自为学生集体代购教辅材料,除勒令退回非法所得,一次扣 100 分; 非节假日从事第二职业扣 100 分; 工作绩效的考评: 工作绩效考评,依据所教班级学生文化课考试成绩(主要是学校的期中、期末考试 和抽考)为准,进行量标积分,具体办法如下: 初一年级:基本分为 100 分均分每高低于年级总均分 1 分,考评积分加减 5

6、 分;及格率规定为 95%(以学校核定学生人数计算) ,每高低一个百分点加减 3 分;优生每班 20 人,每多少 1 人加减 2 分。 初二年级竞赛辅导班:基本分为 100 分均分每高低于两班总均分 1 分,考评积分加减 4 分;优生巩固率定为 80%,每高低于一个百分点考评积分加减 3 分;拔尖生(年级前 60 名)每班定为 30 人,每多少 1 人考评积分加减 3 分。 初二常规班:基本分为 100 分均分每高低于年级(不含竞赛辅导班)总均分 1 分,考评积分加减 5 分;及格率规定为 80%(以学校核定学生人数计算) ,每高低一个百分点考评积分加减 2 分;优生规定每班 12 人,每多少

7、 1 人考评积分加减 3 分。 初三竞赛辅导班:基本分为 100 分均分每高低于两个班总平均 1 分,考评积分加减 4 分;优生巩固率定为 80%,每高低一个百分点,考评积分加减 3 分;拔尖生(年级前 60 名)规定每班 30 人,每多少 1 人,考评积分加减 3 分。 初三常规班:基本分为 100 分均分每高低于年级(不含竞赛辅导班)总均分 1 分,考评积分加减 5 分;及格率规定为 80%,每高低一个百分点考评积分加减 2 分;优生(年级前 240 名)规定每班 12 人,每多少 1 人考评积分加减 3 分。 由一人执教无法作横向比教的,考评办法另定。 任课教师的考评在校长室的领导下,由

8、教务处具体负责实施。 第六条 对班主任的考评 工作表现的考评,依据班主任工作条例由学校进行检查、抽查,对表现突出 者予以表扬,对违规、失职行为除批评戒免外,采取扣分的办法,每周一公布,每 月累计,作为实施惩罚的依据。应予扣分的事项,除与前述任课教师相同外,另加 如下事项:未按规定时间到校的,每次扣 10 分;晨会不到位,每次扣 5 分;班会不到位或不开班会的,每次扣 20 分;早操、课间操不到位的,一次扣 5 分;规定由班主任看班的自习课不到位的,一次扣 10 分;学生午睡不按规定到位的并维持秩序,一次扣 5 分;寄宿生就寝该到们而不到位,一次扣 5 分;其他规定到位而不到位的,一次扣 5 分

9、; 工作绩效考评:平时工作绩效,即对班级学生教育管理的成效,主要依学校护导组督导评估打分 为准,每月班主任例 会公布,作为班主任津贴上下浮动的依据。阶段性工作绩效,主要以本班学生文化课考试成绩为准,进行量标积分。积分办 法以各学科总分参照第五条任课教师积分办法执行。 班主任考评工作在校长室领导下由政教处负责实施。 第七条 对教研组、备课组、办公室的考评 教研组考评采用量标积分办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活动次数占 50 分,活动质量 占 30 分,活动计划和总结占 20 分。 备课组考评采用量标积分办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活动次数占 50 分,活动质量 (主要是指集体备课的质量)占 3

10、0 分,活动的计划和总结占 20 分。 办公室的考评采用每天打分的办法进行,每天总分为 10 分,其中办公秩序 5 分, 卫生状况 5 分。 教研组、备课组的考评在校长室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实施,办公室的考评在校长 室领导下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三章 奖励 第八条 工作绩效奖 学科教师依据教学绩效考评积分,高于同级同类人员平均积分者,按名次设一、 二、三奖,每学期两次兑现奖金。一人执教,无从比较的教师教学成绩突出需要奖励的,办法另定。 班主任平时绩效奖:护导月总积分高于年级总均分者,班主任津贴上浮(竞赛辅 导班另论) 。 阶段性绩效奖:依据所任班级学生考试成绩积分,高于同级同类人员,按名次设

11、一、 二、三等奖,每学期两次兑现奖金。 教研组、备课组、办公室绩效奖,按积分高低评出先进单位。期中初评,予以表 扬,期末总评,发给奖金。 第九条 中考奖 竞赛辅导班奖励办法:全县前 100 名奖每班 3 人以内,按 1000 元/人计发奖金;每班 45 人,按 5000 元/人计发奖金;每班超过 6 人,按 10000 元/人计发奖金。正取睢中奖(以 2006 年可比性分数线为准)每班 50 人以内,按 50 元/人计发奖金;每班超过 50 人,按 400 元/人计发奖金。 常规班奖励办法:全县前 100 名奖:20000 元/人计发奖金;正取睢中奖(以 2006 年可比性分数线为准)每班 5

12、 人以内,按 100 元/人计发奖金;每班 68 人,按 1000 元/人计发奖金;每班 912 人,按 2000 元/人计发奖金;每班超过 12 人,超过部分按 3000 元/人计发奖金。 第十条 学科综合竞赛奖 初二参加县四科综合竞赛,学校先面向全校举行选拔赛,按成绩选出参赛学生。 学生在县赛中进入县前 100 名,对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予以奖励,办法是:竞赛辅导班:每班 3 人以内,按 200 元/人计发奖金;每班 46 人,按 1000 元/人计发奖金;每班超过 6 人,按 2000 元/人计发奖金。常规班:按 5000 元/人计发奖金。 学校的选拔赛同时作为校级综合竞赛,学生获校级奖,对

13、常规班班主任和任课教 师予以奖励,办法如下: 以班为单位:一等奖(年级前 30 名)按 2000 元/人计发奖金;二等奖(竞赛辅导班除外,年级前 3160 名)按 500 元/人计发奖金;三等奖(竞赛辅导班除外,年级前 61140 名)按 200 元/人计发奖金。 初一可由学校举行语、数、外三科综合竞赛,奖励标准和办法参照初二校级比赛 执行。 第十一条 单科竞赛奖国家级、省级一等奖 300 元/人;国家级、省级二等奖 200 元/人;国家级、省级三等奖 100 元/人。 第十二条 教科研成果奖 论文奖:县级奖 50 元市级奖 100 元省级奖 200 元国家级奖 300 元 优质课奖:县级优质

14、课 100200 元市级优质课 200300 元 第十三条 育、体、美等竞赛奖总分县第一名 200500 元总分县第二名 100300 元总分县第三名 100 元 第十四条 特殊贡献奖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学校一次性发给奖金或晋升工资。 第四章 惩罚 第十五条 违规、失职罚款,按第二章考评有关条例扣分,以每分 1 元钱,从工资 中扣除。 第十六条 绩效考评积分偏低,工资下浮。 第十七条 班主任每月所任班级护导总分低于总均分,班主任津贴下浮(竞赛辅导 班另论) 。 第十八条 教师玩忽职守或有重大错误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停职、停薪处 分直至解除聘约。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条例自 2006 年九月一日起执行,原条例即行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解释权在校长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